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田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大田县域文江溪底泥历史遗留污染源整治(一期)工程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
田发改审批〔2024〕45号
大田县水利投资有限公司:
报来《关于大田县域文江溪底泥历史遗留污染源整治(一期)工程初步设计申请批复的函》(田水投〔2024〕28号)及附件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大田县域文江溪底泥历史遗留污染源整治(一期)工程(项目编码:2311-350425-04-05-233272)初步设计方案和工程概算。具体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大田县域文江溪底泥历史遗留污染源整治(一期)工程。
二、项目建设地点:大田县建设镇建爱村。
三、项目单位:大田县水利投资有限公司。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主要为河道环保清淤及底泥处置工程,其中文江溪干流实际清淤长度约3.2公里,建设溪实际清淤长度约4.3公里。本工程合计清淤量约23.26万立方米,另布设底泥处理场,对清淤底泥进行泥砂分离、沉淀浓缩、机械脱水、尾水处理等无害化处理措施。
五、主要设计标准:
(1)“减量化”将河道底泥由垃圾、砂砾、余水、泥饼四大类组成,减量化通过分离垃圾、砂砾、余水,减少最终废弃物体量;
(2)“无害化”:通过固化剂将河道底泥中重金属固化在泥饼内,满足底泥各项指标浸出浓度不超过《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地表水三类限制上限;
(3)“资源化”:从河道底泥中筛分出的砂砾、底泥分别进行资源化利用。
六、工程概算:项目概算总投资7330.02万元,其中工程费用5923.57万元,水土保持工程费用353.09万元,环境保护工程费用248万元,征地移民费用805.36万元。
请项目单位根据审查意见要求,进一步完善设计方案;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等要求,加强管理,落实环境保护措施和安全生产措施,确保工程质量安全,按期完成建设任务。
附件:大田县域文江溪底泥历史遗留污染源整治(一期)工程概算表
大田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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