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田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大田县2024年城镇基准地价的通知》政策解读
一、制定背景
城镇基准地价作为我国公示地价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除在政府用于掌握和调控地价水平、规范土地市场秩序等传统领域继续发挥其重要作用外,在国家全面深化改革的大背景下,在加强土地资源资产管理、优化土地资源配置、完善土地权益保护等方面亦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尤其在当前摸清土地资源资产家底时,基准地价是适用性强、覆盖范围广、公信力强的地价信号。我县于2024年10月正式启动基准地价更新工作。工作开展过程中,我们严格遵循法定程序,于2025年6月25日组织召开成果听证会,充分吸纳听证代表意见建议优化完善成果;2025年10月23日,更新成果顺利通过三明市自然资源局组织的专家验收会评审,现就大田县新一轮城镇基准地价更新成果做政策解读。
二、制定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三)《福建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准地价管理的通知》(〔2024〕2501号);
(四)《福建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城镇基准地价和标定地价更新有关工作的通知》(〔2024〕789号)。
三、主要内容
(一)与上轮的主要差别在哪?
基准地价定级范围:本轮基准地价定级范围为38.57平方公里,本轮定级范围参考《大田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城镇开发边界”。
基准地价用地类型:根据2023年11月22日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234号):①上轮商业服务业-娱乐康体用地变更为商业服务业-娱乐用地:②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增加了机关团体用地。
(二)各类用途有何调整?
土地级别精简化:本轮基准地价级别进行级别精简化,商业服务业用地和居住用地由上一轮17个亚级类精简至13个。
土地级别未调整的区域基准地价对比:
(1)商业服务业用地基准地价对比情况:本轮商业服务业用地基准地价调整为-3%至-8%。出现下浮调整的主要原因为:实体经济受疫情以及国际经济环境的影响,商业地产市场需求减少以及出租收益空置率较高等因素,商业服务业用地总体地价水平有所下降。
(2)居住用地基准地价对比情况:本轮居住用地基准地价总体调整幅度为下调-3%至-8%,居住用地总体地价水平有所下调。①土地市场的影响,受房地产市场调整、经济增速放缓等因素影响,土地市场呈现需求不足状态、房地产用地和基础设施等其他用地供应呈下降趋势。②严控资金流入,高房价往往需要大量资金来支撑。但随着国家严格控制资金流入楼市,房价也逐渐稳定。③人口流失严重,新生儿出生率低,房屋的供需减少。④经济衰退,这几年疫情对于全国经济都造成了很大的影响,从而使得城市居住用地总体地价水平所有下降。
(3)工矿仓储用地基准地价对比情况:工矿和仓储用地价格变化上来说基本维持原有水平,主要原因为:①工业用地方面,近年来引进的工业项目大多集中于经济开发区、物流园等,通常以工业用地基准地价或略高于基准地价的价格挂牌成交,土地市场竞争热度低,其地价水平变化不大;②仓储用地方面,近年来物资储运种类多,数量大,出入频繁,其土地经济收益高于工业用地。
(4)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基准地价对比情况: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对外交通条件的逐步改善,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在地价体系中的比重逐渐增大,对其价格作小幅度调整,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基准地价整体上浮3%至55%。
(5)乡镇基准地价对比情况:随着城区整体经济环境的影响乡镇商业服务业用地地价水平有所下调,其中:商业服务业用地下调幅度-1%至-7%;居住用地下调幅度-3%至-6%;工矿和仓储用地土地市场竞争热度低,地价水平基本维持原有水平。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和城区涨幅一致上调幅度12%至21 %。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大田县自然资源局
联系电话:0598-7265111
联系人:陈光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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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定背景
城镇基准地价作为我国公示地价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除在政府用于掌握和调控地价水平、规范土地市场秩序等传统领域继续发挥其重要作用外,在国家全面深化改革的大背景下,在加强土地资源资产管理、优化土地资源配置、完善土地权益保护等方面亦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尤其在当前摸清土地资源资产家底时,基准地价是适用性强、覆盖范围广、公信力强的地价信号。我县于2024年10月正式启动基准地价更新工作。工作开展过程中,我们严格遵循法定程序,于2025年6月25日组织召开成果听证会,充分吸纳听证代表意见建议优化完善成果;2025年10月23日,更新成果顺利通过三明市自然资源局组织的专家验收会评审,现就大田县新一轮城镇基准地价更新成果做政策解读。
二、制定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三)《福建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准地价管理的通知》(〔2024〕2501号);
(四)《福建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城镇基准地价和标定地价更新有关工作的通知》(〔2024〕789号)。
三、主要内容
(一)与上轮的主要差别在哪?
基准地价定级范围:本轮基准地价定级范围为38.57平方公里,本轮定级范围参考《大田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城镇开发边界”。
基准地价用地类型:根据2023年11月22日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234号):①上轮商业服务业-娱乐康体用地变更为商业服务业-娱乐用地:②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增加了机关团体用地。
(二)各类用途有何调整?
土地级别精简化:本轮基准地价级别进行级别精简化,商业服务业用地和居住用地由上一轮17个亚级类精简至13个。
土地级别未调整的区域基准地价对比:
(1)商业服务业用地基准地价对比情况:本轮商业服务业用地基准地价调整为-3%至-8%。出现下浮调整的主要原因为:实体经济受疫情以及国际经济环境的影响,商业地产市场需求减少以及出租收益空置率较高等因素,商业服务业用地总体地价水平有所下降。
(2)居住用地基准地价对比情况:本轮居住用地基准地价总体调整幅度为下调-3%至-8%,居住用地总体地价水平有所下调。①土地市场的影响,受房地产市场调整、经济增速放缓等因素影响,土地市场呈现需求不足状态、房地产用地和基础设施等其他用地供应呈下降趋势。②严控资金流入,高房价往往需要大量资金来支撑。但随着国家严格控制资金流入楼市,房价也逐渐稳定。③人口流失严重,新生儿出生率低,房屋的供需减少。④经济衰退,这几年疫情对于全国经济都造成了很大的影响,从而使得城市居住用地总体地价水平所有下降。
(3)工矿仓储用地基准地价对比情况:工矿和仓储用地价格变化上来说基本维持原有水平,主要原因为:①工业用地方面,近年来引进的工业项目大多集中于经济开发区、物流园等,通常以工业用地基准地价或略高于基准地价的价格挂牌成交,土地市场竞争热度低,其地价水平变化不大;②仓储用地方面,近年来物资储运种类多,数量大,出入频繁,其土地经济收益高于工业用地。
(4)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基准地价对比情况: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对外交通条件的逐步改善,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在地价体系中的比重逐渐增大,对其价格作小幅度调整,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基准地价整体上浮3%至55%。
(5)乡镇基准地价对比情况:随着城区整体经济环境的影响乡镇商业服务业用地地价水平有所下调,其中:商业服务业用地下调幅度-1%至-7%;居住用地下调幅度-3%至-6%;工矿和仓储用地土地市场竞争热度低,地价水平基本维持原有水平。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和城区涨幅一致上调幅度12%至21 %。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大田县自然资源局
联系电话:0598-7265111
联系人:陈光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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