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大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田县县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租管理办法的通知》
一、制定背景
为进一步规范大田县县直行政事业单位(以下简称县直单位)国有资产的出租管理,维护国有资产安全完整,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大田县县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租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二、制定依据
1、《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8号);
2、《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5号);
3、《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6号);
4、《福建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印发<福建省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租出借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闽机管综〔2020〕76号);
5、《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明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明政办〔2011〕87号);
6、《三明市财政局关于调整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资产管理有关规定的通知》(明财资〔2016〕5 号)。
三、主要内容
1、国有资产公开招租的起租价是多少?
由资产管理单位委托有资质的评估中介机构进行评估或参照前一次通过公开招租后确定的租赁价为基础进行设定。
2、招租方式有哪些?
由资产管理单位按照市场原则,通过自主选择、公开招标等方式选择拍卖中介机构实施公开拍租活动。
3、竞租保证金要交多少?
委托拍卖中介机构在受理竞租报名时,收取的竞租保证金不少于总租金的20%。
4、如果在规定时间内竞得人未与资产管理单位签约怎么办?
正常情况下,在规定时间内竞得人未与资产管理单位签约的,视为主动放弃承租资格,按违约处理,交纳的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取消其一年参与竞拍的资格。
5、流拍的租赁资产如何管理?
经交易中心公开招租而首次流拍的租赁资产,有意向承租人可申请以起租价下调5%的价格承租,经管理单位和财政部门同意,可以采取协议租赁方式,签订不超过三年的租赁合同。再次公开招租(含二次以上,且末次拍租起租价不得低于首拍起租价的90%)而流拍的资产,管理单位可以自行招租,寻求新的承租人,租金下调控制在首拍起租价10%以内(含10%),报财政部门同意后,可以采取协议租赁方式,签订不超过三年的租赁合同。
6、如何采取最高限价措施保护原承租人的租赁优先权?
当报价达到起租价的150%时,若原承租人接受,则应终止该标的招租活动,由原承租人以起租价的150%的价格优先承租;若原承租人放弃的,则继续该标的招租活动。
7、租赁期限是多少年?
店铺及用于居住的资产,租赁期限一般为3年;写字楼和用于兴办各类娱乐场所、酒楼、大型商场、宾馆等需要高档装修装饰的场所,以及起租价30万元(年租金)以上的资产,租赁期限可为5年。
8、租赁合同到期了,可以续租吗?
经过交易中心公开招租的资产,允许续租一次,续租期为两年。租用楼堂馆所等较大场所兴办宾馆或经营其他三产服务业且年租金在30万元以上的,允许再续租一次,续租期仍为两年。
9、租金如何确定?
租赁期限为3年的年租金=合同年租金;
为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对租赁期限在 3 年以上的经营项目,租赁期限超过3年后的年租金=合同首年租金×(1+5%);
第一次续租合同年租金=合同首年租金×(1+8%);第二次续租合同年租金=合同首年租金×(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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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定背景
为进一步规范大田县县直行政事业单位(以下简称县直单位)国有资产的出租管理,维护国有资产安全完整,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大田县县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租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二、制定依据
1、《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8号);
2、《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5号);
3、《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6号);
4、《福建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印发<福建省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租出借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闽机管综〔2020〕76号);
5、《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明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明政办〔2011〕87号);
6、《三明市财政局关于调整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资产管理有关规定的通知》(明财资〔2016〕5 号)。
三、主要内容
1、国有资产公开招租的起租价是多少?
由资产管理单位委托有资质的评估中介机构进行评估或参照前一次通过公开招租后确定的租赁价为基础进行设定。
2、招租方式有哪些?
由资产管理单位按照市场原则,通过自主选择、公开招标等方式选择拍卖中介机构实施公开拍租活动。
3、竞租保证金要交多少?
委托拍卖中介机构在受理竞租报名时,收取的竞租保证金不少于总租金的20%。
4、如果在规定时间内竞得人未与资产管理单位签约怎么办?
正常情况下,在规定时间内竞得人未与资产管理单位签约的,视为主动放弃承租资格,按违约处理,交纳的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取消其一年参与竞拍的资格。
5、流拍的租赁资产如何管理?
经交易中心公开招租而首次流拍的租赁资产,有意向承租人可申请以起租价下调5%的价格承租,经管理单位和财政部门同意,可以采取协议租赁方式,签订不超过三年的租赁合同。再次公开招租(含二次以上,且末次拍租起租价不得低于首拍起租价的90%)而流拍的资产,管理单位可以自行招租,寻求新的承租人,租金下调控制在首拍起租价10%以内(含10%),报财政部门同意后,可以采取协议租赁方式,签订不超过三年的租赁合同。
6、如何采取最高限价措施保护原承租人的租赁优先权?
当报价达到起租价的150%时,若原承租人接受,则应终止该标的招租活动,由原承租人以起租价的150%的价格优先承租;若原承租人放弃的,则继续该标的招租活动。
7、租赁期限是多少年?
店铺及用于居住的资产,租赁期限一般为3年;写字楼和用于兴办各类娱乐场所、酒楼、大型商场、宾馆等需要高档装修装饰的场所,以及起租价30万元(年租金)以上的资产,租赁期限可为5年。
8、租赁合同到期了,可以续租吗?
经过交易中心公开招租的资产,允许续租一次,续租期为两年。租用楼堂馆所等较大场所兴办宾馆或经营其他三产服务业且年租金在30万元以上的,允许再续租一次,续租期仍为两年。
9、租金如何确定?
租赁期限为3年的年租金=合同年租金;
为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对租赁期限在 3 年以上的经营项目,租赁期限超过3年后的年租金=合同首年租金×(1+5%);
第一次续租合同年租金=合同首年租金×(1+8%);第二次续租合同年租金=合同首年租金×(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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