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救助对象由哪些部门认定?

日期:2023-09-26 10:13 来源:大田县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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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医疗救助对象的认定具体由以下几个部门负责:

  (一)民政部门负责认定特困供养人员、孤儿(含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成员、革命“五老”人员,并会同医保等相关部门做好因病致贫重病患者的认定工作;

  (二)乡村振兴部门负责认定农村易返贫致贫人员、脱贫(享受政策)人员、返贫致贫人员;

  (三)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负责认定重点优抚对象;

  (四)卫生健康部门负责认定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成员;

  (五)残联负责认定重度残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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