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废止大田县工业制造业企业入驻规定(试行)的通知》政策解读

日期:2024-10-31 14:53 来源:大田县政府办
| | | |

  一、制定背景和依据

  (一)制定的背景

  《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提出:“规范地方招商引资法规制度,严禁违法违规 给予政策优惠行为。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落实关于深化改革、优化政策环境、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工作要求,为深入贯彻落实上级政策文件精神,我县开展了涉企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发现《大田县工业(制造业)企业入驻规定(试行)》(田政办规〔2023〕7 号)部分内容存在妨碍商品和要素自由流动、影响生产经营成本的情形。

  (二)依据的上位规范性文件

  1.《公平竞争审查条例》;

  2.《福建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

  3.《市场监管总局等五部门关于印发<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市监反垄规〔2021〕2号),发文时间:2021年6月29日。

  二、主要内容

    《大田县工业(制造业)企业入驻规定(试行)》违反《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第十五条之规定:

  第十四条 商品和要素自由流动标准。

  第十五条 影响生产经营成本标准。

  经研究,决定废止《大田县工业(制造业)企业入驻规定

  (试行)》(田政办规〔2023〕7号)。

  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大田县商务局  温乃焕

  联系电话: 0598—7267722

  • 图片解读
  • 文字解读

  一、制定背景和依据

  (一)制定的背景

  《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提出:“规范地方招商引资法规制度,严禁违法违规 给予政策优惠行为。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落实关于深化改革、优化政策环境、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工作要求,为深入贯彻落实上级政策文件精神,我县开展了涉企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发现《大田县工业(制造业)企业入驻规定(试行)》(田政办规〔2023〕7 号)部分内容存在妨碍商品和要素自由流动、影响生产经营成本的情形。

  (二)依据的上位规范性文件

  1.《公平竞争审查条例》;

  2.《福建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

  3.《市场监管总局等五部门关于印发<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市监反垄规〔2021〕2号),发文时间:2021年6月29日。

  二、主要内容

    《大田县工业(制造业)企业入驻规定(试行)》违反《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第十五条之规定:

  第十四条 商品和要素自由流动标准。

  第十五条 影响生产经营成本标准。

  经研究,决定废止《大田县工业(制造业)企业入驻规定

  (试行)》(田政办规〔2023〕7号)。

  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大田县商务局  温乃焕

  联系电话: 0598—7267722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