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田县民政局关于进一步完善80周岁及以上高龄补贴资金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一、政策背景
为深入推进惠民政策精准落地,打破数据壁垒、实现主动发现、规范全链闭环,全面提升高龄老人生活补贴发放时效性、准确性,严防漏发、错发、重发、停发不及时等问题,切实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根据国家、省、市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政策依据
《大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田县完善高龄老人生活补贴发放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田政办〔2021〕10号)。
三、发放范围
1.本县行政区域内,户籍地为三明市大田县。
2.年满80周岁及以上,且未享受机关、企业、事业离退休养老金的老年人,均可申请享受生活补贴。
注意:已享受生活补贴人员因户籍迁出、死亡等情形不再符合条件的,次月起停发。
四、发放标准
1.年满80-89周岁:发放生活补贴50元/月。
2.年满90-99周岁:发放生活补贴100元/月。
3.年满100周岁及以上:发放生活补贴300元/月。
五、各部门数据比对内容
1.公安部门:户籍登记、出生日期、迁入迁出、户口注销信息。
2.卫健部门:死亡医学证明、健康状态信息。
3.人社部门:机关企事业单位离退休及养老金领取信息。
4.殡葬部门:火化数据、殡葬服务信息。
六、自愿申请流程
凡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可依据自愿原则,向本人户籍所在地的村(社区)提出申请。申请人需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户口簿、社会保障卡原件及复印件;
2.填写完整的《80周岁以上老年人高龄津贴审批表》,并附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若老年人因身体等原因无法亲自申请,可委托近亲属或其他人员代办,代办人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证明。对主动放弃申请的,应尊重其意愿,并留存相关证明材料备查。
七、村级初审流程
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对辖区内申报老年人的户口簿、身份证原件进行审核,并进行统计汇总,村(居)委会提出初审意见,初审合格名单在村(居)公开栏公示不少于5日。公示内容包括:
1.姓名;
2.性别;
3.年龄;
4.补贴标准;
5.金额;
6.监督电话。
公示无异议后,由经办人、村主干、驻村队长、驻村领导签字盖章确认的汇总表等材料报所属乡镇人民政府审核。
八、乡镇复核流程
乡镇逐一审核村级上报材料,结合部门数据比对结果二次复核,复核通过后在乡镇公示栏公示不少于5日,无异议后整理发放名册,签字盖章上报县民政局备案,不符合条件及时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九、高龄补贴资金如何发放管理?
1.补贴资金由县财政列入年度预算,专项管理、专款专用。
2.县民政局按月核拨至乡镇,乡镇按月足额发放。
3.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挤占、截留、挪用、抵扣补贴资金。
十、高龄补贴如何开展动态管理?
1.每年1月统一开展全年集中申报工作。
2.人员离世、户籍迁出次月立即停发。
3.乡镇每季度组织民政工作人员,依托多部门数据平台集中核查比对,精准清理停发人员。
十一、补贴相关档案如何留存保管?
1.乡镇、村(居):建立一人一档,实行电子与纸质档案同步管理。
2.县民政局:建立全县高龄补贴数据库,动态更新、全程留痕、可查可溯。
十二、正式施行时间
本办法自2026年4月23日起正式施行。
十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解读单位:大田县民政局
联 系 人:陈志斌
联系电话:0598-7320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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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策背景
为深入推进惠民政策精准落地,打破数据壁垒、实现主动发现、规范全链闭环,全面提升高龄老人生活补贴发放时效性、准确性,严防漏发、错发、重发、停发不及时等问题,切实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根据国家、省、市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政策依据
《大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田县完善高龄老人生活补贴发放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田政办〔2021〕10号)。
三、发放范围
1.本县行政区域内,户籍地为三明市大田县。
2.年满80周岁及以上,且未享受机关、企业、事业离退休养老金的老年人,均可申请享受生活补贴。
注意:已享受生活补贴人员因户籍迁出、死亡等情形不再符合条件的,次月起停发。
四、发放标准
1.年满80-89周岁:发放生活补贴50元/月。
2.年满90-99周岁:发放生活补贴100元/月。
3.年满100周岁及以上:发放生活补贴300元/月。
五、各部门数据比对内容
1.公安部门:户籍登记、出生日期、迁入迁出、户口注销信息。
2.卫健部门:死亡医学证明、健康状态信息。
3.人社部门:机关企事业单位离退休及养老金领取信息。
4.殡葬部门:火化数据、殡葬服务信息。
六、自愿申请流程
凡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可依据自愿原则,向本人户籍所在地的村(社区)提出申请。申请人需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户口簿、社会保障卡原件及复印件;
2.填写完整的《80周岁以上老年人高龄津贴审批表》,并附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若老年人因身体等原因无法亲自申请,可委托近亲属或其他人员代办,代办人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证明。对主动放弃申请的,应尊重其意愿,并留存相关证明材料备查。
七、村级初审流程
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对辖区内申报老年人的户口簿、身份证原件进行审核,并进行统计汇总,村(居)委会提出初审意见,初审合格名单在村(居)公开栏公示不少于5日。公示内容包括:
1.姓名;
2.性别;
3.年龄;
4.补贴标准;
5.金额;
6.监督电话。
公示无异议后,由经办人、村主干、驻村队长、驻村领导签字盖章确认的汇总表等材料报所属乡镇人民政府审核。
八、乡镇复核流程
乡镇逐一审核村级上报材料,结合部门数据比对结果二次复核,复核通过后在乡镇公示栏公示不少于5日,无异议后整理发放名册,签字盖章上报县民政局备案,不符合条件及时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九、高龄补贴资金如何发放管理?
1.补贴资金由县财政列入年度预算,专项管理、专款专用。
2.县民政局按月核拨至乡镇,乡镇按月足额发放。
3.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挤占、截留、挪用、抵扣补贴资金。
十、高龄补贴如何开展动态管理?
1.每年1月统一开展全年集中申报工作。
2.人员离世、户籍迁出次月立即停发。
3.乡镇每季度组织民政工作人员,依托多部门数据平台集中核查比对,精准清理停发人员。
十一、补贴相关档案如何留存保管?
1.乡镇、村(居):建立一人一档,实行电子与纸质档案同步管理。
2.县民政局:建立全县高龄补贴数据库,动态更新、全程留痕、可查可溯。
十二、正式施行时间
本办法自2026年4月23日起正式施行。
十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解读单位:大田县民政局
联 系 人:陈志斌
联系电话:0598-7320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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