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满12分和24分以上的学习天数有区别吗?
有,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满12分的,应当参加为期七天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参加满分教育的次数每增加一次或者累积记分每增加12分,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的学习时间增加七天,每次满分学习的天数最多六十天。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网站标识码: 3504250007   邮编:366100
闽公网安备号:
35042502000102号
闽ICP备11007282号
地址:大田县凤山西路40号 联系方式:0598-7222168
主办:大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为确保最佳浏览效果,建议您使用以下浏览器版本:IE浏览器9.0版本及以上; Google Chrome浏览器 63版本及以上; 360浏览器9.1版本及以上,且IE内核9.0及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