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田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做好2021年我县储备订单粮食收购和直接补贴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1-06-29 15:12 来源:大田县发展和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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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发改〔202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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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5田发改〔202115

各有关乡()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根据市粮储局、财政局、农发行《关于下达2021年省市级储备订单粮食计划的通知》(明粮粮〔202111)精神,经县政府同意,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做好2021年我县储备订单粮食收购和直接补贴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储备订单粮食收购计划

根据2021年县级储备粮轮换计划等情况,下2021年我县储备订单粮食收购计划3679.152吨,分别安排给桃源、梅山、石牌、太华、上京、建设、广平、文江、奇韬等乡(镇)(详见附件),由大田县地方储备粮直属库按有关规定及时组织收购县级储备订单粮食。

二、储备订单粮食落实到户

各有关乡(镇)政府要抓好储备订单粮食收购计划分解落实到户工作,根据种粮主体的实际种粮面积、余粮多少以及去年履约情况进行分解下达储备订单收购计划,重点安排给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粮食生产经营主体,并以村或村民小组为单位,将稻谷种植面积、储备订单任务等张榜公示,公示期不少于一周,接受群众监督。储备订单计划不得下达到非实际种粮主体,也不得下达到经有关部门认定的粮食安全生产禁止区。各有关乡(镇)政府要在2021615日前将本乡(镇)今年储备订单粮食收购计划分解下达文件上报至县发展和改革局。

县地方储备粮直属库要按照各有关乡(镇)政府分解下达的储备订单粮食品种和数量,在2021630日前与种粮主体签订订单收购合同(一式3份),县地方储备粮直属库、财政部门、种粮主体各执一份。在签订订单粮食收购合同的同时,发给农民“售粮卡”。

三、储备订单粮食收购价格确定

在早、中晚籼稻上市前,县地方储备粮直属库根据我县粮食收购市场价格行情走势、质量要求,确定我县储备订单粮食收购价格,并公开挂牌收购。在收购期限内,当市场粮食收购价低于我省确定的籼稻谷最低收购价时,及时启动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县级储备订单粮食按最低收购价收购。

四、储备订单粮食收购资金筹措办法

收购储备订单粮食所需的资金,由农发行永安市支行按照“以销定贷、以效定贷”的信贷政策,依据收购计划数量、价格和收购进度给予保证。

五、储备订单粮食直接补贴办法

2021年县级储备订单粮食在不低于省公布籼稻谷最低收购价的市场收购价基础上,给予每50公斤12元的直接补贴。县级储备粮轮换所需稻谷粮源优先从本县产粮乡()采取订单收购的办法解决。县财政局按照县级储备订单粮食收购计划数量和补贴标准,将补贴资金一次性提前拨付到县粮食风险基金专户。在粮食上市收购后,县地方储备粮直属库在挂牌收购储备订单粮食时,必须分别明示市场收购价、粮食质量标准和直接补贴标准。在储备订单粮食收购入库后,凭农户“售粮卡”和“订单收购码单”,全部通过“一折通”或“一卡通”一次性兑现给售粮农户。

六、储备订单粮食直补资金的监督和管理

县财政、粮储等部门要认真落实储备订单粮食直补政策,加强对储备订单粮食直补资金的监督和管理,坚决杜绝截留、挤占、挪用,确保补贴资金全部兑现到售粮农户手中,切实保障种粮农民的合法权益,让售粮农户真正得到实惠,做到农民满意、政府放心。

  附件:2021年大田县储备订单粮食收购计划表

 

 

 

   大田县发展和改革局   大田县财政局

 

   2021629

 

 

 

附件

 

2021年大田县储备订单粮食收购计划表

 

                             单位:稻谷、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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订单数量

合计

3679.152

桃源

450

梅山

400

石牌

100

太华

500

上京

800

建设

450

广平

100

文江

450

奇韬

429.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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