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关于《大田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

日期:2023-09-08 18:01 来源:大田县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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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制定背景 

  大田县于2017年制定了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并公布实施,至今已超过三年。根据《福建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工作的通知》(闽自然资发〔2023〕29号)、《福建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技术方案(试行)》文件要求,大田县在上一轮工作基础上,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组织对现行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进行调整,以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切身利益,保障经济建设健康发展。 

  二、制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福建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工作的通知》(闽自然资发〔2023〕29号); 

  3.《福建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调整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闽自然资发〔2023〕53号)。 

  三、主要内容 

  1、区片综合地价包含什么? 

  区片综合地价包括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其中土地补偿费占40%、安置补助费占60%,不包括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 

  2、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对象是什么? 

  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是对被征地农民集体和农户的一次性综合补偿。征收区片综合地价范围内的集体土地采用同一地价,不因征地目的及预期土地用途不同而有差异。 

  3、本轮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如何划分?  

  本轮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按照3档进行划分,分别为Ⅰ区片6.5万元/亩、Ⅱ级区片4.75万元/亩、Ⅲ级区片4.15万元/亩。 

  4、本轮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和上一轮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有什么变化? 

  本轮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划分及区片范围较上一轮维持不变,在地类调节系数上进行了调整:非经济林地、草地、农村道路、坑塘水面系数由原来的0.3上调至0.5,建设用地系数统一调整为1.0(具体的调节系数参照田政规〔2023〕8号)。 

  5、其他规定:征收飞地按该地块所在区域的综合地价标准执行。  

    

  联系人:廖红梅   

  联系电话:0598-7305568    

  县自然资源局三楼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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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解:大田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jpg

  一、制定背景 

  大田县于2017年制定了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并公布实施,至今已超过三年。根据《福建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工作的通知》(闽自然资发〔2023〕29号)、《福建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技术方案(试行)》文件要求,大田县在上一轮工作基础上,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组织对现行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进行调整,以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切身利益,保障经济建设健康发展。 

  二、制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福建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工作的通知》(闽自然资发〔2023〕29号); 

  3.《福建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调整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闽自然资发〔2023〕53号)。 

  三、主要内容 

  1、区片综合地价包含什么? 

  区片综合地价包括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其中土地补偿费占40%、安置补助费占60%,不包括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 

  2、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对象是什么? 

  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是对被征地农民集体和农户的一次性综合补偿。征收区片综合地价范围内的集体土地采用同一地价,不因征地目的及预期土地用途不同而有差异。 

  3、本轮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如何划分?  

  本轮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按照3档进行划分,分别为Ⅰ区片6.5万元/亩、Ⅱ级区片4.75万元/亩、Ⅲ级区片4.15万元/亩。 

  4、本轮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和上一轮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有什么变化? 

  本轮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划分及区片范围较上一轮维持不变,在地类调节系数上进行了调整:非经济林地、草地、农村道路、坑塘水面系数由原来的0.3上调至0.5,建设用地系数统一调整为1.0(具体的调节系数参照田政规〔2023〕8号)。 

  5、其他规定:征收飞地按该地块所在区域的综合地价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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