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解:《大田县人民政府关于发布2025年第4号森林高火险禁火的通告》

日期:2025-03-22 15:30 来源:大田县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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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制定背景和依据 

  (一)制定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根据气象部门预测,未来几天以晴天为主,森林火险等级居高不下,当前正值春耕季节,农事野外用火和林区生产用火剧增,稍有不慎极易引发森林火灾,森林防灭火形势十分严峻。县政府决定发布2025年第4号森林高火险禁火令。

  (二)依据的主要上位法和上位规范性文件。

  1.《森林法》

  2.《森林防火条例》

  3.《福建省森林防火条例》

  4.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文件(国森防〔2011〕14号)

  发布时间:2011年5月25日

  5.《三明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关于发布2025年第4号高森林火险橙色预警信号的通知》(明森防指〔2025〕6号)

  发布时间:2025年3月19日

  二、制定过程 

  根据《三明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关于发布2025年第4号高森林火险橙色预警信号的通知》(明森防指〔2025〕6号)文件,由大田县应急管理局牵头起草禁火令,形成送审稿。

  三、主要内容 

  禁火令全文共三个部分,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禁火时间和范围。从2025年3月22日12时至3月27日24时止,在全县范围内停止一切野外用火。

  (二)禁火令期间各单位职责。各责任单位要立即启动预警响应机制,认真落实责任强化预防和扑救措施;各乡(镇)、国有林场及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压实森林防灭火工作责任,全面落实高森林火险预警响应措施,严格执行禁火令,进一步加大宣传和巡山护林力度,狠抓野外火源管控,严处违章用火,加强值班值守和信息报告,应急队伍严阵以待,切实防范森林火灾发生,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三)禁火令期间上报时间及部门。各乡(镇、场)于每日16:00前将情况上报县森防办(7222792)。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解读单位:大田县应急管理局

  联 系 人:胡春川

  联系电话:0598-72207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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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制定背景和依据 

  (一)制定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根据气象部门预测,未来几天以晴天为主,森林火险等级居高不下,当前正值春耕季节,农事野外用火和林区生产用火剧增,稍有不慎极易引发森林火灾,森林防灭火形势十分严峻。县政府决定发布2025年第4号森林高火险禁火令。

  (二)依据的主要上位法和上位规范性文件。

  1.《森林法》

  2.《森林防火条例》

  3.《福建省森林防火条例》

  4.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文件(国森防〔2011〕14号)

  发布时间:2011年5月25日

  5.《三明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关于发布2025年第4号高森林火险橙色预警信号的通知》(明森防指〔2025〕6号)

  发布时间:2025年3月19日

  二、制定过程 

  根据《三明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关于发布2025年第4号高森林火险橙色预警信号的通知》(明森防指〔2025〕6号)文件,由大田县应急管理局牵头起草禁火令,形成送审稿。

  三、主要内容 

  禁火令全文共三个部分,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禁火时间和范围。从2025年3月22日12时至3月27日24时止,在全县范围内停止一切野外用火。

  (二)禁火令期间各单位职责。各责任单位要立即启动预警响应机制,认真落实责任强化预防和扑救措施;各乡(镇)、国有林场及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压实森林防灭火工作责任,全面落实高森林火险预警响应措施,严格执行禁火令,进一步加大宣传和巡山护林力度,狠抓野外火源管控,严处违章用火,加强值班值守和信息报告,应急队伍严阵以待,切实防范森林火灾发生,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三)禁火令期间上报时间及部门。各乡(镇、场)于每日16:00前将情况上报县森防办(7222792)。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解读单位:大田县应急管理局

  联 系 人:胡春川

  联系电话:0598-72207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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