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田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大田县农村(重点区域)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改造提升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复函

日期:2021-03-24 09:48 来源:大田县发展和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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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田发改审批〔202111

 

 三明市大田生态环境局:

报来《关于要求批复大田县农村(重点区域)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改造提升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及相关附件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本项目可实现农村生活污水集中收集和无害化处理,有效杜绝农村生活污水直接排放污染环境问题,对改善农村沿河环境和农村环境卫生状况,提高农村居住环境,保护人民身体健康等具有重要意义,原则同意项目建设。

二、项目名称:大田县农村(重点区域)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改造提升工程(项目编码:2103-350425-04-01-104 106)。

三、项目建设地点:大田县上京镇、广平镇、桃源镇、太华镇、建设镇、石牌镇、吴山镇、屏山乡、济阳乡。

四、项目单位:三明市大田生态环境局。

五、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新建DN200DN400污水收集管道长度约82.532公里;新建污水处理设施7处,处理规模共840立方米/天,改造提升污水处理设施8处,处理规模共2420立方米/天;同时建设污水处理设施的配套工程、辅助工程、景观绿化工程等。

六、项目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估算总投资7970万元,建设资金由项目业主多渠道筹措。

七、项目建设工期:五年。

八、招标内容:根据招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2018年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6)、《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必须招标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范围规定〉的通知》(发改法规规〔2018843号)、《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福建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事项核准实施办法〉的通知》(闽发改法规〔2015404号)等相关规定,项目建设单位决定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采购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发包,其招标事项不再核准,请严格依法依规认真组织开展招投标活动。其它采购依照有关规定执行。

九、项目已按有关规定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项目总体风险等级为低风险。请严格落实项目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切实维护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

十、请据此批复抓紧开展初步设计,深化其他相关前期工作,争取项目尽早开工建设。

 

     大田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13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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