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田县公安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大田县公安局 时间:2024-01-02 15:36

  本年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2021〕30号)要求编制,现公布大田县公安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七部分内容组成。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23年 12 月 31 日止。本报告电子版通过“大田县政府门户网站”(www.datian.gov.cn)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发布。如有疑问请与大田县公安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大田县均溪镇建山路1号,邮编:366100,联系电话:7230909,电子邮箱:dtxgaj110@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大田县公安局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上级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坚持以保障人民群众对公安行政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水平,形成浓厚的政务公开氛围,取得明显成效。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3年,县公安局共制作获取政府信息49条。其中,主动公开信息数35条,占71.4%;不予公开信息数14条,占28.6%;历年累计公开信息数356条。本年度,通过大田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告公示专栏发布公告1条,在法治政府建设专栏公开年度报告1条;及时公开建议提案办理结果16条;按照相关要求编制预算结算,并将大田县公安局、大田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2年部门结算及2023年度部门预算公开在县政府门户网站“财政资金”专栏,接受社会监督。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畅通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加强对情况复杂或疑难申请的会商研讨,完善疑难件办理的会商机制,提高答复准确度。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未接到针对本单位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2023年,县公安局进一步严格政府信息公开管理。一是加强局财务预决算和采购工作的公开,及时发布《2022年度大田县公安局部门决算》和《2023年度大田县公安局部门预算》。二是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制度,严格执行政务公开工作保密审查制度,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原则,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严格审查,着重加强信息发布源头审核和保密审查,确保公开信息质量,严防失泄密和公民个人隐私泄露等问题。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依托大田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作为发布信息的主要平台,及时、准确地将我局政务信息进行依法公开,并及时将主动公开文件送交县图书馆和档案馆,方便广大群众获取信息。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等政务新媒体,提高政务信息管理服务水平,配足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及时更新有关政务信息,加强网络信息的报送工作。2023年,“平安大田”等微信公众号累计发布各类信息584条,阅读量超41.4万余次,进一步增强公开实效,提升服务水平。

  (五)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情况

  根据我局人员变动的实际情况,及时调整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经办人员抓落实”的工作机制,为政务公开工作提供组织、人员保障。同时,及时制定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明确政务公开工作的任务、具体要求和责任单位,严格实行领导责任制和目标管理责任制,对全局政务公开工作进行部署落实。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范性文件

1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86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9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件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四)无法

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

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

其他

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

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

通知收取件数

通知收取金额(元)

实际收取金额(元)

0

0

0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县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指导下工作成效明显,但对照上级要求,对照社会公众的政府信息需求,仍存在不足。一是由于公安工作的特殊性,部分文件涉及内部信息和警务秘密,且时间跨度较长,依申请向社会公开存在工作被动的因素,导致部分政府信息公开相对滞后;二是部分栏目信息更新不够及时,个别二级栏目更新率不高;三是部分信息中存在语言表述不当、表述错误和错别字的问题。

  2024年,我局将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改进:一是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积极探索信息公开的新思路,认真清理政府信息公开事项,查漏补缺,确保应公开的政务信息全部公开;二是将涉及内部信息和警务秘密信息纳入我局涉密信息风险评估领导小组进行风险评估,依申请及时向社会公开;三是加强信息公开的宣传和业务培训,科学组织开展有利于提升信息公开人员业务能力的培训活动,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无

  大田县公安局   

  2024年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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