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解《大田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市场日常巡查与“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制度》
为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行为,厘清文化、体育和旅游市场日常巡查与“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监管边界,大田县文体和旅游局结合本地市场经营实际和相关法律法规及省市工作细则,印发《大田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市场日常巡查与“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制度》(以下简称《制度》)。现将《制度》出台背景、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当前,我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市场业态持续丰富,涵盖娱乐、文旅、出版、体育等多类经营主体,市场监管覆盖面广、业态类型多。为有效解决以往两类监管模式边界模糊、检查频次不透明、重复检查、随意检查等问题,兼顾市场安全监管与企业正常经营秩序。通过区分常态化日常巡查和计划性双随机抽查,构建“双随机抽查为基本手段、日常巡查为补充、信用监管为基础”的精准监管体系,在严守安全生产、未成年人保护等监管底线的同时,最大限度减少对合规企业的不必要干扰,特制定本制度。
二、目标任务
本《制度》核心目标聚焦规范执法、厘清边界、减负惠企、守住底线。一是明确日常巡查与“双随机、一公开”抽查适用场景、频次标准,彻底解决检查混淆、重复检查问题;二是严格落实“无事不扰、综合查一次”,最大限度降低对合规经营企业的打扰;三是推行信用差异化监管,实现“守信少扰、失信严管”;四是规范检查流程、问题处置和结果公示,提升执法透明度和公信力,持续优化全县文旅体育市场营商环境,保障市场安全有序、平稳健康发展。
三、制定依据
本《制度》严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管理办法》《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市场暨安全监管“双随机”抽查工作细则》《福建省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若干措施》等法律法规及省市规范性文件,结合大田县文旅体育市场经营现状和监管工作实际修订制定。
四、主要内容
本《制度》共二十四条,全面规范县域文化、体育和旅游市场行政检查工作,核心内容聚焦六大板块,形成标准化、规范化、精细化的市场监管体系。
一是明确纳入检查的经营主体。所有持证文化、体育和旅游经营主体均适用本制度,包含娱乐场所、网吧、剧本娱乐、演出机构、书店、印刷企业、影院、旅行社、景区、星级饭店、高危体育经营单位。临时一次性经营活动不纳入常规频次监管。
二是固定检查频次。日常巡查实行固定频次:娱乐、上网场所每季度至少1次;旅行社、景区、星级饭店每半年至少1次;书店、印刷企业每年至少1次。节假日、旅游旺季加密检查。投诉举报、隐患整改、专项整治可随时核查,不受固定频次限制。双随机抽查实行年度限额管控:全县年度抽查总量不超市场主体50%,单家企业每年最多抽查2次,系统摇号随机抽取,杜绝人为挑选、针对性检查。
三是严禁重复检查。已完成当年双随机抽查且无重大隐患的企业,无特殊情况不再重复巡查;已完成全面日常巡查的主体,可降低当年双随机抽查优先级。同时推行跨部门“一次上门、综合检查”,避免多频次扰企。
四是实行差异化监管。连续2年无投诉、无违规、无处罚的企业,减少巡查、抽查频次;近2年有处罚、投诉多、隐患多的企业,列为重点监管对象,检查频次和抽查概率显著提高。
五是柔性规范执法。所有检查必须2名以上持证人员开展,全程亮证留痕、线上录入。轻微隐患以现场指导、限期整改为主,不随意处罚;涉嫌违法依法立案;不属于文旅职责的线索依规移送。所有检查结果按期公示,全程公开可查。
六是执法行为受限。严禁无计划检查、选择性执法、泄露抽查名单、干扰企业正常经营等行为,对违规扰企、人为干预抽查结果的执法行为,依规追责问责,充分保障企业正常经营秩序。
联系人:杨占策
联系电话:0598-7222157
县文体和旅游局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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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行为,厘清文化、体育和旅游市场日常巡查与“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监管边界,大田县文体和旅游局结合本地市场经营实际和相关法律法规及省市工作细则,印发《大田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市场日常巡查与“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制度》(以下简称《制度》)。现将《制度》出台背景、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当前,我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市场业态持续丰富,涵盖娱乐、文旅、出版、体育等多类经营主体,市场监管覆盖面广、业态类型多。为有效解决以往两类监管模式边界模糊、检查频次不透明、重复检查、随意检查等问题,兼顾市场安全监管与企业正常经营秩序。通过区分常态化日常巡查和计划性双随机抽查,构建“双随机抽查为基本手段、日常巡查为补充、信用监管为基础”的精准监管体系,在严守安全生产、未成年人保护等监管底线的同时,最大限度减少对合规企业的不必要干扰,特制定本制度。
二、目标任务
本《制度》核心目标聚焦规范执法、厘清边界、减负惠企、守住底线。一是明确日常巡查与“双随机、一公开”抽查适用场景、频次标准,彻底解决检查混淆、重复检查问题;二是严格落实“无事不扰、综合查一次”,最大限度降低对合规经营企业的打扰;三是推行信用差异化监管,实现“守信少扰、失信严管”;四是规范检查流程、问题处置和结果公示,提升执法透明度和公信力,持续优化全县文旅体育市场营商环境,保障市场安全有序、平稳健康发展。
三、制定依据
本《制度》严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管理办法》《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市场暨安全监管“双随机”抽查工作细则》《福建省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若干措施》等法律法规及省市规范性文件,结合大田县文旅体育市场经营现状和监管工作实际修订制定。
四、主要内容
本《制度》共二十四条,全面规范县域文化、体育和旅游市场行政检查工作,核心内容聚焦六大板块,形成标准化、规范化、精细化的市场监管体系。
一是明确纳入检查的经营主体。所有持证文化、体育和旅游经营主体均适用本制度,包含娱乐场所、网吧、剧本娱乐、演出机构、书店、印刷企业、影院、旅行社、景区、星级饭店、高危体育经营单位。临时一次性经营活动不纳入常规频次监管。
二是固定检查频次。日常巡查实行固定频次:娱乐、上网场所每季度至少1次;旅行社、景区、星级饭店每半年至少1次;书店、印刷企业每年至少1次。节假日、旅游旺季加密检查。投诉举报、隐患整改、专项整治可随时核查,不受固定频次限制。双随机抽查实行年度限额管控:全县年度抽查总量不超市场主体50%,单家企业每年最多抽查2次,系统摇号随机抽取,杜绝人为挑选、针对性检查。
三是严禁重复检查。已完成当年双随机抽查且无重大隐患的企业,无特殊情况不再重复巡查;已完成全面日常巡查的主体,可降低当年双随机抽查优先级。同时推行跨部门“一次上门、综合检查”,避免多频次扰企。
四是实行差异化监管。连续2年无投诉、无违规、无处罚的企业,减少巡查、抽查频次;近2年有处罚、投诉多、隐患多的企业,列为重点监管对象,检查频次和抽查概率显著提高。
五是柔性规范执法。所有检查必须2名以上持证人员开展,全程亮证留痕、线上录入。轻微隐患以现场指导、限期整改为主,不随意处罚;涉嫌违法依法立案;不属于文旅职责的线索依规移送。所有检查结果按期公示,全程公开可查。
六是执法行为受限。严禁无计划检查、选择性执法、泄露抽查名单、干扰企业正常经营等行为,对违规扰企、人为干预抽查结果的执法行为,依规追责问责,充分保障企业正常经营秩序。
联系人:杨占策
联系电话:0598-7222157
县文体和旅游局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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