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田县人民政府关于发布2026年第5号森林高火险禁火令的通告》政策解读

日期:2026-04-02 11:04 来源:大田县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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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制定背景和依据

  (一)制定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3月25日,国家森防指办公室下发《关于切实做好清明节期间森林草原火灾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国森防办发〔2026〕9号),提出“7个严禁”和“6个务必”明确要求,3月30日,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发布《2026年第4号高森林火险橙色预警信号的通知》(闽森防指〔2026〕4号)。清明节期间,群众返乡祭扫、踏青出游等活动频繁,在林区墓地焚香烧纸、燃放爆竹,在林区周边野炊烧烤,以及农事用火疏忽大意等行为,易引发森林火灾。为防范森林火灾发生,确保林区安全稳定。县政府决定发布2026年第5号森林高火险禁火令。

  (二)依据的主要上位法和上位规范性文件。

  1.《森林法》

  2.《森林草原防灭火条例》

  3.《福建省森林防火条例》

  4.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文件(国森防〔2011〕14号)

  发布时间:2011年5月25日

  5.《福建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关于发布2026年第4号高森林火险橙色预警信号的通知》(闽森防指)〔2026〕4号

  发布时间:2026年3月30日

  6.《三明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关于发布2026年第4号高森林火险橙色预警信号的通知》(明森防指〔2026〕5号)

  发布时间:2026年4月1日

  二、制定过程

  3月25日,国家森防指办公室下发《关于切实做好清明节期间森林草原火灾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国森防办发〔2026〕9号),提出“7个严禁”和“6个务必”明确要求,3月30日,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发布《2026年第4号高森林火险橙色预警信号的通知》(闽森防指〔2026〕4号)。清明节期间,群众返乡祭扫、踏青出游等活动频繁,在林区墓地焚香烧纸、燃放爆竹,在林区周边野炊烧烤,以及农事用火疏忽大意等行为,易引发森林火灾。由大田县应急管理局牵头起草禁火令,形成送审稿。

  三、主要内容

  (一)禁火时间+禁火范围(核心必看)

  简单记:固定时段+全县全域,野外一律不准用火

  1. 禁火时间:2026年4月3日0时至2026年4月5日24时(共3天,起止时间明确)

  2. 禁火范围:全县范围内,重点管控「野外用火」(不含室内合法用火,仅针对野外所有动火行为)

  一句话总结:这段时间,全县所有野外区域,禁止一切动火行为,杜绝火灾隐患。

  (二)禁火令期间,各单位要做什么?

  核心要求:压实责任、严防死守,全力防范森林火灾

  1. 各责任单位:立即启动预警响应,落实预防和扑救措施,不拖延、不松懈。

  2. 各乡(镇)、国有林场及相关部门:压实森林防灭火责任,严格执行禁火令。

  3. 强化宣传+巡山护林:加大禁火宣传力度,增加巡山频次,严控野外火源。

  4. 严处违章用火:对违反禁火令的行为,严肃查处,绝不姑息。

  5. 做好值班值守:按时值班、及时上报信息,应急队伍随时待命,应对突发情况。

  6. 核心目标: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杜绝森林火灾发生。

  (三)禁火令期间,上报要求(关键流程)

  1. 上报主体:各乡(镇、场)

  2. 上报时间:每日16:00前(固定时间,不得逾期)

  3. 上报部门及电话:县森防办,联系电话7222792

  一句话总结:各乡(镇、场)每天下午4点前,把当日禁火相关情况,报给县森防办(电话7222792)。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解读单位:大田县应急管理局

  联 系 人:胡春川

  联系电话:0598-72207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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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制定背景和依据

  (一)制定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3月25日,国家森防指办公室下发《关于切实做好清明节期间森林草原火灾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国森防办发〔2026〕9号),提出“7个严禁”和“6个务必”明确要求,3月30日,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发布《2026年第4号高森林火险橙色预警信号的通知》(闽森防指〔2026〕4号)。清明节期间,群众返乡祭扫、踏青出游等活动频繁,在林区墓地焚香烧纸、燃放爆竹,在林区周边野炊烧烤,以及农事用火疏忽大意等行为,易引发森林火灾。为防范森林火灾发生,确保林区安全稳定。县政府决定发布2026年第5号森林高火险禁火令。

  (二)依据的主要上位法和上位规范性文件。

  1.《森林法》

  2.《森林草原防灭火条例》

  3.《福建省森林防火条例》

  4.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文件(国森防〔2011〕14号)

  发布时间:2011年5月25日

  5.《福建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关于发布2026年第4号高森林火险橙色预警信号的通知》(闽森防指)〔2026〕4号

  发布时间:2026年3月30日

  6.《三明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关于发布2026年第4号高森林火险橙色预警信号的通知》(明森防指〔2026〕5号)

  发布时间:2026年4月1日

  二、制定过程

  3月25日,国家森防指办公室下发《关于切实做好清明节期间森林草原火灾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国森防办发〔2026〕9号),提出“7个严禁”和“6个务必”明确要求,3月30日,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发布《2026年第4号高森林火险橙色预警信号的通知》(闽森防指〔2026〕4号)。清明节期间,群众返乡祭扫、踏青出游等活动频繁,在林区墓地焚香烧纸、燃放爆竹,在林区周边野炊烧烤,以及农事用火疏忽大意等行为,易引发森林火灾。由大田县应急管理局牵头起草禁火令,形成送审稿。

  三、主要内容

  (一)禁火时间+禁火范围(核心必看)

  简单记:固定时段+全县全域,野外一律不准用火

  1. 禁火时间:2026年4月3日0时至2026年4月5日24时(共3天,起止时间明确)

  2. 禁火范围:全县范围内,重点管控「野外用火」(不含室内合法用火,仅针对野外所有动火行为)

  一句话总结:这段时间,全县所有野外区域,禁止一切动火行为,杜绝火灾隐患。

  (二)禁火令期间,各单位要做什么?

  核心要求:压实责任、严防死守,全力防范森林火灾

  1. 各责任单位:立即启动预警响应,落实预防和扑救措施,不拖延、不松懈。

  2. 各乡(镇)、国有林场及相关部门:压实森林防灭火责任,严格执行禁火令。

  3. 强化宣传+巡山护林:加大禁火宣传力度,增加巡山频次,严控野外火源。

  4. 严处违章用火:对违反禁火令的行为,严肃查处,绝不姑息。

  5. 做好值班值守:按时值班、及时上报信息,应急队伍随时待命,应对突发情况。

  6. 核心目标: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杜绝森林火灾发生。

  (三)禁火令期间,上报要求(关键流程)

  1. 上报主体:各乡(镇、场)

  2. 上报时间:每日16:00前(固定时间,不得逾期)

  3. 上报部门及电话:县森防办,联系电话7222792

  一句话总结:各乡(镇、场)每天下午4点前,把当日禁火相关情况,报给县森防办(电话7222792)。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解读单位:大田县应急管理局

  联 系 人:胡春川

  联系电话:0598-72207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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