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SM12106-0100-2020-00038
- 备注/文号: 田公综〔2020〕233号
- 发布机构: 大田县公安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0-11-20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失效
- 有效性:废止
根据《中共福建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福建省公安厅关于公布福建省公安厅权责清单的通知(省委编办〔2019〕357号)》《中共大田县委编办 大田县发改局 大田县司法局
关于做好县直部门权责清单梳理调整工作的通知》(田 委 编办〔2020〕2号)要求,结合当前公安工作实际,对原有权责清单进行调整更新,并经县委编办、县发改局、县司法局等部门审核、审查,依法明确了大田县公安局权责清单事项520项(具体详情见附件),其中行政许可38项,行政确认15项,行政处罚292项,行政强制54项,行政征用2项,行政征收1项,行政监督检查43项,行政奖励6项,其他行政权力36项,公共服务事项18项,其他职责事项15项。现将《大田县公安局权责清单》予以公布。
附件:大田县公安局权责清单
大田县公安局
2020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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