图解:《大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大田县小学、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的通知》政策解读

日期:2022-05-27 09:20 来源:大田县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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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制定背景

  为做好我县2022年秋季小学、幼儿园新生入学工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根据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厅﹝2022﹞1号)、《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闽教基﹝2022﹞14号)、《三明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2年学前和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初〔2022〕52号)等要求,制定本招生工作意见。

  二、制定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二)《居住证暂行条例》;

  (三)《福建省实施〈居住证暂行条例〉办法》;

  (四)《公安部关于认真做好<居住证暂行条例>贯彻实施工作的通知》(公通字〔2015〕38号);

  (五)《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闽教基﹝2022﹞14号);

  (六)《三明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2年学前和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明教初〔2022〕52号);

  (七)《教育部基础教育司关于请督促进一步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工作的函》。

  三、主要内容

  (一)基本原则:

  1.划片招生,免试入学

  2.阳光招生,公平公正

  (二)招生对象

  小学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幼儿园年满3周岁适龄幼儿。年龄认定以户口簿为准。

  (三)城区幼儿园工作方案

  1.登记时间

  2022年6月18日至6月19日。

  2.招生对象

  (1)城区户籍对象

  城区公办幼儿园坚持按户籍所在地招生片区相对就近入园原则接收户口登记日期在2022年6月17日前的城区户籍适龄幼儿,即城区8个居委会以及均溪镇玉田村、红星村、温镇村、福塘村、郭村村和华兴镇各行政村、京口开发区适龄幼儿。 

  (2)政策性照顾对象

  (3)防疫一线医护人员子女

  3.招生办法

  A.家长或监护人需携带幼儿户口簿及幼儿园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材料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户籍所在招生片区幼儿园报名登记,经审核合格后方可就近入园。家长或监护人所提交的户籍材料超过2022年6月17日,视为无效材料,视同自行放弃城区入园资格。

  B.大田县第四实验小学(原大田县均溪中心小学)所属公办园根据空余学位的情况由均溪镇人民政府制定方案,报县教育局复核后另行下文。

  4.招生片区划分

  (1)实验幼儿园(含玉山教学点)

  A.户籍在玉凤、白岩、南街、文昌居委会的适龄幼儿。

  B.县实验幼儿园通过电脑派位的方式,从招生片区抽选部分适龄幼儿至玉山教学点就读。

  招生咨询电话:7322127

  (2)第二实验幼儿园

  A.户籍在建山路以西(靠仙亭山一侧)的仙亭居委会适龄幼儿;

  B.户籍在福田路以西、均溪河以东的仙亭居委会和福塘村的适龄幼儿。

  招生咨询电话:5032966

  (3)红星幼儿园

  A.户籍在均溪镇红星村(不含纳入香山分园招生片区的对象)的适龄幼儿;

  B.户籍在东门居委会(不含纳入香山分园招生片区的对象)的适龄幼儿;

  C.户籍在凤山东路、虹山路、象山路的镇东居委会(不含纳入温镇幼儿园招生片区的对象)的适龄幼儿。

  招生咨询电话:7335908

  (4)红星幼儿园香山分园

  A.户籍在香山路和桥山路的均溪镇红星村适龄幼儿;

  B.户籍在香山路和桥山路的东门居委会适龄幼儿;

  C.户籍在镇东居委会(不含纳入红星幼儿园和温镇幼儿园招生片区的对象)其他路段的适龄幼儿。

  招生咨询电话:7335908

  (5)城关幼儿园

  户籍在福田路以东(靠职专一侧)的仙亭居委会和福塘村适龄幼儿。

  招生咨询电话:7227290

  (6)城关幼儿园赤岩分园

  A.户籍在赤岩居委会的适龄幼儿;

  B.户籍在建山路以东(靠均溪河一侧)的仙亭居委会适龄幼儿;

  C.属均溪镇造福工程(秋竹新村)对象的适龄子女。(需提供户籍证明及均溪镇政府证明材料)

  招生咨询电话:7226902

  (7)实幼京口开发区分园

  A.京口开发区员工子女;

  B.户籍在华兴镇京口村的适龄幼儿;

  C.京口开发区分园可根据自身办学能力,就近招收非招生片区的适龄幼儿。

  招生咨询电话:7221509

  (8)均溪中心幼儿园

  户籍在均溪镇玉田村的适龄幼儿。

  招生咨询电话:7270035

  (9)温镇幼儿园

  A.户籍在均溪镇温镇村的适龄幼儿;

  B.户籍在兴业路(过境路)以东(靠新汽车站一侧)的镇东居委会适龄幼儿;

  C.从均溪镇大道山村和前坪乡下地村迁居、安置至龙宝新村,且户籍不在镇东居委会的适龄幼儿。(需提供户籍及乡镇政府证明材料)

  招生咨询电话:7337189

  (10)福塘幼儿园

  户籍在均溪镇福塘村的适龄幼儿(不含纳入城关幼儿园和第二实验幼儿园招生片区的对象)。

  招生咨询电话:7231613

  (11)城北幼儿园

  A.户籍在均溪镇郭村村的适龄幼儿;

  B.户籍在均溪镇郭村村辖区内所属楼盘适龄幼儿。

  招生咨询电话:7225256

  (12)大田县华兴中心幼儿园

  A.户籍在华兴镇的适龄幼儿;

  B.户籍在华兴镇辖区内所属楼盘适龄幼儿;

  C.户籍在均溪镇温镇村(镇前洋片区)适龄幼儿。

  招生咨询电话:7231093

  (13)大田县特殊教育学校

  面向全县招收智障(含自闭症)适龄幼儿。

  招生咨询电话:7335399

  (四)城区小学工作方案

  1.招生办法

  (1)城区户籍及享受城区户籍适龄儿童

  1)招生学校:大田实小、第二实小、第三实小、第四实小(原均溪中小)、城一小、城二小、城三小、城南小学和香山小学。

  2)城区户籍适龄儿童报名条件和材料

  A.城区户籍适龄儿童到所在片区学校登记。

  报名材料:户口簿。

  B.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属城区户籍但适龄儿童无户籍的,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到所在片区学校登记。

  报名材料:①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户口簿;②出生医学证明或公安部门出具的户口登记相关证明。

  2)享受城区户籍适龄儿童报名条件和材料

  A.外籍、华人、华侨、台湾、香港、澳门子女

  报名材料:①身份证明。②城区居住证明

  B.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见义勇为人员子女、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

  报名材料:①户口簿;②单位证明(军人需提供军官证或士兵证);③城区居住证明(由派出所、居委会或村委会出具)或暂住证。

  C.高层次人才子女

  报名材料:①户口簿;②县委组织部或县人社局出具的高层次人才证书、入选文件或其它证明材料;③城区居住证明(由派出所、居委会或村委会出具)或暂住证。

  D.防疫一线医护人员子女

  报名材料:①户口簿;②县卫健局证明;③城区居住证明(由派出所、居委会或村委会出具)或暂住证。

  E.工作调动的公职人员子女

  报名材料:①户口簿;②县委组织部或人社局出具的工作调动证明或录(聘)用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公职人员相关证明;③城区无房产证明;④城区居住证明(由派出所、居委会或村委会出具)或暂住证。

  F.在我县农村学校任教的教师子女

  报名材料:①户口簿;②县教育局人事股出具的教师证明;③城区居住证明(由派出所、居委会或村委会出具)或暂住证。

  G.在城区购房的所有权人子女

  符合县政府公租保障住房政策的租赁住户直系子女,可到该房屋所在片区小学免试入学。报名材料:①户口簿;②县住建局(住房保障服务中心)证明、房屋租赁合同、房租缴交凭据等证明材料。

  备注:商业用店面、房产协议、公证书等不作为享受政策依据。

  (2)外来人员随迁子女

  1)接收学校:第四实小(原均溪中小)、城南小学和香山小学。

  2)报名条件及材料

  A.进城务工类

  报名条件:父母双方或一方在城区务工。

  报名材料:①户口簿;②务工合同;③城区居住证明(由派出所、居委会或村委会出具)或暂住证。

  B.进城经商类

  报名条件:父母双方或一方在城区经商。

  报名材料:①户口簿;②个体工商营业执照(附与执照内容相符的商铺门面照片);③城区居住证明(由派出所、居委会或村委会出具)或暂住证。属股东的,需提供股权证明(县市场监管局出具证明或股权复印件)等。

  C.进城兴办企业类

  报名条件:父母双方或一方在城区兴办企业。

  报名材料:①户口簿;②企业营业执照(附与执照内容相符的企业门面照片);③城区居住证明(由派出所、居委会或村委会出具)或暂住证。属股东的,需提供股权证明(县市场监管局出具证明或股权复印件)等。

  3)接收办法:在学校有空余学位的情况下,采用“自愿选择+电脑派位”的方式接收符合条件的外来人员随迁子女。符合优先政策的,可根据空余学位情况优先接收或电脑派位。

  4)优先政策条件

  A.享受优先政策对象:符合进城务工条件且父母双方或一方社保缴交达一年以上的(含一年),符合进城经商、进城兴办企业满一年且纳税额度达到或超过1万5千元的,可享受优先政策。

  B.孤儿或父母丧失监护能力的适龄儿童

  2.招生程序及招生时间

  A.城区户籍(含享受城区户籍)适龄儿童登记时间:7月2至7月3日。

  B.外来人员随迁子女登记时间:7月5日至7月6日。

  C.外来人员随迁子女第一次电脑派位:7月14日。

  3.注意事项

  适龄儿童家长或监护人所提交的证明材料落款时间截至2022年7月1日,超过2022年7月1日视为无效材料,视同自行放弃城区小学入学资格。适龄幼儿家长或监护人所提交的户籍材料超过2022年6月17日,视为无效材料,视同自行放弃城区幼儿园入园资格。

  4.特殊教育学校招生办法

  大田县特殊教育学校面向全县招收智力障碍(含自闭症)适龄儿童少年,开设学前班、小学、初中。三明市特殊教育学校面向全市招收听障、视障、智力障碍和自闭症儿童少年。

  5.招生片区划分

  (1)实验小学:天山路、龙山路、前山路、银山北路、凤山西路、文山路、南山路双号2-96和单号、宝山路单号1-91和双号2-30、建山路单号1-21和双号2-42、凤山中路单号1-145和双号2-116、银山南路单号1-71和双号2-50、富山新村二路五巷内、白岩山南路1-54号、白岩山北路、古山路1-45号(41号除外)。

  (2)第二实验小学:兴业路1-6号、聚龙路、美地路、象山路、温镇桥以西的凤山东路所属住宅小区或住户(凤山东路1至304号)、虹山路、龙宝新村。

  (3)第三实验小学:赤岩路、河滨东路、栋山路108号及以上、栋山支路、后坂洋、兴业路7-35号、秋竹新村(含造福工程对象)、金岭村户籍子女。

  (4)第四实验小学(原均溪中心小学):温镇桥以东的凤兴路、凤滨路所属住宅小区或住户、温镇村、兴田路(均溪镇范围)所属住宅小区或住户、均溪镇行政村撤点并校的由原均溪中心小学接收的适龄子女。

  (5)城关第一小学:香山路单号1-17(不含17号过杠)和双号2-88过杠(不含88号)、桥山路、北山路、雪山南路、雪山北路、宝山路单号93以上和双号32以上、南山路双号98以上、凤山中路单号147以上和双号118以上、古山路41号和46号以上、银山南路单号73号以上和双号52号以上。

  (6)城关第二小学:富山新村二路6巷以上、白岩山南路55号以上、建山路单号23以上和双号44以上、玉山路、集美路、玉田村1-80号、栋山路1-107号、河滨西路、宋京村和良元村撤点并校的均溪镇户籍。

  (7)城关第三小学:福田路、兴福路。

  (8)城南小学:福塘村户籍子女。

  (9)香山小学:香山路单号17-1(不含17号)以上和双号88(不含88号过杠)以上、湖山路、郭村及其辖区内所属楼盘(或小区)、双龙路(郭村辖区内)。

  (10)石牌镇:石牌镇所属各村招生片区由石牌中心小学统筹安排。

  (11)华兴镇:华兴镇所属各村招生片区和京口工业园区子女由华兴中心小学统筹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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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制定背景

  为做好我县2022年秋季小学、幼儿园新生入学工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根据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厅﹝2022﹞1号)、《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闽教基﹝2022﹞14号)、《三明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2年学前和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初〔2022〕52号)等要求,制定本招生工作意见。

  二、制定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二)《居住证暂行条例》;

  (三)《福建省实施〈居住证暂行条例〉办法》;

  (四)《公安部关于认真做好<居住证暂行条例>贯彻实施工作的通知》(公通字〔2015〕38号);

  (五)《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闽教基﹝2022﹞14号);

  (六)《三明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2年学前和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明教初〔2022〕52号);

  (七)《教育部基础教育司关于请督促进一步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工作的函》。

  三、主要内容

  (一)基本原则:

  1.划片招生,免试入学

  2.阳光招生,公平公正

  (二)招生对象

  小学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幼儿园年满3周岁适龄幼儿。年龄认定以户口簿为准。

  (三)城区幼儿园工作方案

  1.登记时间

  2022年6月18日至6月19日。

  2.招生对象

  (1)城区户籍对象

  城区公办幼儿园坚持按户籍所在地招生片区相对就近入园原则接收户口登记日期在2022年6月17日前的城区户籍适龄幼儿,即城区8个居委会以及均溪镇玉田村、红星村、温镇村、福塘村、郭村村和华兴镇各行政村、京口开发区适龄幼儿。 

  (2)政策性照顾对象

  (3)防疫一线医护人员子女

  3.招生办法

  A.家长或监护人需携带幼儿户口簿及幼儿园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材料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户籍所在招生片区幼儿园报名登记,经审核合格后方可就近入园。家长或监护人所提交的户籍材料超过2022年6月17日,视为无效材料,视同自行放弃城区入园资格。

  B.大田县第四实验小学(原大田县均溪中心小学)所属公办园根据空余学位的情况由均溪镇人民政府制定方案,报县教育局复核后另行下文。

  4.招生片区划分

  (1)实验幼儿园(含玉山教学点)

  A.户籍在玉凤、白岩、南街、文昌居委会的适龄幼儿。

  B.县实验幼儿园通过电脑派位的方式,从招生片区抽选部分适龄幼儿至玉山教学点就读。

  招生咨询电话:7322127

  (2)第二实验幼儿园

  A.户籍在建山路以西(靠仙亭山一侧)的仙亭居委会适龄幼儿;

  B.户籍在福田路以西、均溪河以东的仙亭居委会和福塘村的适龄幼儿。

  招生咨询电话:5032966

  (3)红星幼儿园

  A.户籍在均溪镇红星村(不含纳入香山分园招生片区的对象)的适龄幼儿;

  B.户籍在东门居委会(不含纳入香山分园招生片区的对象)的适龄幼儿;

  C.户籍在凤山东路、虹山路、象山路的镇东居委会(不含纳入温镇幼儿园招生片区的对象)的适龄幼儿。

  招生咨询电话:7335908

  (4)红星幼儿园香山分园

  A.户籍在香山路和桥山路的均溪镇红星村适龄幼儿;

  B.户籍在香山路和桥山路的东门居委会适龄幼儿;

  C.户籍在镇东居委会(不含纳入红星幼儿园和温镇幼儿园招生片区的对象)其他路段的适龄幼儿。

  招生咨询电话:7335908

  (5)城关幼儿园

  户籍在福田路以东(靠职专一侧)的仙亭居委会和福塘村适龄幼儿。

  招生咨询电话:7227290

  (6)城关幼儿园赤岩分园

  A.户籍在赤岩居委会的适龄幼儿;

  B.户籍在建山路以东(靠均溪河一侧)的仙亭居委会适龄幼儿;

  C.属均溪镇造福工程(秋竹新村)对象的适龄子女。(需提供户籍证明及均溪镇政府证明材料)

  招生咨询电话:7226902

  (7)实幼京口开发区分园

  A.京口开发区员工子女;

  B.户籍在华兴镇京口村的适龄幼儿;

  C.京口开发区分园可根据自身办学能力,就近招收非招生片区的适龄幼儿。

  招生咨询电话:7221509

  (8)均溪中心幼儿园

  户籍在均溪镇玉田村的适龄幼儿。

  招生咨询电话:7270035

  (9)温镇幼儿园

  A.户籍在均溪镇温镇村的适龄幼儿;

  B.户籍在兴业路(过境路)以东(靠新汽车站一侧)的镇东居委会适龄幼儿;

  C.从均溪镇大道山村和前坪乡下地村迁居、安置至龙宝新村,且户籍不在镇东居委会的适龄幼儿。(需提供户籍及乡镇政府证明材料)

  招生咨询电话:7337189

  (10)福塘幼儿园

  户籍在均溪镇福塘村的适龄幼儿(不含纳入城关幼儿园和第二实验幼儿园招生片区的对象)。

  招生咨询电话:7231613

  (11)城北幼儿园

  A.户籍在均溪镇郭村村的适龄幼儿;

  B.户籍在均溪镇郭村村辖区内所属楼盘适龄幼儿。

  招生咨询电话:7225256

  (12)大田县华兴中心幼儿园

  A.户籍在华兴镇的适龄幼儿;

  B.户籍在华兴镇辖区内所属楼盘适龄幼儿;

  C.户籍在均溪镇温镇村(镇前洋片区)适龄幼儿。

  招生咨询电话:7231093

  (13)大田县特殊教育学校

  面向全县招收智障(含自闭症)适龄幼儿。

  招生咨询电话:7335399

  (四)城区小学工作方案

  1.招生办法

  (1)城区户籍及享受城区户籍适龄儿童

  1)招生学校:大田实小、第二实小、第三实小、第四实小(原均溪中小)、城一小、城二小、城三小、城南小学和香山小学。

  2)城区户籍适龄儿童报名条件和材料

  A.城区户籍适龄儿童到所在片区学校登记。

  报名材料:户口簿。

  B.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属城区户籍但适龄儿童无户籍的,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到所在片区学校登记。

  报名材料:①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户口簿;②出生医学证明或公安部门出具的户口登记相关证明。

  2)享受城区户籍适龄儿童报名条件和材料

  A.外籍、华人、华侨、台湾、香港、澳门子女

  报名材料:①身份证明。②城区居住证明

  B.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见义勇为人员子女、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

  报名材料:①户口簿;②单位证明(军人需提供军官证或士兵证);③城区居住证明(由派出所、居委会或村委会出具)或暂住证。

  C.高层次人才子女

  报名材料:①户口簿;②县委组织部或县人社局出具的高层次人才证书、入选文件或其它证明材料;③城区居住证明(由派出所、居委会或村委会出具)或暂住证。

  D.防疫一线医护人员子女

  报名材料:①户口簿;②县卫健局证明;③城区居住证明(由派出所、居委会或村委会出具)或暂住证。

  E.工作调动的公职人员子女

  报名材料:①户口簿;②县委组织部或人社局出具的工作调动证明或录(聘)用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公职人员相关证明;③城区无房产证明;④城区居住证明(由派出所、居委会或村委会出具)或暂住证。

  F.在我县农村学校任教的教师子女

  报名材料:①户口簿;②县教育局人事股出具的教师证明;③城区居住证明(由派出所、居委会或村委会出具)或暂住证。

  G.在城区购房的所有权人子女

  符合县政府公租保障住房政策的租赁住户直系子女,可到该房屋所在片区小学免试入学。报名材料:①户口簿;②县住建局(住房保障服务中心)证明、房屋租赁合同、房租缴交凭据等证明材料。

  备注:商业用店面、房产协议、公证书等不作为享受政策依据。

  (2)外来人员随迁子女

  1)接收学校:第四实小(原均溪中小)、城南小学和香山小学。

  2)报名条件及材料

  A.进城务工类

  报名条件:父母双方或一方在城区务工。

  报名材料:①户口簿;②务工合同;③城区居住证明(由派出所、居委会或村委会出具)或暂住证。

  B.进城经商类

  报名条件:父母双方或一方在城区经商。

  报名材料:①户口簿;②个体工商营业执照(附与执照内容相符的商铺门面照片);③城区居住证明(由派出所、居委会或村委会出具)或暂住证。属股东的,需提供股权证明(县市场监管局出具证明或股权复印件)等。

  C.进城兴办企业类

  报名条件:父母双方或一方在城区兴办企业。

  报名材料:①户口簿;②企业营业执照(附与执照内容相符的企业门面照片);③城区居住证明(由派出所、居委会或村委会出具)或暂住证。属股东的,需提供股权证明(县市场监管局出具证明或股权复印件)等。

  3)接收办法:在学校有空余学位的情况下,采用“自愿选择+电脑派位”的方式接收符合条件的外来人员随迁子女。符合优先政策的,可根据空余学位情况优先接收或电脑派位。

  4)优先政策条件

  A.享受优先政策对象:符合进城务工条件且父母双方或一方社保缴交达一年以上的(含一年),符合进城经商、进城兴办企业满一年且纳税额度达到或超过1万5千元的,可享受优先政策。

  B.孤儿或父母丧失监护能力的适龄儿童

  2.招生程序及招生时间

  A.城区户籍(含享受城区户籍)适龄儿童登记时间:7月2至7月3日。

  B.外来人员随迁子女登记时间:7月5日至7月6日。

  C.外来人员随迁子女第一次电脑派位:7月14日。

  3.注意事项

  适龄儿童家长或监护人所提交的证明材料落款时间截至2022年7月1日,超过2022年7月1日视为无效材料,视同自行放弃城区小学入学资格。适龄幼儿家长或监护人所提交的户籍材料超过2022年6月17日,视为无效材料,视同自行放弃城区幼儿园入园资格。

  4.特殊教育学校招生办法

  大田县特殊教育学校面向全县招收智力障碍(含自闭症)适龄儿童少年,开设学前班、小学、初中。三明市特殊教育学校面向全市招收听障、视障、智力障碍和自闭症儿童少年。

  5.招生片区划分

  (1)实验小学:天山路、龙山路、前山路、银山北路、凤山西路、文山路、南山路双号2-96和单号、宝山路单号1-91和双号2-30、建山路单号1-21和双号2-42、凤山中路单号1-145和双号2-116、银山南路单号1-71和双号2-50、富山新村二路五巷内、白岩山南路1-54号、白岩山北路、古山路1-45号(41号除外)。

  (2)第二实验小学:兴业路1-6号、聚龙路、美地路、象山路、温镇桥以西的凤山东路所属住宅小区或住户(凤山东路1至304号)、虹山路、龙宝新村。

  (3)第三实验小学:赤岩路、河滨东路、栋山路108号及以上、栋山支路、后坂洋、兴业路7-35号、秋竹新村(含造福工程对象)、金岭村户籍子女。

  (4)第四实验小学(原均溪中心小学):温镇桥以东的凤兴路、凤滨路所属住宅小区或住户、温镇村、兴田路(均溪镇范围)所属住宅小区或住户、均溪镇行政村撤点并校的由原均溪中心小学接收的适龄子女。

  (5)城关第一小学:香山路单号1-17(不含17号过杠)和双号2-88过杠(不含88号)、桥山路、北山路、雪山南路、雪山北路、宝山路单号93以上和双号32以上、南山路双号98以上、凤山中路单号147以上和双号118以上、古山路41号和46号以上、银山南路单号73号以上和双号52号以上。

  (6)城关第二小学:富山新村二路6巷以上、白岩山南路55号以上、建山路单号23以上和双号44以上、玉山路、集美路、玉田村1-80号、栋山路1-107号、河滨西路、宋京村和良元村撤点并校的均溪镇户籍。

  (7)城关第三小学:福田路、兴福路。

  (8)城南小学:福塘村户籍子女。

  (9)香山小学:香山路单号17-1(不含17号)以上和双号88(不含88号过杠)以上、湖山路、郭村及其辖区内所属楼盘(或小区)、双龙路(郭村辖区内)。

  (10)石牌镇:石牌镇所属各村招生片区由石牌中心小学统筹安排。

  (11)华兴镇:华兴镇所属各村招生片区和京口工业园区子女由华兴中心小学统筹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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