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田县民政局 大田县财政局 关于提高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供养标准的通知》政策解读

日期:2025-06-27 11:49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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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策背景

为持续提高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水平,改善困难群众生活状况,根据《三明市民政局 三明市财政局关于提高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供养标准的通知》(明民规〔2025〕3号)精神,决定从2025年7月1日起提高我县城乡低保和特困供养标准。结合大田县实际,特制定本通知。

二、大田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最新标准是什么?

(一)低保标准

9672元,即每月806元。

(二)低保分档补助标准

1.第一档450元;

2.第二档470元;

3.第三档490元;

4.第四档645元;

5.第五档806元。

三、大田县特困人员供养的最新标准是什么?

特困人员供养标准由基本生活标准和照料护理标准两部分组成。

(一)分散供养

1.基本生活标准1048元;

2.照料护理标准:全自理190元,半护理474元,全护理1200元;

3.生活费和护理费合计:全自理1238元,半护理1522元,全护理2248元。

(二)集中供养

1.基本生活标准全自理1258元,半护理1363元;全护理1468元;

2.照料护理标准:全自理228元,半护理688元,全护理1732元;

3.生活费和护理费合计:全自理1486元,半护理2051元,全护理3200元。

四、有哪些事项需注意?

《大田县民政局  大田县财政局关于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人员供养标准的通知》(田民〔2022〕18号)《大田县民政局  大田县财政局关于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人员供养标准的通知》(田民〔2024〕69号)同时废止,此前相关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五、什么时候开始施行?

本通知自2025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解读单位:大田县民政局

联 系 人:章岩琛

联系电话:0598-7220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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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策背景

为持续提高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水平,改善困难群众生活状况,根据《三明市民政局 三明市财政局关于提高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供养标准的通知》(明民规〔2025〕3号)精神,决定从2025年7月1日起提高我县城乡低保和特困供养标准。结合大田县实际,特制定本通知。

二、大田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最新标准是什么?

(一)低保标准

9672元,即每月806元。

(二)低保分档补助标准

1.第一档450元;

2.第二档470元;

3.第三档490元;

4.第四档645元;

5.第五档806元。

三、大田县特困人员供养的最新标准是什么?

特困人员供养标准由基本生活标准和照料护理标准两部分组成。

(一)分散供养

1.基本生活标准1048元;

2.照料护理标准:全自理190元,半护理474元,全护理1200元;

3.生活费和护理费合计:全自理1238元,半护理1522元,全护理2248元。

(二)集中供养

1.基本生活标准全自理1258元,半护理1363元;全护理1468元;

2.照料护理标准:全自理228元,半护理688元,全护理1732元;

3.生活费和护理费合计:全自理1486元,半护理2051元,全护理3200元。

四、有哪些事项需注意?

《大田县民政局  大田县财政局关于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人员供养标准的通知》(田民〔2022〕18号)《大田县民政局  大田县财政局关于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人员供养标准的通知》(田民〔2024〕69号)同时废止,此前相关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五、什么时候开始施行?

本通知自2025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解读单位:大田县民政局

联 系 人:章岩琛

联系电话:0598-7220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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