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田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大田县兴业路(美地公园段)人行天桥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日期:2021-07-01 15:35 来源:大田县发展和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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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田县市政工程服务中心:

报来《关于大田县兴业路(美地公园段)人行天桥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申请批复的请示》(田市政〔202101号)及相关附件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本项目建成后可有效改善兴业路交通现状,确保人民生命安全,对消除安全隐患等具有重要意义,原则同意项目建设。

二、项目名称:大田县兴业路(美地公园段)人行天桥建设工程(项目编码:2106-350425-04-01-119431)。

三、项目建设地点:大田县均溪镇兴业路与象山路交汇处美地公园段。

四、项目单位:大田县市政工程服务中心。

五、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新建工字型人行天桥一座,主桥桥长约52.5米,主桥桥跨布置为22.2+29米,上部结构采用钢箱梁,下部结构采用花瓶墩、桩基础。主桥宽0.15+3.7+0.15=4.0米,梯道宽2.7/4米,桥梁总面积约625平方米;在兴业路与象山路交汇处工字型人行天桥段新建道路工程,其中道路设计全长约700米,新建水泥硬化道路路面面积约17150平方米(路面结构层参照24厘米+15厘米+15厘米),车行道东侧拓宽1.5米;同时修复100D400污水管、120D600雨水管、1008孔强电管和1008孔弱电管,安装路灯8盏。

六、项目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估算总投资1050万元,建设资金由项目业主多渠道筹措。

七、项目建设工期:12个月。

八、招标内容:根据招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2018年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6)、《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必须招标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范围规定〉的通知》(发改法规规〔2018843号)、《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福建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事项核准实施办法〉的通知》(闽发改法规〔2015404号)等相关规定,项目建设单位决定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采购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发包,其招标事项不再核准,请严格依法依规认真组织开展招投标活动。其它采购依照有关规定执行。

九、项目已按有关规定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项目总体风险等级为低风险。请严格落实项目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切实维护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

十、请据此批复抓紧开展初步设计,深化其他相关前期工作,争取项目尽早开工建设。

 

 

大田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1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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