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SM12106-0200-2025-00004
- 备注/文号: 田公综〔2025〕40号
- 发布机构: 大田县公安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5-05-19
为进一步整顿和规范烟草市场经营秩序,维护国家利益和消费者利益,有力打击烟草专卖品违法犯罪活动,建立快速反应的情报信息反应机制,及时协调指导案件查办,根据《大田县烟草专卖局 大田县公安局关于联合打击涉烟违法犯罪的长效协作工作机制》(田烟〔2025〕16号),大田县公安局、大田县烟草专卖局决定成立联勤工作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联勤工作点负责人:陈文锴(大田县公安局广平派出所所长)
联络员:陈源埔(大田县公安局广平派出所)
黄长加(大田县公安局治安大队)
卢新斌(大田县公安局刑侦大队)
陈绪峰(大田县公安局经侦大队)
林 扬(大田县烟草专卖局稽查大队)
联勤工作点办公地点,设在广平铭栋警务室,负责大田县“后路片区”烟草市场打假打私工作的协调开展。成员因工作调整发生变动的,所在单位应当及时递补相应人员并通报联勤工作点。
二、工作职责
县公安局、县烟草局根据实际任务需求,指派相关部门人员进驻联勤工作点,建立快速反应的情报信息反应机制,依据各自职责与权限,共同研究案情,会商打击对策,实时协调作战;及时通报烟草市场治理工作开展情况和相关案件线索,实现信息共享,承办上级交办的案件任务,研判相关涉案线索,协调涉烟案件办理,提供情报支持。
三、工作要求
(一)严格信息保密。联勤工作点工作人员应当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依法依规使用相关数据信息,造成信息泄露等后果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二)严格负面清单。联勤工作点工作人员依据各自职责和权限开展工作,不得超越身份权限从事相关情报信息查询和分析工作。
(三)严格日常管理。联勤工作点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相关工作纪律和工作要求,强化日常考核管理。
大田县公安局 大田县烟草专卖局
2025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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