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田县公安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大田县公安局 时间:2022-01-12 11:4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现公布大田县公安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内容。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21年 12 月 31 日止。本报告电子版通过“大田县政府门户网站”(www.datian.gov.cn)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发布。如有疑问请与大田县公安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大田县均溪镇建山路1号,邮编:366100,联系电话:7230909,电子邮箱:dtxgaj110@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大田县公安局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政务信息公开的工作要求,通过强化队伍建设、完善工作机制,进一步夯实政务信息基础工作。同时,结合教育整顿和大练兵等活动,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作为民警参训的必修课,融入到每期全县警实战大练兵课程当中,全面提升政务公开意识和能力。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1年,县公安局共制作获取政府信息43条。其中,主动公开信息数24条,占55.8%;不予公开信息数19条,占44.2%;历年累计公开信息数290条。本年度,我局根据“三定”方案公布了县公安局机构职能、机构信息、领导成员及分工情况,并在机构设置中详细介绍了16个内设机构及25个派出机构的职责及履职依据收集发布县公安局行政处罚2条、行政许可1条、其他公告公示4份及时公布办理十七届人大次会议提出的代表建议1件、县政协次会议提出的政协提案4;公布2020年度县公安局部门结算及2021年度县公安局部门预算;按时发布2020年县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及时公布法制政府建设相关政策,在县政务公开行政执法”栏目发布信息3,在机构职能债权清单栏目发布信息2条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1年,县公安局未受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县公安局高度重视信息管理工作,成立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明确了政务公开分管领导、负责科室和工作人员,研究制定政务公开培训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同时,完善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审核机制,切实把好政治关、政策关、内容关,持续提升信息发布的及时性、准确性和贴近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县公安局充分利用微博、微信公众号等政务新媒体的平台优势,提高政务信息管理服务水平,配备政务公开专职工作人员,及时更新有关政务信息,加强网络信息的报送工作。加强政务公开过程监督和监察,注重公开质量和效果评估,全面加强政务公开网站内容建设。发挥微信公众号“平安大田”作为政务公开首要平台的作用,针对社会关注热点和业务工作重点,全面、准确、及时发布信息。年内,通过政务新媒体累计发布推文511余篇,阅读量超93余万次,进一步增强了公开的实效性,有效提升了公安工作服务水平。  

(五)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情况

2021年,县公安局先后两次委派政务公开专职人员参加县政府组织的政务公开业务培训。同时,利用自身资源优势积极开展培训,将政务信息公开内容纳入到全县公安警务实战大练兵活动当中,切实为政务公开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严格按照保密有关规定,认真做好对拟发布信息的审核工作,规范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流程,信息发布明确由专人负责录入,录入信息经保密审核后再对外发布,做到了公开事项一事一审、全面审查。公开期间,明确专人负责监测,整理群众通过各种渠道反映的意见和要求,及时反馈给相关科室,并将处理和落实情况予以公开,接受群众监督。我局未发生泄密事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59

行政强制

56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2.53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县公安局政务公开及信息公开工作按有关规定认真组织落实,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之处,政务公开工作的形式有待拓展,工作动态等内容没有及时更新。今后,我局将积极采取有效措施,针对不足之处认真进行整改。一是加强学习教育,不断提高广大公安干警对政务公开工作重要性、紧迫性认识;二是加强调查研究,不断创新公开形式和便民服务举措;三是加强与县政府政务公开工作部门的沟通和联系,不断推进政务公开及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新成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无

 

 

 

 

              大田县公安局          

                                                                           2022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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