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大田县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条件和标准及完善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机制的通知》政策解读

日期:2023-06-01 09:10 来源:大田县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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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文件: 大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 大田县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条件和标准及完善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机制的通知 

  一、制定背景和依据 

  (一)制定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为进一步完善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制度,让更多中低收入家庭能够享受到政府公共租赁住房福利,决定对公租房保障条件、保障标准等进行调整修订完善,并进一步规范保障性住房配租制度,建立健全家庭住房和经济状况审核机制,规范受理流程、严格准入审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县实际情况,颁布《大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大田县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条件和标准及完善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机制的通知》。 

  (二)依据的上位规范性文件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管理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1〕45号)。 

  2.《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11号)。 

  二、主要内容 

  《大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大田县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条件和标准及完善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机制的通知》。全文共六个部分,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申请范围、条件、标准及流程。 

  1是公租房申请的范围。 

  2是公租房申请的条件。 

  3是公租房申请的保障标准。 

  4是申请公租房评分的具体流程 。 

  二)申请保障对象评分项目、标准及其轮候办法  

    1.公租房轮候对象项目及标准。 

    2.公租房轮候对象优先条件和轮候办法  

  (三)选房管理  

  1.取消保障家庭的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资格的几种情形。 

  2.选房和签约的管理办法。 

  (四)部门职责。明确公租房各联审部门的职责分工。 

  (五)配租及退出管理机制。 

  1.公租房配租对象不符合保障条件的退出办法和评定标准的。 

  2.违反公租房管理的处置办法。 

  3.保障家庭成员变更(或死亡)管理办法。 

  (六)其他规定 

  1.本通知所述的公共租赁住房不适用于我县各乡(镇)、机关企事业单位周转房性质的公共租赁住房。 

  2.原暂行规定凡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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