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解:《大田县2024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为贯彻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防灾减灾思想,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社会和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县政府印发了《大田县2024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田政办规〔2024〕3号),以下简称“《方案》”,现就《方案》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和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市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决策部署,全面做好我县 2024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建立高效科学的地质灾害防治体系,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第394号令)、《福建省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闽政〔2011〕8号)以及省、市、县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地质灾害现状,坚持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和全面规划、突出重点的原则,编制本方案。
二.制定依据
1.《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第394号令);
2.《福建省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闽政〔2011〕8号)
3.三明市2024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明自然资发〔2024〕2号)
三.主要内容
1.地质灾害有几种类型?
《地质灾害防治条例》所称地质灾害,包括自然因素或者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灾害。我县地质灾害类型主要有滑坡、崩塌、地面塌陷3种。
2.什么是滑坡,发生滑坡前有哪些预兆?
滑坡指在山坡岩体或土体顺斜坡向下滑动的现象。发生滑坡前常见的预兆有:一是坡体前缘土体突然强烈隆起;二是坡体前缘突然出现局部滑塌;三是坡体后缘突然出现明显的弧形裂缝;四是坡体前缘泉水流量突然异常;五是坡体地表池塘和水田突然下降或干涸;六是坡体前缘突然出现规律排列的裂缝。
3.什么是崩塌,发生崩塌前有哪些预兆?
崩塌是指较陡斜坡上的岩土体在重力作用下突然脱离母体崩落、滚动、堆积在坡脚(或沟谷)的地质现象。发生崩塌前常见的预兆有:一是坡面经常出现掉块、坠落,小崩小塌不断发生;一是坡度较陡或坡体成孤立山嘴或凹型坡,坡体上有明显的裂缝;坡体前部存在临空空间或有崩塌物;四是不是偶闻岩石的撕裂摩擦错碎声。
4、发生地面塌陷前预兆有哪些?
地面塌陷是指地表岩、土体在自然或人为因素作用下,向下陷落,并在地面形成塌陷坑(洞)的一种地质现象。发生地面塌陷前常见的预兆有:一是灰岩埋藏区地下水水位突然下降,河水突然断流;二是地表出现圆形放射性下沉。
5.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等级怎么划分?
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信息由省自然资源厅与省气象局联合制作发布,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等级由强到弱分为三个等级。一级:红色警报,预报级,地质灾害发生可能性很大;二级:橙色警报,预警级,地质灾害发生可能性大;三级:黄色警报,注意级,地质灾害发生可能性较大。
6.收到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后应怎么响应?
各乡(镇)人民政府应按照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等级采取相应的防灾措施。
黄色预警发出后:有关部门应根据雨情做好值班工作,并按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部署防灾工作;各村防灾负责人应适时组织对地质灾害隐患点和危险区域进行巡查;隐患点和危险区域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协管员要加强对地质灾害隐患点和危险区域的监测、巡查和防范。一旦发现险情立即报告,及时采取防灾避险措施;
橙色预警发布后,有关部门24小时值班室值班,做好抢险救灾准备;防灾负责人组织对地质灾害隐患和危险区域进行巡查;隐患点和危险区域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和协管员加强地质灾害隐患点和危险区域的监测、巡查和防范;乡(镇)政府根据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对危险性较大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和危险区域内的群众,及时组织转移避让;
红色预警发布后:有关部门24小时值班室值班,领导带班,并组织做好防灾救灾工作;乡(镇)政府立即组织地质灾害隐患点和危险区域内的群众避让转移,并组织人员对其它区域进行巡查和防范,同时派出应急小分队或者包村干部指导防灾抗灾救灾工作。监测责任人、村级协管员应对宏观迹象开展现场巡查,加强宏观变形监测及短临前兆监测,开展短临预警,根据现场宏观变形等实际情况判定是否提前组织地质灾害危险区群众进行转移、及时记录上报;
7. 地质灾害防范有哪些措施?
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直接关系到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我们要以对人民极端负责的精神,高度重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建立以乡镇主要领导负责制和有关部门岗位责任制为核心的地质灾害防治体制,各包村领导应及时将地质灾害危险点的《防灾明白卡》和《避险明白卡》发到群众手中,把监测和防治任务落实到具体单位和责任人,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对疏于管理、责任不落实、人员不到位造成事故的直接责任人,要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有关规定予以惩处。自然资源所是地质灾害防治的主管部门,要做好地质灾害防灾减灾知识的宣传,协助建立县、乡、村、村民小组四级群测群防网络,认真落实地质灾害防治值班制度,与有关部门保持密切联系;要严格要求山地建房的管理,特别是要注意住宅、校舍等关系到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建设,禁止在地质灾害危险区内削坡建房和从事不合理的工程活动;水利工作站要及时向有关部门通报暴雨、洪水等有关防汛信息,做好水库等水利设施地质灾害的防治;交管站要做好公路沿线地质灾害防治的检查落实工作;其他部门应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联系人:尤勇丰
联系电话:0598-7263286
县自然资源局五楼国土空间生态修复与地灾防治股
- 图片解读
- 文字解读
为贯彻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防灾减灾思想,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社会和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县政府印发了《大田县2024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田政办规〔2024〕3号),以下简称“《方案》”,现就《方案》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和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市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决策部署,全面做好我县 2024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建立高效科学的地质灾害防治体系,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第394号令)、《福建省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闽政〔2011〕8号)以及省、市、县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地质灾害现状,坚持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和全面规划、突出重点的原则,编制本方案。
二.制定依据
1.《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第394号令);
2.《福建省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闽政〔2011〕8号)
3.三明市2024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明自然资发〔2024〕2号)
三.主要内容
1.地质灾害有几种类型?
《地质灾害防治条例》所称地质灾害,包括自然因素或者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灾害。我县地质灾害类型主要有滑坡、崩塌、地面塌陷3种。
2.什么是滑坡,发生滑坡前有哪些预兆?
滑坡指在山坡岩体或土体顺斜坡向下滑动的现象。发生滑坡前常见的预兆有:一是坡体前缘土体突然强烈隆起;二是坡体前缘突然出现局部滑塌;三是坡体后缘突然出现明显的弧形裂缝;四是坡体前缘泉水流量突然异常;五是坡体地表池塘和水田突然下降或干涸;六是坡体前缘突然出现规律排列的裂缝。
3.什么是崩塌,发生崩塌前有哪些预兆?
崩塌是指较陡斜坡上的岩土体在重力作用下突然脱离母体崩落、滚动、堆积在坡脚(或沟谷)的地质现象。发生崩塌前常见的预兆有:一是坡面经常出现掉块、坠落,小崩小塌不断发生;一是坡度较陡或坡体成孤立山嘴或凹型坡,坡体上有明显的裂缝;坡体前部存在临空空间或有崩塌物;四是不是偶闻岩石的撕裂摩擦错碎声。
4、发生地面塌陷前预兆有哪些?
地面塌陷是指地表岩、土体在自然或人为因素作用下,向下陷落,并在地面形成塌陷坑(洞)的一种地质现象。发生地面塌陷前常见的预兆有:一是灰岩埋藏区地下水水位突然下降,河水突然断流;二是地表出现圆形放射性下沉。
5.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等级怎么划分?
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信息由省自然资源厅与省气象局联合制作发布,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等级由强到弱分为三个等级。一级:红色警报,预报级,地质灾害发生可能性很大;二级:橙色警报,预警级,地质灾害发生可能性大;三级:黄色警报,注意级,地质灾害发生可能性较大。
6.收到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后应怎么响应?
各乡(镇)人民政府应按照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等级采取相应的防灾措施。
黄色预警发出后:有关部门应根据雨情做好值班工作,并按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部署防灾工作;各村防灾负责人应适时组织对地质灾害隐患点和危险区域进行巡查;隐患点和危险区域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协管员要加强对地质灾害隐患点和危险区域的监测、巡查和防范。一旦发现险情立即报告,及时采取防灾避险措施;
橙色预警发布后,有关部门24小时值班室值班,做好抢险救灾准备;防灾负责人组织对地质灾害隐患和危险区域进行巡查;隐患点和危险区域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和协管员加强地质灾害隐患点和危险区域的监测、巡查和防范;乡(镇)政府根据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对危险性较大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和危险区域内的群众,及时组织转移避让;
红色预警发布后:有关部门24小时值班室值班,领导带班,并组织做好防灾救灾工作;乡(镇)政府立即组织地质灾害隐患点和危险区域内的群众避让转移,并组织人员对其它区域进行巡查和防范,同时派出应急小分队或者包村干部指导防灾抗灾救灾工作。监测责任人、村级协管员应对宏观迹象开展现场巡查,加强宏观变形监测及短临前兆监测,开展短临预警,根据现场宏观变形等实际情况判定是否提前组织地质灾害危险区群众进行转移、及时记录上报;
7. 地质灾害防范有哪些措施?
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直接关系到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我们要以对人民极端负责的精神,高度重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建立以乡镇主要领导负责制和有关部门岗位责任制为核心的地质灾害防治体制,各包村领导应及时将地质灾害危险点的《防灾明白卡》和《避险明白卡》发到群众手中,把监测和防治任务落实到具体单位和责任人,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对疏于管理、责任不落实、人员不到位造成事故的直接责任人,要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有关规定予以惩处。自然资源所是地质灾害防治的主管部门,要做好地质灾害防灾减灾知识的宣传,协助建立县、乡、村、村民小组四级群测群防网络,认真落实地质灾害防治值班制度,与有关部门保持密切联系;要严格要求山地建房的管理,特别是要注意住宅、校舍等关系到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建设,禁止在地质灾害危险区内削坡建房和从事不合理的工程活动;水利工作站要及时向有关部门通报暴雨、洪水等有关防汛信息,做好水库等水利设施地质灾害的防治;交管站要做好公路沿线地质灾害防治的检查落实工作;其他部门应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联系人:尤勇丰
联系电话:0598-7263286
县自然资源局五楼国土空间生态修复与地灾防治股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