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等文件精神,由大田县工信局办公室编制。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登录大田县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可与大田县工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大田县建山路27号,邮编:366100;电话:0598-7222048;邮箱:dt722048@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19年以来,大田县工信局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公正便民、勤政廉政为基本要求,切实加强工信信息公开建设,不断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形式,突出政府信息公开重点,较好履行了相关职责和任务,做到组织有保障,工作措施到位,丰富公开内容,完善公开制度,强化公开监督,切实推动工信信息公开的深入开展,取得了良好效果,现将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结如下:
(一)工作情况和成效
1.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加强对信息工作的领导,明确1名副局长为信息公开工作的分管领导,局办公室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和行政审批工作,指定1名专职人员负责汇总信息公开资料,各业务股室负责人为信息报送负责人,并明确了具体的报送内容和工作职责,工作落到了实处。
2.加强宣传教育。借助大田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及时向社会、向广大群众发布工信工作动态以及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和相关信息。进一步健全工信局政府信息公开机制,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的申请,热情服务,认真登记,及时处理,做到件件有答复,事事有结果。凡属主动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可以获得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凡属免于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并说明理由;凡不属我局掌握范围的,明确告知申请人,能确定掌握该信息机关的,告知联系方式;受理申请严格按有关要求和规定的程序办理。
(二)工作部署和落实情况
1.围绕政府工作报告确定县工信局牵头的重点工作及全县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中涉及县工信局牵头落实的工作要点,加强政策解读,拓展公开途径,扩大公开范围,及时向社会公开清理规范涉企收费、降低企业用电成本等各项政策措施以及执行落实情况。
2.围绕推进制造强县建设、支持创业创新、推动产业健康发展、改造提升传统产业等,加大政策及其执行情况公开力度;推动化解过剩产能工作信息公开,实行“事前公示、事后公告”的去产能公示公告制度。
3.坚持把企业和群众最关心、最需要了解的事项公开作为政务公开的重点,及时收集政务公开网络舆情,监督和制约行政权力的运行,促进廉政勤政建设,促进政务公开制度的进一步完善,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按照“依法公开、分工协作、及时便民”的原则,实现了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数据信息实时翻新。
(三)公开制度建设情况
1.明确工作责任制。各股室将政府信息工作纳入本股室的重要工作内容,按照各自职责,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做到程序规范、配合默契、运转有序。
2.严格依法办事。遵循“先审查、后公开、谁审查、谁负责、谁公开、谁负责”,正确处理信息公开与保守党和国家秘密、维护社会稳定、利于工作开展、保护个人隐私等方面的关系,要求公开的信息主动、及时公开,对涉密的信息均不随意公开,对较为敏感的信息做到慎重处理,严格按规定程序履行审批手续,防止简化、极端化操作。
3.建立监督考核机制。明确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信息公开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按照《任务分解表》对应公开的内容进行公开,保证公开的内容全面、真实、具体、及时、合法。
(四)公开渠道建设和利用情况
1.进一步完善网上办事、信息查询、便民问答等服务的信息内容,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要求,除保密和少数敏感性信息外,最大限度地主动公开所有信息,力求实现工信部门政府信息的全覆盖。
2.全年投入3万余元用于硬件设备改造,提升信息公开水平,充分发挥信息公开受理点服务窗口的功能,实现政务公开与为民办事有机结合,为群众提供全方位、多层次的公共服务。
3.建立全县工业信息微信公众平台,共有147个企业业主、企业管理人员加入该群。指定专人负责群内发布信息的编撰工作,及时向社会发布我县工业经济运行情况,解读相关政策,让社会更全面了解我县工业经济发展状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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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新 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4 |
4 |
4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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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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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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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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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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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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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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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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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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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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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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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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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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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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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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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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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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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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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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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今年以来,我局在深化政务公开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工作中虽然做了大量工作,也取得了显著成效,但据《条例》和县政府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一是政务信息公开的方式和渠道还比较狭窄;二是公开内容需要进一步深化。有关政策解读、规定、规划、计划、方案的草案公开、听取群众意见等方面需要进一步加强;三是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社会知晓度还不够高,政务公开的范围有待进一步扩大。
(二)改进情况。一是强化政府信息宣传力度。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意识,为公众提供及时、准确、实用的信息。二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意识。加大机关各股室政府信息公开意识的培训力度,营造良好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氛围,规范信息公开流程,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水平。三是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继续完善信息公开的内容、丰富信息公开的形式,特别是工业经济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提高信息质量,切实增强信息时效性。四是坚持突出重点,分期实施的原则对网站进行建设。根据形势发展,在达到一定条件的前提下探索开通相关栏目,如专精特新企业发展、企业调查研究等专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大田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0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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