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解:《大田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县房地产市场健康持续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日期:2024-06-30 11:14 来源:大田县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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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制定背景

  为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金融工作会议、全国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精神,积极稳妥化解房地产风险,更好地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提振房地产市场信心,激发房地产市场活力。因城施策,统筹研究消化存量房产和优化增量住房的政策措施,抓紧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改善城市居民的居住环境和住房条件,进一步促进我县房地产市场健康持续发展。

  二、制定依据

  2023年12月11日召开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2024年1月12日住建部发文《关于建立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的通知》(建房〔2024〕2号);2024年4月29日自然资源部发文《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4年住宅用地供应有关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4〕918号);2024年5月17日中央召开与房地产相关的重要会议精神。

  三、政策要点

  1.落实常态化“带押过户”措施。简化抵押存量房交易程序,实现“带押过户”,节约交易双方资金和时间成本。

  2.规范个人自建房登记管理。规范危旧房翻建、行政划拨地自建房和安置地(房)登记措施,划拨转出让缴交土地出让金,经有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按市场评估价格的50%缴交土地出让金,按实际业务流程办理。

  3.推动“房票安置”政策落地。宣传推广征收补偿房票安置政策,引导被征迁户采用房票安置。允许房票流通转让,满足被征收人多元化安置需求、缩短安置过渡周期。

  4.实行购房入学入园政策。在售、在建项目划入相关施教区,凭商品房网签备案合同、首付款发票,办理子女入学入园报名。

  5.加大金融信贷支持。建立房地产企业“白名单”制度完善尽职免责制度,并根据住宅类项目资金运转状况与销售前景积极提供信贷、融资支持。

  6.完善城市配套设施建设。通过完善城市配套设施建设,提升城市品质,根据小区优化管理需要,允许在小区空闲地方进行改造设置,小区内无场所地方的,可以利用小区周边场所设置,统一规划设置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充电点。

  7.推进多样化住宅建设。落实人民群众对优质住房的新期待,建设智能绿色建筑、小高层住宅及打造第四代住宅等高品质项目。本措施印发前已出让的,建设单位在满足项目出让合同及规划设计条件的前提下可提出第四代住宅方案调整申请,报县政府同意后实施。 

  8.实施购房消费补贴。补贴总额1000万元人民币,2024年6月7日至2024年8月31日,购买144平方米(含)以下新建商品住房,每平方米200元予以补贴。购房时间以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日期为准,商品住房面积以商品房备案面积为准。期间若停止发放,县政府将提前五个工作日通告。

  9.支持住房“以旧换新”。2024年8月31日前,若旧房卖出,换房人按约定办理新房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手续,补贴每套1万元。

  10.优化营商环境。广电、供水、供电、燃气等公共企业,为房地产开发企业提供服务,禁止垄断经营行为,严禁以强制服务、捆绑收费等形式收取不合理费用。

  自公布之日起有效期3年。此前政策与本文件不一致的,以本文件为准,具体解释权由县政府授权县住建局负责解释。

  四、联系方式 

  大田县住建局

  联系人:岳中

  联系电话:0598-72235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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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制定背景

  为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金融工作会议、全国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精神,积极稳妥化解房地产风险,更好地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提振房地产市场信心,激发房地产市场活力。因城施策,统筹研究消化存量房产和优化增量住房的政策措施,抓紧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改善城市居民的居住环境和住房条件,进一步促进我县房地产市场健康持续发展。

  二、制定依据

  2023年12月11日召开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2024年1月12日住建部发文《关于建立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的通知》(建房〔2024〕2号);2024年4月29日自然资源部发文《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4年住宅用地供应有关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4〕918号);2024年5月17日中央召开与房地产相关的重要会议精神。

  三、政策要点

  1.落实常态化“带押过户”措施。简化抵押存量房交易程序,实现“带押过户”,节约交易双方资金和时间成本。

  2.规范个人自建房登记管理。规范危旧房翻建、行政划拨地自建房和安置地(房)登记措施,划拨转出让缴交土地出让金,经有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按市场评估价格的50%缴交土地出让金,按实际业务流程办理。

  3.推动“房票安置”政策落地。宣传推广征收补偿房票安置政策,引导被征迁户采用房票安置。允许房票流通转让,满足被征收人多元化安置需求、缩短安置过渡周期。

  4.实行购房入学入园政策。在售、在建项目划入相关施教区,凭商品房网签备案合同、首付款发票,办理子女入学入园报名。

  5.加大金融信贷支持。建立房地产企业“白名单”制度完善尽职免责制度,并根据住宅类项目资金运转状况与销售前景积极提供信贷、融资支持。

  6.完善城市配套设施建设。通过完善城市配套设施建设,提升城市品质,根据小区优化管理需要,允许在小区空闲地方进行改造设置,小区内无场所地方的,可以利用小区周边场所设置,统一规划设置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充电点。

  7.推进多样化住宅建设。落实人民群众对优质住房的新期待,建设智能绿色建筑、小高层住宅及打造第四代住宅等高品质项目。本措施印发前已出让的,建设单位在满足项目出让合同及规划设计条件的前提下可提出第四代住宅方案调整申请,报县政府同意后实施。 

  8.实施购房消费补贴。补贴总额1000万元人民币,2024年6月7日至2024年8月31日,购买144平方米(含)以下新建商品住房,每平方米200元予以补贴。购房时间以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日期为准,商品住房面积以商品房备案面积为准。期间若停止发放,县政府将提前五个工作日通告。

  9.支持住房“以旧换新”。2024年8月31日前,若旧房卖出,换房人按约定办理新房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手续,补贴每套1万元。

  10.优化营商环境。广电、供水、供电、燃气等公共企业,为房地产开发企业提供服务,禁止垄断经营行为,严禁以强制服务、捆绑收费等形式收取不合理费用。

  自公布之日起有效期3年。此前政策与本文件不一致的,以本文件为准,具体解释权由县政府授权县住建局负责解释。

  四、联系方式 

  大田县住建局

  联系人:岳中

  联系电话:0598-72235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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