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大田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田县推进移风易俗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日期:2023-07-01 18:02 来源:大田县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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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制定背景和依据

  (一)制定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做好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指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仍然在农村,坚决守牢确保粮食安全、防止规模性返贫等底线,扎实推进乡村发展、乡村建设、乡村治理等重点工作。要求各地因地制宜制定移风易俗规范,强化村规民约约束作用,党员、干部带头示范,扎实开展高价彩礼、大操大办等重点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文件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大田县推进移风易俗工作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实施办法》)。

  (二)依据的上位规范性文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2.《福建省殡葬管理办法》;

  3.《关于做好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中发〔2023〕1号),发文时间:2023年1月2月;

  4.《开展高价彩礼、大操大办等农村移风易俗重点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农社发〔2022〕5号),发文时间:2023年2月21日。

  二、制定过程

  《实施办法》由县农业农村局牵头起草,征求了有关单位的意见和建议,形成送审稿,经县司法局合法性审查后按程序报县政府审议,于2023年5月30日经大田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0次会议批准,于2023年6月14日以县政府名义印发实施。

  三、主要内容

  《实施办法》全文共五个部分,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第一章总则。对移风易俗的制定根据、基本概念、工作原则、工作机制、适用范围等作出规定。

  (二)第二章移风易俗行为规范。对婚事、丧事、祭祀及其他移风易俗活动行为进行规范。

  (三)第三章职责分工。对各级部门单位在推进移风易俗工作中的主要工作职责作出规定。

  (四)第四章监督与责任。规定了违反移风易俗相关规定的处理办法、法律效力等。

  (五)第五章附则。规定了《实施办法》的解释单位、施行日期和有效期。

  四、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刘传明    联系电话:13960534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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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制定背景和依据

  (一)制定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做好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指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仍然在农村,坚决守牢确保粮食安全、防止规模性返贫等底线,扎实推进乡村发展、乡村建设、乡村治理等重点工作。要求各地因地制宜制定移风易俗规范,强化村规民约约束作用,党员、干部带头示范,扎实开展高价彩礼、大操大办等重点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文件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大田县推进移风易俗工作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实施办法》)。

  (二)依据的上位规范性文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2.《福建省殡葬管理办法》;

  3.《关于做好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中发〔2023〕1号),发文时间:2023年1月2月;

  4.《开展高价彩礼、大操大办等农村移风易俗重点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农社发〔2022〕5号),发文时间:2023年2月21日。

  二、制定过程

  《实施办法》由县农业农村局牵头起草,征求了有关单位的意见和建议,形成送审稿,经县司法局合法性审查后按程序报县政府审议,于2023年5月30日经大田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0次会议批准,于2023年6月14日以县政府名义印发实施。

  三、主要内容

  《实施办法》全文共五个部分,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第一章总则。对移风易俗的制定根据、基本概念、工作原则、工作机制、适用范围等作出规定。

  (二)第二章移风易俗行为规范。对婚事、丧事、祭祀及其他移风易俗活动行为进行规范。

  (三)第三章职责分工。对各级部门单位在推进移风易俗工作中的主要工作职责作出规定。

  (四)第四章监督与责任。规定了违反移风易俗相关规定的处理办法、法律效力等。

  (五)第五章附则。规定了《实施办法》的解释单位、施行日期和有效期。

  四、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刘传明    联系电话:13960534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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