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SM12106-3000-2020-00008
- 备注/文号: 田公综〔2020〕62号
- 发布机构: 大田县公安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0-04-16
各派出所、治安大队:
现将《全县公安机关开展各领域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工作方案》传发给你们,请按照方案要求,认真组织实施。
大田县公安局
2020年4月16日
全县公安机关开展各领域安全隐患大排查
大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工作方案
为深刻汲取泉州欣佳酒店“3·7”坍塌事故教训,为落实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要求,根据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县安办<全县各领域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田委办发明电〔2020〕25号)、《中共大田县委办公室大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刻汲取“3·7”坍塌事故教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的通知》(田委办〔2020〕16 号)文件精神和各级党委政府会议部署要求,自即日起至6月30日在全县开展各领域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行动,之后至年底前建立长效机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批示指示精神,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立足公安机关职责任务,按照“问题能发现、隐患全整改、安全有保障”总体目标,全面开展全县各领域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工作方案。排查要深入全面,做到各领域应排尽排、全面覆盖,安全环节应查尽查、全面覆盖,整改要彻底到位,对问题隐患分类落实当场整改、限期整改、长期整改;对发现的安全隐患问题,属公安机关职责范围的全面跟踪督促整改到位,对涉及其他领域主管部门的通报到位,对违法违规的按照职责依法查处到位,切实提升安全防范水平,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障经济社会平稳发展创造良好安全环境。
二、排查整治重点内容
(一)全面排查整治危险化学品公共安全隐患
排查整治工作要紧密结合公安日常业务开展,加强上下结合、条块结合、部门联动、滚动进行,既全面彻底,又突出重点。
1.对社会面上开展“全覆盖”排查,确保不留死角盲区。对登记在册、已纳入监管视线的危险化学品、民爆物品、烟花爆竹、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化学品、放射性物品生产、经营、使用等各环节所有从业单位,要组织力量一家不落地开展拉网式安全检查,全面检查从业单位依法守规经营、落实治安防范和安全管理制度等情况。要紧盯矿区、城乡结合部、化工集贸市场、出租房屋、废旧厂房、大中学校、科研机构等可能藏匿危险化学品、民爆物品、烟花爆竹、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化学品、放射性物品等重点部位单位,开展全面清查排查,发现还没有纳入公安机关监管视线的,要立即登记监管;属于非法生产、销售、储存、使用窝点的,要立即通报有关部门依法取缔查处。要坚持网上网下一体运作,加强网上巡查,及时发现销售、购买危险化学品信息,巡线追踪,落地核查,捣毁窝点。
2.对合法企业开展“体检式”检查,确保问题隐患清零。对辖区内普通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要对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全面检查治安保卫机构设置、专职治安保卫人员配备、重大危险源仓库以及企业转产、停产、停业危险化学品处置方案报备等情况。对剧毒、易制爆化学品从业单位,要对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剧毒化学品、放射源存放场所治安防范要求》《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储存场所治安防范要求》等,全面检查落实购买、销售备案及流向登记制度和人防、物防、技防要求等情况。对放射性物品从业单位,要全面检查落实人防、物防、技防要求情况。对爆破工程项目,要全面检查施工人员资质、人员到场、按章操作、民爆物品看管等情况。对以上从业单位和项目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逐一登记在册,责令跟踪整改,确保隐患归零。
3.对违法犯罪实施“零容忍”打击,确保法律威慑效果。要加大惩处力度,对发生事故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要打到疼处、痛处,让他们真正痛定思痛、痛改前非,让他们付出沉重代价,倒逼其自觉查纠问题、自觉按章操作、自觉守法经营。对不按规定通过全省危险物品“一体化”安全监管信息平台报备剧毒、易制爆危险化学品购销和危险化学品仓库、处置方案的,剧毒、易制爆化学品从业单位未按规定如实记录、上传生产、储存、使用剧毒、易制爆化学品的品种、数量、流向信息的,要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81条规定,责令改正,处1万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对不具有危险化学品从业资质单位购买剧毒、易制爆化学品,或者个人购买剧毒、易制爆化学品的,要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84条规定,没收所购买的物品,处5000元以下罚款。对违规堆放、倾倒危险废物,构成犯罪的及时立案、侦办,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违反《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及其他行政管理法律法规规定的,也要依法作出处理。
(二)全面排查整治人员密集场所公共安全隐患
人员密集场所包括宾馆,饭店,商场、集贸市场(含大型商贸场所及商贸企业),汽车站候车室,体育场馆、会堂以及公共娱乐场所等公共聚集场所;医院的门诊楼、病房楼,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和集体宿舍,养老院,福利院,托儿所,幼儿园,公共图书馆的阅览室,公共展览馆、博物馆的展示厅,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和员工集体宿舍,旅游、宗教活动场所,以及其他因人员密集可能引发安全隐患的场所。
1.医院门诊楼、病房楼,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和集体宿舍,托儿所,幼儿园,公共图书馆的阅览室,博物馆的展示厅,影剧院等体教文卫场所。督促相关体教文卫场所业主单位落实安全防范主体责任,全面落实人防、物防、技防等安全防范措施,强化重点部位安全防护,健全并落实内部治安保卫各项制度。推动消防救援部门加强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推动住建部门加强房屋建筑安全排查;推动卫健部门指导医院针对门诊楼、病房楼等医患集中区域,加大安防建设投入,建立健全医患纠纷排查化解机制,制定完善人员拥挤踩踏、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并开展演练,督促托儿所等婴幼儿照护机构落实安全防范建设与机构建设“五同要求”;推动教育部门加强对学校教学楼、食堂、集体宿舍、幼儿园的安全管理,督促学校围绕防拥挤踩踏、防食物中毒等方面制定安全防范措施、应急处置预案;推动文旅部门加强对公共图书馆的阅览室、博物馆的展示厅等单位部位的安全监管,督促业主单位落实防范措施,制定相关应急预案。
2.体育场馆、会堂、公共展览馆、宗教场所等承办大型群众性活动场所。加强日常管理,配合文旅、体育、民宗、商务等部门督促业主单位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健全完善内部治安保卫各项制度,加强人防、物防、技防建设。举办大型活动时,严格落实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许可,会同消防救援、应急管理等部门加强活动举办场所安全检查;有临时搭建相关设施、建筑物的,会同住建、消防救援等部门开展安全检查。督促承办者制定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工作方案,开展安全风险评估,落实安全责任制度,明确安全岗位职责,开展安全宣传教育,配足安保力量和必要安检设备,维护现场秩序,实时监测现场人流,及时疏导分流,防止发生拥挤踩踏等事件。
3.汽车站候车室等交通枢纽场站。督促业主单位落实安全防范主体责任,严格按照相关标准要求强化落实人防、物防、技防建设,健全并落实内部治安保卫各项制度。将场所部位列入巡防巡控重点,落实“1、3、5分钟”快速反应和武装巡逻四项机制,强化与武警部队武装联勤巡逻,提高见警率和威慑力,及时处置突发案事件。推动消防救援部门加强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推动住建部门加强房屋建筑安全排查;推动交通运输部门督促客运车站做好候车室等重点部位安全防范措施,对旅客及携带物品落实安全检查措施,制定防范人员拥挤踩踏等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4.旅游景区。会同文旅、住建、交通运输、应急管理、市场监管等部门,对景区内的场所、设施和交通运输工具进行全面检查,及时督促整改安全隐患,确保设备设施完好有效。会同景区管理部门督促做好景区安全容量评估,采取预约售票,人流监测预警等方式,及时掌握景区内游客容量,当人员趋于安全容量时,及时有效分流疏导人群。
5.宾馆、娱乐服务场所。加强对旅馆业、娱乐服务场所的治安安全监督检查,严格落实审批备案管理,督促指导旅馆业、娱乐服务场所健全、完善各项治安安全管理制度,落实经营单位安全防范主体责任,经常性开展各类安全防范工作,及时发现、消除各类治安安全隐患。会同市场监管、文旅、应急管理、住建等部门开展综合性联合执法。推动应急部门加强消防安全检查,督促落实消防安全演练、建立应急疏散预案;推动市场监管、文旅部门对检查发现的无营业执照、无娱乐场所经营许可证的经营单位,依法予以取缔;推动文旅部门加强对娱乐场所核定的消费者容纳数量的监督检查,依法从严查处超标准接纳消费者的营业场所,防止发生人员踩踏事件;推动住建部门加强房屋建筑安全排查。
6.养老院、福利院、救助托养等民政服务机构。督促指导养老、儿童福利、救助托养等机构落实安全防范主体责任,落实必要的人防、物防、技防措施。推动消防救援部门加强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推动住建部门加强房屋建筑安全排查;推动民政部门落实行业主管责任,加强对相关机构安全管理工作的督促落实,指导制定相关应急处置预案并开展演练。
7.饭店、商场、集贸市场、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和员工集体宿舍等生产生活场所。督促相关企业落实安全防范主体责任,落实必要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健全并落实内部治安保卫各项制度。特别是对各类商贸“综合体”,既要督促“综合体”业主单位牵头抓好总体安全防范工作,又要督促“综合体”内影剧院、商超等人员密集场所落实好各自从业场所安全防范工作。推动消防救援部门加强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推动住建部门加强房屋建筑安全排查;推动市场监管、商务等部门督促相关企业落实安全管理措施,制定相关应急处置预案。
三、工作要求
从即日起至6月底分3个阶段集中力量开展百日攻坚行动,到12月底建立起长效机制。
(一)全面拉网排查。即日起各派出所要各自深挖细究,对本辖区、各领域各类单位(场所)对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要求,全面排查风险、找准最大风险、有效化解风险,对排查出的隐患要实行清单管理。
(二)全面监管执法。(6月10日前完成)各派出所要对本辖区、各自领域各类单位(场所)开展全面的监督检查、安全服务,对检查发现的风险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敢于动真碰硬,依法采取措施,坚决治理一批重大安全隐患,严惩一批违法违规行为。
(三)全面落实整改。(6月底完成)坚持把保证人身安全放在大排查大整治的首要位置,发现危及人身安全隐患要立查立改,对查出的隐患都要当作事故予以重视;推动工作中要区分轻重缓急,急的要集中力量立行立整,所有隐患要抓紧分工,分批分期整改落实。
(四)建立长效机制。(12月底前完成)各派出所要及时总结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做法,及时纠正存在的不足和问题,固化好的经验做法,建立常态化的安全风险防范化解长效机制,努力把问题解决在萌芽之时、成灾之前。
(五)及时报送情况。各派出所要高度重视工作情况的收集、汇总和上报工作,注意总结经验,以点带面,有力促进专项执法检查工作的深入开展。每季度首月前将工作落实情况报送治安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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