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及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单位信息变更
一、事项名称:
工伤保险及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单位信息变更
二、事项类别:公共服务事项
三、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七条:……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
2.《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59号)第九条:缴费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缴费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30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手续。
3.《工伤保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6号)第四十三条:用人单位分立、合并、转让的,承继单位应当承担原用人单位的工伤保险责任;原用人单位已经参加工伤保险的,承继单位应当到当地经办机构办理工伤保险变更登记。用人单位实行承包经营的,工伤保险责任由职工劳动关系所在单位承担。职工被借调期间受到工伤事故伤害的,由原用人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但原用人单位与借调单位可以约定补偿办法。企业破产的,在破产清算时依法拨付应当由单位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费用。
四、受理机构:大田县社会保险中心
五、审批机构:大田县社会保险中心
六、申请条件:
1.参保单位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变更社会保险登记信息。
2.已实行“五证合一”登记制度的企业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的信息发生变更的,应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变更,社保中心接收省数办企业注册审批信息共享平台传递的变更信息,相应变更参保单位的工伤保险及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项目)基本信息。
3.已实行“五证合一”登记制度的企业在社保中心登记的信息发生变更的,以及未实行“五证合一”登记制度的参保单位的信息发生变更的,应当在相关事项发生变更30日内向县社保中心申请办理社会保险变更登记手续,县社保中心相应变更参保单位的工伤保险及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项目)基本信息。
七、申请材料:
1.社会保险变更登记申请表
2.福建12333公共服务平台开通(变更)企业养老和工伤保险网上申报申请表
八、办理流程:受理→决定
九、法定办理时限:受理后20个工作日
十、承诺办理时限:受理后5个工作日
十一、发放证照情况(包括证照名称和样式、相关的年检、政府指定培训和收费等情况):无
十二、收费标准:无
十三、收费依据:无
十四、表格下载:
登录福建政务服务网(网址:https://zwfw.fujian.gov.cn/)相应事项下载
十五、填表示例:
登录福建政务服务网(网址:https://zwfw.fujian.gov.cn/)相应事项下载
十六、投诉电话:0598-7234616 0598-7222150
十七、咨询电话:0598-7323040 0598-7335993
十八、办公时间:
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夏令时调整为下午15:00-18:00)
十九、办公地址:大田县均溪镇赤岩山路2路福万通大厦4楼
二十、乘车路线:乘坐6路、7路公交车到行政服务中心站点
二十一、状态查询:咨询电话0598-7323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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