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田县住房委员会关于疫情防疫期间减收公租房租金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福建兴田城市投资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切实加强我县低收入人群的帮扶工作,解决保障对象实际的生活困难。根据《三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应对疫情防控特殊时期支持服务企业平稳发展措施的通知》(明建〔2020〕3号)文件精神,并结合我县工作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在疫情防疫期间对承租公租房的保障家庭(个人),2月、3月、4月三个月减半收取租金。
以上政策措施自印发之日起实施,疫情防控结束自然失效。
大田县住房委员会
2020 年 2 月 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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