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田县公安局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来源:大田县公安局 时间:2020-01-15 08:1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现公布2019年度大田县公安局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11日起至20191231日止。本年度报告电子版通过大田县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全文公开。如有疑问请与大田县公安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大田县均溪镇建山路1号,邮编:366100,联系电话:7230909,电子邮箱: dtxgaj110@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19年,大田县公安局认真贯彻执行《条例》、《办法》和《任务分解表》的有关要求,全面加强主动公开工作,不断强化依申请公开管理和服务,进一步增强组织领导和机构队伍建设,积极健全制度机制,细化信息公开的方式和范围,落实信息公开的职责和分工,强化信息公开的监督和检查;同时,进一步规范信息发布流程,确保及时准确发布相关信息,提高本单位工作的透明度。本年度我局共制作获取政府信息51条,其中,主动公开信息数18条,作为依申请公开信息数25条,不予公开信息数8条,历年累计公开信息数197条。

   (一)政府信息工作做到公开透明。不断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凡属于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均常态化依法及时主动公开。成立了由分管领导任组长,相关警种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工作主管部门,建立健全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体系,为全县公安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落实政策解读制度。我局综合应用微信、微博、新闻发布会、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以推文、视频等方式,及时全面公开各类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信息。通过公安微博在线访谈平台,开展扫黑除恶宣传、防范电信诈骗、提升交通安全法律意识、远离毒品侵害等专题访谈,向群众解析相关法律知识和政策。今年来,发布解读信息7条,举办新闻发布会2场;并通过“不忘初心110,共建共治享安宁”主题宣传活动等载体,广泛宣传解读各项便民利民政策。  

   (三)充分发挥新媒体平台作用。充分利用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灵活便捷的优势,不断开创公安宣传工作及政策解读、办事服务的新局面,有效增强了公安工作的透明度和社会效应,进一步增进了人民群众对公安工作的理解和支持,有效促进了警民和谐的良好氛围。年内,“平安大田”微信公众号共发布微文180余篇,阅读量超20余万,进一步增强公开实效,提升服务水平。

   (四)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对拟公开的信息、文件进行审查,明确审查的程序和责任,公开的信息、文件。

健全涉警舆情三级导控机制。建立新闻发言人、舆情分析师、网络评论员“三支队伍”,健全完善重大敏感舆情监测处置引导工作机制,对苗头性涉警负面舆情,指导涉舆单位积极回应,防止负面舆情扩大;对被媒体曝光的负面报道,及时通过“平安大田”“大田公安”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发布新闻通稿,或主动联系主流媒体以及辖区内较有影响力的社会微信公众平台,告之事实真相,防止恶意炒作;对可变性大的舆情,实时跟踪掌握,根据不同阶段特点灵活处置,引导网民了解事实真相,防止发生舆情群体性事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7

 14

 41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38

 6

4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50

0

250

行政强制

 46

0

46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2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5

2129.65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县政府的要求和群众的期望还有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思想认识有待提高。个别基层民警对政府信息公开思想认识不足,把政府信息公开着重点放在信息发布上,群众最为关心的社会保障类信息量偏少。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形式仍有待进一步创新,在便民的同时,主动性、针对性和实效性有待加强。三是在政府信息公开的制度化和规范化有待进一步加强。

   整改措施:2020年,我局将进一步围绕政府信息公开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采取适当的公开形式,拓宽公开内容,满足公众的信息需求,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一是提高认识。进一步加强对政策的解读,由专门机构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培训,适时举办培训班,明确职责任务,普及《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二是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和针对性。及时将利民便民的政策性信息主动上网公开,切实做好为民服务工作。三是进一步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和范围,完善我局信息公开各项制度,促进我局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无

 

           大田县公安局

                202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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