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田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大田县公安局桃源派出所业务用房建议书的复函

日期:2022-08-05 15:33 来源:大田县发展和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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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田发改审批〔2022〕41号

大田县公安局:

  报来《关于申请桃源派出所业务用房项目建议书的函》(田公函〔2022〕383号)及相关附件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大田县公安局桃源派出所业务用房开展前期工作。具体函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大田县公安局桃源派出所业务用房(项目编码:2207-350425-04-01-829404)。

  二、项目建设地点:大田县桃源镇国有林场“下土楼”处。

  三、项目单位:大田县公安局。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建筑面积约1800平方米。内设功能包括值班室、接待室、办证室、计算机室、档案室、纠纷调处室、办案警务队业务用房(含讯问室、候问室、民警办案用)、社区警务队业务用房、综合指挥室、会议室、物证保管室、武器警械室、备勤室及其它附属设施。配套建设给排水、电气、消防、绿化等相关附属设施。

  五、项目总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等:匡算总投资950万元,建设资金由项目业主多渠道筹措解决(或待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阶段进一步研究论证)。

  请根据相关建设标准,按照科学、合理、实用原则,注重投资实效,抓紧组织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明确建设规模和总投资估算,落实建设资金拼盘方案,并按基建程序批报。并撤销《大田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大田县公安局桃源派出所业务用房建议书的复函》(田发改审批〔2022〕39号)。

 

  大田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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