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大田县数字城管平台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日期:2021-11-18 15:55 来源:大田县发展和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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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田县城建监察大队:

报来《关于大田县数字城管平台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申请批复的函》(田城函字〔202136号)及相关附件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本项目建成后可逐步完善问题主动发现机制,有效增强城市管理水平,对提升城市运行效率和风险管控水平,降低城市风险损失等具有重要意义,原则同意项目建设。

二、项目名称:大田县数字城管平台建设项目(项目编码:2111-350425-04-04-708914)。

三、项目建设地点:大田县均溪镇福田路102

四、项目单位:大田县城建监察大队。

五、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项目建设数据普查覆盖大田县城区12.5平方公里,用户范围涵盖大田县城市管理局各业务部门。建设内容包括数据体系、应用体系、基础环境体系和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其中,数据体系建设包括12.5平方公里工作底图补测、部件数据普查和城市综合管理数据库建库;应用体系建设包括基础支撑系统(地理信息服务、身份认证系统)、指挥协调系统(14个子系统)、行业应用系统(综合执法系统、渣土监管系统、市容管理系统、智慧路灯系统、智慧停车系统)、数据汇聚系统、公众服务系统、数据可视化展示系统;基础环境体系建设包括系统软硬件运行环境建设、监督指挥中心系统建设和指挥中心场地装修;视频监控系统建设主要在城区重要路段、重点区域布设15个高清摄像机进行实时监控。

六、项目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估算总投资449.8万元,建设资金由项目业主多渠道筹措。

七、项目建设工期:4个月。

八、招标内容:根据招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2018年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6)、《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必须招标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范围规定〉的通知》(发改法规规〔2018843号)、《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福建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事项核准实施办法〉的通知》(闽发改法规〔2015404号)等相关规定,项目建设单位决定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采购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发包,其招标事项不再核准,请严格依法依规认真组织开展招投标活动。其它采购依照有关规定执行。

九、项目已按有关规定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项目总体风险等级为低风险。请严格落实项目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切实维护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

十、请据此批复抓紧开展初步设计,深化其他相关前期工作,争取项目尽早开工建设。

 

大田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111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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