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香山北路建设项目房屋征收有关事项的通知
均政〔2017〕22号
均溪镇人民政府
关于香山北路建设项目房屋征收
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有关村委会、被征收人:
为做好香山北路建设项目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工作,根据《大田县均溪镇香山北路建设项目土地和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实施方案的通知》(田政办﹝2016﹞37号)和《大田县国省干线公路纵五线德州至溪柏林段工程建设项目土地和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实施方案的通知》(田政办﹝2016﹞154号)及指挥部会议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房屋征收签约期限:第一阶段:2017年1月1日至2017
年3月31日;第二阶段:2017年4月1日至2017年5月31日。在签约时间相同的,由签约人抽签确定签约顺序(即协议编号),具体签约事宜由三明市日越新房屋征收服务有限公司办理。
二、宅基地的选定。回迁选择宅基地按被征收人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书签约的先后顺序(即协议编号)依次优先选择宅基地。
三、为鼓励被征收人尽早签订补偿安置协议和腾空房屋完成搬迁,具体奖励办法按大田县香山北路建设项目指挥部(会议纪要〔2016〕14号)规定标准执行。
四、征收实施单位:三明市日越新房屋征收服务有限公司,办公地址:大田县均溪镇香山路193号(中石油加油站旁鹭峰矿业办公楼二楼202室)。
特此通知
均溪镇人民政府
2017年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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