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解:《大田县人民政府关于延长2025年第2号森林高火险禁火令的通告》

日期:2025-01-30 16:05 来源:大田县政府办
| | | |

   一、制定背景和依据 

  (一)制定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近期,全县持续出现低温霜冻天气,森林火险气象等级连续多日达4级以上,林下可燃物严重干枯。当前,正值春节假期,燃放烟花爆竹、祭祀活动频繁,森林防火形势异常严峻,稍有不慎就会引发森林火灾。县政府决定延长 2025 年第 2 号森林高火险禁火令。

  (二)依据的主要上位法和上位规范性文件。

  1.《森林法》

  2.《森林防火条例》

  3.《福建省森林防火条例》

  4.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文件(国森防〔2011〕14号)发布时间:2011年5月25日

  二、制定过程 

  根据《大田县人民政府关于发布2025年第2号森林高火险禁火令的通告》(田政规〔2025〕4号)文件,由大田县应急管理局牵头起草禁火令,形成送审稿。

  三、主要内容 

  禁火令全文共三个部分,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禁火时间和范围。从 2025年1月30日24时至1月31日24时止,在全县范围内停止一切野外用火。

  (二)禁火令期间各单位职责。各责任单位要立即启动预警响应机制,认真落实责任强化预防和扑救措施;各乡(镇)、国有林场及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压实森林防灭火工作责任,全面落实高森林火险预警响应措施,严格执行禁火令,进一步加大宣传和巡山护林力度,加强对规范燃放烟花爆竹和禁止燃放地点的宣传,狠抓野外火源管控,严处违章用火,加强值班值守和信息报告,应急队伍严阵以待,切实防范森林火灾发生,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三)禁火令期间上报时间及部门。各乡 (镇、场 )于每 日16:00前将情况上报县森防办( 7222792 )。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解读单位:大田县应急管理局

  联 系 人:胡春川

  联系电话:0598-7220737

  • 图片解读
  • 文字解读

大田县人民政府关于延长2025年第2号森林高火险禁火的通告.jpg

   一、制定背景和依据 

  (一)制定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近期,全县持续出现低温霜冻天气,森林火险气象等级连续多日达4级以上,林下可燃物严重干枯。当前,正值春节假期,燃放烟花爆竹、祭祀活动频繁,森林防火形势异常严峻,稍有不慎就会引发森林火灾。县政府决定延长 2025 年第 2 号森林高火险禁火令。

  (二)依据的主要上位法和上位规范性文件。

  1.《森林法》

  2.《森林防火条例》

  3.《福建省森林防火条例》

  4.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文件(国森防〔2011〕14号)发布时间:2011年5月25日

  二、制定过程 

  根据《大田县人民政府关于发布2025年第2号森林高火险禁火令的通告》(田政规〔2025〕4号)文件,由大田县应急管理局牵头起草禁火令,形成送审稿。

  三、主要内容 

  禁火令全文共三个部分,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禁火时间和范围。从 2025年1月30日24时至1月31日24时止,在全县范围内停止一切野外用火。

  (二)禁火令期间各单位职责。各责任单位要立即启动预警响应机制,认真落实责任强化预防和扑救措施;各乡(镇)、国有林场及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压实森林防灭火工作责任,全面落实高森林火险预警响应措施,严格执行禁火令,进一步加大宣传和巡山护林力度,加强对规范燃放烟花爆竹和禁止燃放地点的宣传,狠抓野外火源管控,严处违章用火,加强值班值守和信息报告,应急队伍严阵以待,切实防范森林火灾发生,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三)禁火令期间上报时间及部门。各乡 (镇、场 )于每 日16:00前将情况上报县森防办( 7222792 )。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解读单位:大田县应急管理局

  联 系 人:胡春川

  联系电话:0598-7220737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