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背景和依据
(一)制定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为切实加强我县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福建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条例》、《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松材线虫病防治技术方案(2022年版)〉的通知》(林生发〔2021〕93号)、《福建省林业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松材线虫病疫木监管工作的通知》(闽林〔2022〕1号)、《福建省林业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松墨天牛诱捕器使用和死亡松树伐桩除害处理技术的通知》(闽林文〔2022〕20号)、《福建省林业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松材线虫病疫区松木采伐和疫情除治管控工作的通知》(闽林文〔2022〕55号)、《福建省林业局关于下达2024年度松材线虫病防治任务的通知》(闽林文〔2023〕49号)及《三明市林业局关于印发三明市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五年攻坚行动方案(2021-2025)的通知》(明林综〔2021〕55号)精神,结合我县松材线虫病疫情发生、分布特点与防控目标,制定《大田县2024年度松材线虫病防控实施方案》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二)依据的上位规范性文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检疫条例》(林业部分);
4.《福建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条例》;
5.《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松材线虫病防治技术方案(2022年版)〉的通知》(林生发〔2022〕94号)
6.《福建省林业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松材线虫病疫木监管工作的通知》(闽林〔2022〕1号);
7.《福建省林业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松墨天牛诱捕器使用和死亡松树伐桩除害处理技术的通知》(闽林文〔2022〕20号);
8.《福建省林业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松材线虫病疫区松木采伐和疫情除治管控工作的通知》(闽林文〔2022〕55号);
9.《福建省林业局关于下达2024年度松材线虫病防治任务的通知》(闽林文〔2023〕49号);
10.《三明市林业局关于印发三明市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五年攻坚行动方案(2021-2025)的通知》(明林综〔2021〕55号)。
二、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全文共六个部分,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基本情况。全县土地总面积335.02万亩,林业用地总面积263.6万亩,林木总蓄积量1565.17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70.91%;其中含有马尾松等松类林分面积达152.12万亩,占林地的57.71%,松类占优势的松林面积达86.34万亩,占林地面积的32.72%。全县疫情发生面积9527亩,分布在建设、广平、太华、文江、奇韬、均溪等6个乡(镇)25个行政村。
(二)目标与任务。以“消存量、控增量”为总目标,坚持防除并重、标本兼治的防控策略。到2025年,全县疫情发生面积不超过0.625万亩,乡(镇)级疫点数量控制在6个以内。实现疫点数量不增加,疫情发生面积和病死松树数量同比“双下降”。
(三)疫情防控。按照合理区划,分类施策的原则,将建设、广平、太华、文江、奇韬、均溪等6个乡(镇)所有的松林与松木划为发生除治区,桃源、上京、石牌、武陵、谢洋、吴山、屏山、济阳、华兴、湖美、梅山、前坪等12个乡(镇)划为重点防控区。统筹“治、防、改,检、封、罚”举措,做好“时间安排、空间把握、林间作业、车间监管”“四个间”重点工作,采取疫情监测普查、死亡松树清理、松林防治性采伐改造、松墨天牛综合防治、检疫检查等防控措施,加强疫区和疫木监管,开展常态化检疫执法,确保防控成效。
(四)除治质量验收及成效评价。根据各项防治技术开展的时间和实施内容,确定各项防治措施的检查时间。以乡(镇、场)组织有关单位开展检查验收为主,县林业局根据工作实际组织抽查复核,检疫封锁常态化开展。组织开展疫情防控过程检查、作业质量验收和年度成效评价。
(五)经费预算。根据《实施方案》工作计划,科学测算防控经费约为841.21万元,以自筹为主,财政补助为辅。
(六)保障措施。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属地疫情防治主体责任,落实资金保障措施,建立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开展宣传培训,加强督导检查,并将疫情防控成效纳入县林长制考核评价体系。
制作部门:大田县林业局
联系人:苏晋伙 联系电话:05987227041
一、制定背景和依据
(一)制定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为切实加强我县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福建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条例》、《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松材线虫病防治技术方案(2022年版)〉的通知》(林生发〔2021〕93号)、《福建省林业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松材线虫病疫木监管工作的通知》(闽林〔2022〕1号)、《福建省林业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松墨天牛诱捕器使用和死亡松树伐桩除害处理技术的通知》(闽林文〔2022〕20号)、《福建省林业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松材线虫病疫区松木采伐和疫情除治管控工作的通知》(闽林文〔2022〕55号)、《福建省林业局关于下达2024年度松材线虫病防治任务的通知》(闽林文〔2023〕49号)及《三明市林业局关于印发三明市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五年攻坚行动方案(2021-2025)的通知》(明林综〔2021〕55号)精神,结合我县松材线虫病疫情发生、分布特点与防控目标,制定《大田县2024年度松材线虫病防控实施方案》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二)依据的上位规范性文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检疫条例》(林业部分);
4.《福建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条例》;
5.《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松材线虫病防治技术方案(2022年版)〉的通知》(林生发〔2022〕94号)
6.《福建省林业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松材线虫病疫木监管工作的通知》(闽林〔2022〕1号);
7.《福建省林业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松墨天牛诱捕器使用和死亡松树伐桩除害处理技术的通知》(闽林文〔2022〕20号);
8.《福建省林业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松材线虫病疫区松木采伐和疫情除治管控工作的通知》(闽林文〔2022〕55号);
9.《福建省林业局关于下达2024年度松材线虫病防治任务的通知》(闽林文〔2023〕49号);
10.《三明市林业局关于印发三明市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五年攻坚行动方案(2021-2025)的通知》(明林综〔2021〕55号)。
二、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全文共六个部分,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基本情况。全县土地总面积335.02万亩,林业用地总面积263.6万亩,林木总蓄积量1565.17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70.91%;其中含有马尾松等松类林分面积达152.12万亩,占林地的57.71%,松类占优势的松林面积达86.34万亩,占林地面积的32.72%。全县疫情发生面积9527亩,分布在建设、广平、太华、文江、奇韬、均溪等6个乡(镇)25个行政村。
(二)目标与任务。以“消存量、控增量”为总目标,坚持防除并重、标本兼治的防控策略。到2025年,全县疫情发生面积不超过0.625万亩,乡(镇)级疫点数量控制在6个以内。实现疫点数量不增加,疫情发生面积和病死松树数量同比“双下降”。
(三)疫情防控。按照合理区划,分类施策的原则,将建设、广平、太华、文江、奇韬、均溪等6个乡(镇)所有的松林与松木划为发生除治区,桃源、上京、石牌、武陵、谢洋、吴山、屏山、济阳、华兴、湖美、梅山、前坪等12个乡(镇)划为重点防控区。统筹“治、防、改,检、封、罚”举措,做好“时间安排、空间把握、林间作业、车间监管”“四个间”重点工作,采取疫情监测普查、死亡松树清理、松林防治性采伐改造、松墨天牛综合防治、检疫检查等防控措施,加强疫区和疫木监管,开展常态化检疫执法,确保防控成效。
(四)除治质量验收及成效评价。根据各项防治技术开展的时间和实施内容,确定各项防治措施的检查时间。以乡(镇、场)组织有关单位开展检查验收为主,县林业局根据工作实际组织抽查复核,检疫封锁常态化开展。组织开展疫情防控过程检查、作业质量验收和年度成效评价。
(五)经费预算。根据《实施方案》工作计划,科学测算防控经费约为841.21万元,以自筹为主,财政补助为辅。
(六)保障措施。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属地疫情防治主体责任,落实资金保障措施,建立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开展宣传培训,加强督导检查,并将疫情防控成效纳入县林长制考核评价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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