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12102-0200-2025-00013
  • 备注/文号: 田发改审批〔2025〕103号
  • 发布机构: 大田县发展和改革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5-10-16
大田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大田县城镇环卫一体化提升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田发改审批〔2025〕103号
来源:大田县发展和改革局 时间:2025-10-27 14:46

大田县美田市政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报来《关于大田县城镇环卫一体化提升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申请批复的报告》及相关附件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建设必要性:大田县城镇环卫一体化提升改造项目(项目编码:2510-350425-04-01-517425)建设,对提升垃圾运转能力等具有重要意义,原则同意项目建设。

  二、项目建设地点:大田县均溪镇、华兴镇、广平镇。

  三、项目单位:大田县美田市政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本项目拟改造京口垃圾中转站建筑面积1107.85平方米(日处理垃圾200吨/天)、城区垃圾分类亭100处总建筑面积3000.00平方米,改扩建广平垃圾中转站建筑面积932.72平方米(日处理垃圾100吨/天)。项目建设完成后,区域垃圾转运能力由150吨/天提升至300吨/天。

  五、项目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估算总投资12201.77万元,拟申请中央预算内、超长期国债、专项债资金,其他由项目业主多渠道筹措。

  六、项目建设工期:24个月。

  七、招标内容:根据招标投标法、国家和我省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具体规定,项目单位申请项目设计、施工、监理和工程相关的重要设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发包事项不再核准,请严格依法依规认真组织开展招投标活动。鉴于该项目勘察单项合同估算未达到必须招标的规模标准,同意项目单位的申请,依法可不进行招标,其他采购事宜依照有关规定执行。

  八、项目已按有关规定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项目总体风险等级为低风险。请严格落实项目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切实维护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

  九、请据此批复抓紧开展初步设计,深化其他相关前期工作,争取项目尽早开工建设。并撤销《大田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大田县环卫设施更新改造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田发改审批〔2025〕14号)。

 

 

  大田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10月16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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