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拓宽失业保险助企扩岗政策受益范围的通知

日期:2022-12-09 16:33 来源:大田县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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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拓宽失业保险助企扩岗政策受益范围的通知 

 

各设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财政局,平潭综合实 验区社会事业局、财政金融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加力支持就业创业决策部署,进一步 发挥失业保险助企稳岗扩岗作用,助力扩展就业空间,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教育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拓宽失业保险助企扩岗政策受益范围的通知》(人社厅发〔2022〕52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拓宽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受益范围。由企业招用2022 年度普通高校毕业生拓展至离校两年内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和登记失业的16-24岁青年。政策执行至2022年12月底。离校两年内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是指2020年7月份后、2021年7月份后教育部门移交的实名制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数据信息中的人员;登记失业的16-24岁青年身份由各地依据所掌握的失业登记数据确认。 

  省级将按月比对参保信息和上述两类人员信息,下发符合条件的企业和人员名单,各地要进一步核对确认,主动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审核流程、发放时限、数据管理、畅通领安全办等相关要求,按照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教育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加快落实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有关工作的通知》(闽人社办〔2022〕134号)执行。 

  二、推进政策尽快落地见效。 各地要提高站位,高度重视,充分认清拓宽对企业扩岗政策受益范围,是用足用好失业保险金,维护就业局势总体稳定的重要举措。相关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合力,充分用好大数据比对,尽快实现政策落地见效。要强化政策宣传引导,多渠道宣传政策信息,让企业普遍知悉运用政策,及时总结推广好的做法,有效扩大政策效果。 

  三、严格数据管理及数据上报质量。省级正组织开发“一次性扩岗补助管理”系统模块,拟于近期上线运行,各地要组织做好系统操作培训及一次性扩岗补助数据整理工作,每月15日前通过系统上报将上月享受一次性扩岗补助的人员信息,相关数据需与失业保险基金财务月报、季报数据保持一致。系统正式上线前,先采用手工电子表格方式上报,上报时间为每月15日。在执行中遇到重大情况和问题,请及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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