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大田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大田县新一轮城镇(乡)基准地价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日期:2023-08-22 18:23 来源:大田县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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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制定背景 

  我县新一轮城镇基准地价更新工作于2022年7月开始组织开展。经外业调查和内业处理,作业单位提交基准地价更新初步成果,我局及时组织专家对初步成果进行了多次论证,并于2022年11月29日召集相关部门(单位)举行了成果听证会,会后按照听证代表提出的意见对成果进行了修改完善,于2023年3月30日,更新成果通过了三明市自然资源局验收组验收,现就大田县新一轮城镇基准地价更新成果做政策解读。 

  二、制定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三)《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经营性房地产用地出让工作的意见》(闽委办发〔2014〕18号); 

  (四)《福建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城镇基准地价和标定地价更新有关工作的通知》(闽自然资办〔2022〕2 号)。  

  三、主要内容 

  (一)与上轮的主要差别在哪? 

  1、基准地价定级范围 

  上轮基准地价定级范围为37.1平方公里,本轮定级范围参考《大田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年)的“城镇开发边界”,对原有的基准地价定级范围边界作了适当调整,本轮基准地价定级范围为38.57平方公里。 

  2、基准地价用地类型 

  (1)商服用地更名为商业服务业用地,由上轮的零售商业、批发市场、餐饮、旅馆、商务金融、娱乐、其他商服七种二级类用地进一步细分为本轮的商业、商务金融、娱乐康体、其他商业服务业四种二级类用地,其中商业用地细分为零售商业、批发市场、餐饮、旅馆、公用设施营业网点五种三级类用地;住宅用地更名为居住用地,由上轮的城镇住宅用地一种二级类进一步细分为本轮的城镇住宅和城镇社区服务设施两种二级类用地;工矿仓储用地更名为工矿和仓储两种一级类用地,工矿用地进一步细分为本轮的工业和采矿两种二级类用地,仓储用地进一步细分为本轮的物流仓储和储备库两种二级类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由上轮的新闻出版、教育、科研、医疗卫生、社会福利、文化设施、体育、公用设施八种二级类用地细分为本轮的教育、科研、医疗卫生、社会福利、文化设施、体育六种二级类用地,其中公用设施用地本轮单列作为一级类用地。 

  (2)在整体持有的物流仓储用地基准地价的基础上新增了允许部分分割转让的物流仓储用地基准地价,同时,新增了其他特殊用地、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类型的基准地价。 

  (二)各类用途有何调整? 

  1、土地级别调整的区域基准地价对比 

  土地级别调整的区域有6个片区,区域级别调整主要由于:①赤岩广场、天誉花园、福裕名城等区域随着居民的入驻以及实验幼儿园城南分园和城关幼儿园的兴建,所在区域人口越来越密集,配套的超市、餐饮、零售商业等商业服务设施也越来越完善,商业繁华度得到很大提升。②随着凤山观邸、凤凰豪庭和江山印小区的盛大开盘,所在区域的基础配套设施不断完善,土地区位也发生明显变化。因此,上述区域的商业服务业或居住用地可通过调整土地级别体现其整体地价水平的变化。 

  2、土地级别未调整的区域基准地价对比 

  (1)商业服务业用地基准地价对比情况 

  本轮商业服务业用地基准地价总体调整幅度为下调-2%~-11%。本轮商业服务业用地基准地价总体水平有所下调,主要由于实体经济受疫情以及国际经济环境的影响,商业地产市场需求减少以及出租收益水平的不稳定等因素,商业服务业用地总体地价水平有所下降。 

  (2)居住用地基准地价对比情况 

  本轮居住用地基准地价总体调整幅度为下调-2%~-6%,居住用地总体地价水平有所下调。主要由于①土地市场的影响,受房地产市场调整、经济增速放缓等因素影响,土地市场呈现需求不足状态、房地产用地和基础设施等其他用地供应呈下降趋势。②严控资金流入,高房价往往需要大量资金来支撑。但随着国家严格控制资金流入楼市,房价也逐渐稳定。③人口流失严重,新生儿出生率低,房屋的供需减少。④经济衰退,这几年疫情对于全国经济都造成了很大的影响,从而使得城市居住用地总体地价水平所有下降。 

  (3)工矿仓储用地基准地价对比情况 

  城区工矿和仓储一~三级地基准地价调整幅度为75%~155%,四级地(包括京口工业园区、均溪工业园)基准地价调整幅度为168%和161%;乡镇工矿和仓储用地(上京铸造园、太华罗丰工业园除外)基准地价调整幅度为43%和44%,上京铸造园、太华罗丰工业园工矿和仓储用地基准地价调整幅度为111%~150%。主要由于近年来工矿和仓储用地成本大幅提高,以及基础设施建设的不断投入,区位条件明显改善,尤其工业园区,促使其工矿和仓储用地基准地价涨幅较大。 

  (4)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基准地价对比情况 

  本轮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基准地价调整幅度为下调-1%~-6%。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对外交通条件的逐步改善,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在地价体系中的比重逐渐增大,但本轮受商业服务业用地和居住用地的整体下调的影响,对其价格作小幅度调整。 

  (5)乡镇基准地价对比情况 

  ①乡镇商业服务业、居住用地基准地价与城区调整幅度一样,其中商服用地总体下调-1%~-9%,居住用地总体下调-2%~-6%;②乡镇工矿仓储用地由84元/平方米(5.6万元/亩)提高至120元/平方米(8万元/亩),其中上京工业园210元/平方米(14万元/亩);罗丰工业园180元/平方米(12万元/亩);③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下调幅度-2%~-7%。乡镇总体基准地价水平变化不大,涨幅波动较为平稳。 

  联系人:陈光忠 

  联系电话:13507555056 

  制作部门:县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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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价.jpg

  一、制定背景 

  我县新一轮城镇基准地价更新工作于2022年7月开始组织开展。经外业调查和内业处理,作业单位提交基准地价更新初步成果,我局及时组织专家对初步成果进行了多次论证,并于2022年11月29日召集相关部门(单位)举行了成果听证会,会后按照听证代表提出的意见对成果进行了修改完善,于2023年3月30日,更新成果通过了三明市自然资源局验收组验收,现就大田县新一轮城镇基准地价更新成果做政策解读。 

  二、制定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三)《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经营性房地产用地出让工作的意见》(闽委办发〔2014〕18号); 

  (四)《福建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城镇基准地价和标定地价更新有关工作的通知》(闽自然资办〔2022〕2 号)。  

  三、主要内容 

  (一)与上轮的主要差别在哪? 

  1、基准地价定级范围 

  上轮基准地价定级范围为37.1平方公里,本轮定级范围参考《大田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年)的“城镇开发边界”,对原有的基准地价定级范围边界作了适当调整,本轮基准地价定级范围为38.57平方公里。 

  2、基准地价用地类型 

  (1)商服用地更名为商业服务业用地,由上轮的零售商业、批发市场、餐饮、旅馆、商务金融、娱乐、其他商服七种二级类用地进一步细分为本轮的商业、商务金融、娱乐康体、其他商业服务业四种二级类用地,其中商业用地细分为零售商业、批发市场、餐饮、旅馆、公用设施营业网点五种三级类用地;住宅用地更名为居住用地,由上轮的城镇住宅用地一种二级类进一步细分为本轮的城镇住宅和城镇社区服务设施两种二级类用地;工矿仓储用地更名为工矿和仓储两种一级类用地,工矿用地进一步细分为本轮的工业和采矿两种二级类用地,仓储用地进一步细分为本轮的物流仓储和储备库两种二级类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由上轮的新闻出版、教育、科研、医疗卫生、社会福利、文化设施、体育、公用设施八种二级类用地细分为本轮的教育、科研、医疗卫生、社会福利、文化设施、体育六种二级类用地,其中公用设施用地本轮单列作为一级类用地。 

  (2)在整体持有的物流仓储用地基准地价的基础上新增了允许部分分割转让的物流仓储用地基准地价,同时,新增了其他特殊用地、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类型的基准地价。 

  (二)各类用途有何调整? 

  1、土地级别调整的区域基准地价对比 

  土地级别调整的区域有6个片区,区域级别调整主要由于:①赤岩广场、天誉花园、福裕名城等区域随着居民的入驻以及实验幼儿园城南分园和城关幼儿园的兴建,所在区域人口越来越密集,配套的超市、餐饮、零售商业等商业服务设施也越来越完善,商业繁华度得到很大提升。②随着凤山观邸、凤凰豪庭和江山印小区的盛大开盘,所在区域的基础配套设施不断完善,土地区位也发生明显变化。因此,上述区域的商业服务业或居住用地可通过调整土地级别体现其整体地价水平的变化。 

  2、土地级别未调整的区域基准地价对比 

  (1)商业服务业用地基准地价对比情况 

  本轮商业服务业用地基准地价总体调整幅度为下调-2%~-11%。本轮商业服务业用地基准地价总体水平有所下调,主要由于实体经济受疫情以及国际经济环境的影响,商业地产市场需求减少以及出租收益水平的不稳定等因素,商业服务业用地总体地价水平有所下降。 

  (2)居住用地基准地价对比情况 

  本轮居住用地基准地价总体调整幅度为下调-2%~-6%,居住用地总体地价水平有所下调。主要由于①土地市场的影响,受房地产市场调整、经济增速放缓等因素影响,土地市场呈现需求不足状态、房地产用地和基础设施等其他用地供应呈下降趋势。②严控资金流入,高房价往往需要大量资金来支撑。但随着国家严格控制资金流入楼市,房价也逐渐稳定。③人口流失严重,新生儿出生率低,房屋的供需减少。④经济衰退,这几年疫情对于全国经济都造成了很大的影响,从而使得城市居住用地总体地价水平所有下降。 

  (3)工矿仓储用地基准地价对比情况 

  城区工矿和仓储一~三级地基准地价调整幅度为75%~155%,四级地(包括京口工业园区、均溪工业园)基准地价调整幅度为168%和161%;乡镇工矿和仓储用地(上京铸造园、太华罗丰工业园除外)基准地价调整幅度为43%和44%,上京铸造园、太华罗丰工业园工矿和仓储用地基准地价调整幅度为111%~150%。主要由于近年来工矿和仓储用地成本大幅提高,以及基础设施建设的不断投入,区位条件明显改善,尤其工业园区,促使其工矿和仓储用地基准地价涨幅较大。 

  (4)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基准地价对比情况 

  本轮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基准地价调整幅度为下调-1%~-6%。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对外交通条件的逐步改善,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在地价体系中的比重逐渐增大,但本轮受商业服务业用地和居住用地的整体下调的影响,对其价格作小幅度调整。 

  (5)乡镇基准地价对比情况 

  ①乡镇商业服务业、居住用地基准地价与城区调整幅度一样,其中商服用地总体下调-1%~-9%,居住用地总体下调-2%~-6%;②乡镇工矿仓储用地由84元/平方米(5.6万元/亩)提高至120元/平方米(8万元/亩),其中上京工业园210元/平方米(14万元/亩);罗丰工业园180元/平方米(12万元/亩);③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下调幅度-2%~-7%。乡镇总体基准地价水平变化不大,涨幅波动较为平稳。 

  联系人:陈光忠 

  联系电话:13507555056 

  制作部门:县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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