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施桥山片区(一期)改造项目房屋征收的决定

日期:2018-08-07 12:35 来源:大田县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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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政文〔2018〕46号

 

 

大田县人民政府关于实施

桥山片区(一期)改造项目房屋征收的决定

 

均溪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对桥山片区(一期)改造项目红线范围内的房屋实施征收。

一、征收范围:桥山片区(一期)改造范围内被征收房屋的产权人(具体以房屋征收区域红线范围为准)。

二、征收部门:大田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三、补偿安置方案:详见附件。

四、本决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征收部门要认真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福建省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开展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工作,保障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范围内单位和个人应积极配合做好房屋征收工作。

特此决定

 

附件:大田县桥山片区(一期)改造项目房屋征收与补偿方案

 

 

                         大田县人民政府

 

2018年7月11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大田县桥山片区(一期)改造项目

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方案

 

为加快我县旧城改造步伐,完善城市功能,改善人居条件,提升城市品味,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本着维护房屋征收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妥善安置被征收人,确保项目顺利推进,遵循“依法依规、以人为本、公平公开、和谐稳妥”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和《福建省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有关文件精神,结合该片区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征收项目及各方主体

(一)房屋征收项目:大田县桥山片区(一期)改造

(二)房屋征收主体:大田县人民政府

(三)征收部门:大田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四)被征收人:桥山片区(一期)改造范围内被征收房屋的产权人

二、征收范围及征收补偿安置对象

(一)征收范围:桥山片区改造地块(具体详见房屋征收范围红线图)

(二)征收补偿安置对象:本项目征收范围内被征收房屋的产权人,以被征收人的房屋产权证作为征收补偿依据。

三、征收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四)《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五)《福建省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办法》。

    四、个人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式

本项目征收范围内合法房屋的征收补偿安置方式采取货币补偿或产权调换,被征收人可自由选择,鼓励选择货币补偿。但被征收房屋属于以下情况只做产权调换,不作货币补偿:1.被征收私有房屋的共有人对补偿方式的选择达不成一致意见的;2.被征收房屋产权有纠纷或产权人下落不明的。

五、房屋产权面积计算和房屋用途、性质认定办法

(一)被征收房屋的产权面积、用途、性质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面积以《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登记的信息为准;《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与房产登记簿、土地登记簿、不动产登记簿等不一致的,除相关登记簿确有错误外,应以登记簿记载的内容为准。

(二)未登记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的,以有资质的测绘机构进行实地测量并经有权机关依法认定为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规定视以下不同情况区别对待:

1.虽无产权证件,但确系建国前建造的旧房或能确认198415日国务院《城市规划条例》生效前个人建设的无产权房屋,按原房屋建筑面积给予补偿安置。

2.19904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实施以前,新建、改建、扩建的房屋,经有权机关依法认定后,视同合法产权面积给予补偿安置。

3.199041日至20071231日,即《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实施期间,未经有权机关批准的新建、改建、扩建建筑物以及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安置,但结合本地实际,在征收通告规定期限内能主动配合达成协议的,并按期搬迁腾空交房的,按附表2标准(不计成新)给予80%工料费补贴。在征收通告规定期限内未能主动配合达成协议的,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置。

4.20081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实施后,未经有权机关批准的新建、改建、扩建建筑物以及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安置,但结合本地实际,在征收通告规定期限内能主动配合达成协议的,并按期搬迁腾空交房的,按附表2标准(不计成新)给予70%工料费补贴。在征收通告规定期限内未能主动配合达成协议的,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置。

六、个人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办法

征收补偿安置采取货币补偿或产权调换(实行套房安置、不安排宅基地)两种方式,由被征收人自行选择。

1.货币补偿。有以下两种方式供被征收人选择:

1)协商方式

①房屋作价补偿:以被征收房屋应安置产权面积为基数(自建房应安置产权面积计算办法:以被征收合法主房屋产权面积为基数,总层数为一层的按1:2.2倍计算,总层数为二层的按1:1.7倍安置,总层数为三层的按1:1.3倍安置,总层数为四层及以上的按1:1.1倍安置,但第一层认定为商业店面的部分只按征一补一安置补偿,通过评估确定补偿金额),划拨土地上房屋的征收补偿价格为6928/㎡,出让土地上房屋的征收补偿价格为7388/㎡。征收房屋补偿价格含分摊土地使用权和地面建(构)筑物补偿。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

②装修补偿:房屋二次装修及其他设施补偿计价标准详见附表1。对原有的水表、电表、宽带、有线电视、电话等迁移有关手续由被征收人自行办理。

③临时安置费:按被征收房屋合法产权面积10/·月计付,给予发放36个月。

④搬迁费:按被征收房屋合法产权面积30/㎡计付。

⑤签约搬迁奖励:在征收通告规定的协商期限内签订补偿协议并搬迁交房的,按被征收房屋合法产权面积给予600/㎡奖励。

⑥办证费用奖励:按被征收房屋合法产权面积给予300/㎡奖励。

⑦整体搬迁奖励:每幢楼被征收房屋全部(含住宅、非住宅用房)在征收通告规定的协商期限内签订补偿协议并搬迁交房的,按被征收房屋合法产权面积给予200/㎡奖励。

2)评估方式

以被征收房屋合法产权面积为基数,按照规定由具备相应资质等级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被征收的房屋(含分摊的土地使用权面积和装修)进行评估,该评估结果作为被征收人的货币补偿依据。临时安置费、搬迁费、各项奖励等费用按照协商方式的有关条款执行。

2.产权调换。有以下两种方式供被征收人选择:

1)协商方式

①安置位置:被征收房屋原则上在本片区改造范围内统一规划安置。

②应安置面积计算:以被征收合法主房屋产权面积为基数,总层数为一层的按1:2.2倍安置,总层数为二层的按1:1.7倍安置,总层数为三层的按1:1.3倍安置,总层数为四层及以上的按1:1.1倍安置,但第一层认定为商业店面的部分只按征一补一安置。

③装修补偿:房屋二次装修及其他设施补偿计价标准详见附表1。对原有的水表、电表、宽带、有线电视、电话等迁移有关手续由被征收人自行办理。

④临时安置费:按被征收房屋合法产权面积10/·月计付,签订协议时预付12个月,从被征收人交付旧房之日起计算,至安置房交房后6个月止,若提前回迁安置的,以实际临时安置时间计算;临时安置期限暂定为36个月,若超过回迁安置期限的,征收部门每月按双倍临时安置费支付给被征收人。

⑤搬迁费:按被征收房屋合法产权面积30/㎡计付。

⑥签约搬迁奖励:在征收通告规定的协商期限内签订补偿协议并搬迁交房的,按被征收房屋合法产权面积给予600/㎡奖励。

⑦整体搬迁奖励:每幢楼被征收房屋全部(含住宅、非住宅用房)在征收通告规定的协商期限内签订补偿协议并搬迁交房的,按被征收房屋合法产权面积给予200/㎡奖励。

2)评估方式

以被征收房屋合法产权面积为基数,按照规定由具备相应资质等级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分别对被征收房屋和安置房进行评估,实行差价互补。临时安置费、搬迁费、各项奖励等费用按照协商方式的有关条款执行。

七、房屋征收补偿安置结算办法

(一)货币补偿方式费用按如下顺序支付

1.订立房屋征收补偿协议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货币补偿款(不含整体搬迁奖励)的50%

2.被征收人腾空房屋并交出权属证书及移交房屋钥匙,在15个工作日内支付货币补偿款(不含整体搬迁奖励)的50%

3.整体搬迁奖励200/㎡,必须在被征收人所属的整幢房屋全部签订补偿协议并搬迁交房的,另行支付。

(二)产权调换方式费用按如下顺序支付

1.订立房屋征收补偿协议后15个工作日支付搬迁费、临时安置费(预付12个月)

2.被征收人腾空房屋并交出权属证书及移交房屋钥匙,经验收合格后,在15个工作日内支付房屋装修补偿价款、签约搬迁奖励(不含整体搬迁奖励)。

3.整体搬迁奖励200/㎡,必须在被征收人所属的整幢房屋全部签订补偿协议并搬迁交房的,另行支付。

4.被征收房屋和安置房面积差额价款互补,在安置房交房前与被征收人结清差价款。

八、复建回迁安置房

(一)根据“统一规划、统一设计、征一补一”的原则予以安置。“统一规划、统一设计”是指根据建设需要在本片区用地范围内统一规划用于产权调换的安置房,并根据规划设计统一确定安置户型。“征一补一”是指按被征收房屋应安置面积(不含附属用房)实行等面积同等性质(性质以土地使用权登记为准)房屋产权调换,该房屋合法产权面积所对应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面积增减不再单独核算补偿,新旧房屋不补差价。附属用房一律实行货币补偿。

(二)安置房交房标准:框架结构,内墙面为砂浆打底,外墙装修、窗户、防盗进户门以规划设计为准,水、电为一户一表,宽带、闭路线路接至户外。

(三)选房规则:原则实行征收通告协商期内先签订协议先选房的原则,若同一时间段内有多户签订协议,则以抽签形式产生选房顺序号,楼层差价调节和具体选房办法由征收部门另行制定。

(四)差价互补办法:若安置房产权面积小于被征收房屋应安置面积,差额部分面积按市场价(以该地块安置房同楼层或相近楼层商品房销售价格确定,但不低于协商补偿价格)补偿给被征收人。若安置房产权面积大于被征收房屋应安置面积,增加部分产权面积由被征收人按市场价购买。

九、征收补偿争议处理办法

(一)在征收实施过程中,征收当事人双方在征收通告规定的协商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的,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按《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规定,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县人民政府,按照本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二)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县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十、其他

(一)产权调换安置房的产权证由征收部门在安置房竣工交付使用12个月内提供,被征收人取得与原被征收房屋产权性质一致的房地产权利,办理安置房不动产登记证的相关税费按国家有关规定缴纳。

(二)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和改变房屋用途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

(三)本方案仅适用于桥山片区改造征收范围,不作为其它项目征收补偿依据。

(四)本方案由大田县均溪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五)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未尽事宜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附件:1.房屋二次装修及其他设施补偿计价表

2.不同结构等级建(构)筑物重置成本计价表

3.大田县桥山片区改造项目(一期)房屋征收范围红线图

 

 

 

 

 

 


附件1

 

房屋二次装修及其他设施补偿计价表

 

序号

项目名称

计量单位

补偿单价(元)

备注

1

地面玻化砖(1000×1000

150

 

2

地面玻化砖(800×800

100

 

3

地面地砖(800×800

80

 

4

地面地砖(400×400

60

 

5

大理石地面(400×400

60

 

6

水磨地面(400×400

50

 

7

花岗岩地面

60

 

8

木地板

100

 

9

金钢板

50

 

10

内墙面水性水泥漆

20

 

11

隔热防水

20

 

12

内外墙贴面瓷砖

100

 

13

铝合金推拉门

100

 

14

塑钢推拉窗

100

 

15

普通纱窗扇

60

 

16

座式、蹲式马桶

200

 

17

大理石洗漱台

m

200

 

18

厨房大理石台柜(带门)

m

350

 

19

厨房缸砖台柜(带门)

m

250

 

20

固定衣柜

300

 

21

壁柜、鞋柜、展示柜、吊柜

200

 

22

单层普通防盗门

300

 

23

单层中档防盗门

400

 

序号

      

计量单位

补偿单价(元)

备注

24

单层高档防盗门

800

 

25

双层普通烤漆板防盗门

1000

 

26

双层中档烤漆板防盗门

1200

 

27

双层高档烤漆板防盗门

1500

 

28

双层普通不锈钢防盗门

1500

 

29

双层中档不锈钢防盗门

2000

 

30

双层高档不锈钢防盗门

2600

 

31

吊顶

100

 

32

护栏

普通铁

40

 

不锈钢

80

 

33

防盗网

普通铁

50

 

不锈钢

100

 

34

洗衣池、洗碗池

水泥面层

400

 

瓷砖面层

600

 

35

包门

宝丽板包门

200

 

柚木、水曲柳、胡桃木包门

400

 

实木豪华门

600

 

36

民用灶类

瓷砖面层(两口)

1500

 

瓷砖面层(三口)

2000

 

水泥面层(双口)

1000

 

水泥面层(三口)

1200

 

水泥面层气灶台

500

 

瓷砖面层灶台

700

 

序号

项目名称

计量单位

补偿单价(元)

备注

37

蓄水池

砖混

m

300

 

38

其他补助

水表

200

恢复补助

电表

300

恢复补助

电话

100

电话或宽带迁移

电视

100

恢复补助

空调

100

迁移补助

39

铁门

不锈钢门

150

 

圆钢铁门

100

 

卷帘门、推拉门

60

 

40

化粪池

砖混

m

300

 

41

围墙类

12

50

 

18

60

 

24

80

 

夯土墙

60

 

42

挡墙

干砌

m

150

 

浆砌

m

200

 

 

 

 

 

 

 

 

 

 

 

 

 

附件2

 

不同结构等级建(构)筑物重置成本计价表

 

结构

等级

单价(/)

主要特征

框架结构

一等

1320

框架普通砖墙,层数5层以上

二等

1200

框架普通砖墙,层数13

砖混结构

一等

1070

外墙24厘米、内墙18厘米

二等

980

外墙18厘米、内墙18厘米

三等

900

外墙12厘米、内墙12厘米

砖木结构

一等

720

外墙24厘米、内墙18厘米

二等

650

外墙18厘米、内墙18厘米

三等

600

外墙12厘米、内墙12厘米

木结构

一等

620

柱梢直径27厘米以上

二等

560

柱梢直径23厘米以上

三等

480

柱梢直径18厘米以上

土木结构

一等

570

墙厚50厘米

二等

520

墙厚40厘米

三等

470

墙厚30厘米

钢棚结构

一等

180

四周封闭

二等

120

无封闭

 


附件3

 

大田县桥山片区改造项目(一期)

房屋征收范围红线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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