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解:《大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废止大田县企业贷款应急转贷基金管理使用办法的通知》
一、制定背景和依据
(一)制定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我县债务化解工作已基本完成目标任务,企业融资渠道已有更多选择,企业贷款应急转贷基金没有存在的必要性。同时,《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工作的通知》(闽政办〔2015〕35号)规定:“严禁违规对非预算单位及未纳入年度预算的项目借款或垫付财政资金”,为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的使用,经研究,决定废止《大田县企业贷款应急转贷基金管理使用办法》(田政办规〔2023〕1号)。
(二)依据的上位规范性文件
1.《福建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
2.《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工作的通知》(闽政办〔2015〕35号),发文时间:2015年3月14日。
二、主要内容
决定废止《大田县企业贷款应急转贷基金管理使用办法》(田政办规〔2023〕1号)。
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大田县工信局 苏再德
联系电话: 0598—7301596
- 图片解读
- 文字解读
一、制定背景和依据
(一)制定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我县债务化解工作已基本完成目标任务,企业融资渠道已有更多选择,企业贷款应急转贷基金没有存在的必要性。同时,《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工作的通知》(闽政办〔2015〕35号)规定:“严禁违规对非预算单位及未纳入年度预算的项目借款或垫付财政资金”,为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的使用,经研究,决定废止《大田县企业贷款应急转贷基金管理使用办法》(田政办规〔2023〕1号)。
(二)依据的上位规范性文件
1.《福建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
2.《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工作的通知》(闽政办〔2015〕35号),发文时间:2015年3月14日。
二、主要内容
决定废止《大田县企业贷款应急转贷基金管理使用办法》(田政办规〔2023〕1号)。
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大田县工信局 苏再德
联系电话: 0598—7301596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