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SM12118-0100-2024-00003
- 备注/文号: 田林长办【2024】2号
- 发布机构: 大田县林业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4-02-29
各乡(镇)林长办:
根据《福建省林业局关于印发推进林业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行动方案的通知》(闽林文〔2023〕14号)、《中共三明市委、三明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林业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明委发〔2023〕9号)《三明市林长办关于推动林业基层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实施意见》(明林长办〔2024〕1号)精神,全面加强林业基层基础建设,加快推进林业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结合大田实际,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按照省委“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行动部署,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以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为目标,以加强党的建设为引领,以深化林长制为主线,以夯实林业基层基础为载体,以“实、敢、久、严”的工作作风全面推进林业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奋力谱写我县林业高质量发展新篇章。
二、总体目标
至2025年,全面完成标准化林业站18个,努力实现我县林业站标准化建设100%,乡镇林长办100%设在林业站,每年评选2-3名县级“最美护林员”,打造2个以上林业基层治理现代化示范乡(镇),持续提升林业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水平。
三、主要任务
(一)完善“五个机制”,压紧压实林长责任
推动在林业站设立乡镇林长办,助力乡镇林长履职。将林长制各项重点任务落到实处,加快基层林业站、林长办“站办合一”建设。
1.完善林长制度落实机制。要根据上年度林长制存在问题、本年度林长履责内容以及重点工作任务,制定问题清单、责任清单、工作清单“三个清单”,及时提交同级林长、副林长,并上报上级林长办,推动林长知责明责,对照清单抓好落实。
2.完善助力林长履职机制。健全基层林长制工作协同机制,提请乡、村两级林长适时开展巡林,并做好相关统筹协调和服务保障工作,对林长巡林发现的问题和交办事项等,建立台账,抓好跟踪落实,做到巡林前有计划、巡林中有要求、巡林后有反馈。
3.完善重点问题突破机制。建立乡镇重点工作落实清单,针对市县林长制会议部署的重点工作,以及森林督查、火灾防控、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攻坚等重点难点问题,倒排时间表、明确具体任务和责任人,对账销号抓好落实。
4.完善生态护林员管理机制。注重生态护林员的考绩考效,探索建立生态护林员公开选聘制度。通过“线上+线下”“授课+实操”等多形式开展生态护林员专业化培训,侧重于智能巡护设备、无人机等信息化巡护能力培养,深化前端岗哨作用。常态化开展“最美护林员”评选,大力宣传先进典型,努力涵养务林人精气神,形成尊重、关爱护林员的良好氛围。
5.完善基层协同共治机制。健全常态化会议会商、林情通报等机制,充分调动乡镇政府各办及村民自治组织等各方力量,并通过宣传牌、宣传单等形式开展林长制宣传,畅通群众监督和意见反馈途径,着力形成“多方共治”氛围。
(二)突出“五项提升”,提升管林治林水平
用好林业站基层节点作用,在资源培育、森林保护、资源利用、林业改革、产业发展等五个方面冲在一线,切实推动改革发展各项举措在一线落实。
1.促进森林质量精准提升。积极引导村集体落实造林任务,加快组建村级经营组织,促进规模经营。结合重点区域林相改善、松林改造提升、珍贵树种造林等工作推进,逐步推动形成针阔混交异龄复层林分,保障生态功能及出材价值。加快竹山道路、灌溉蓄水池等基础设施建设,注重营造竹阔混交林,提升竹山经济价值和生态功能。
2.促进资源保护实效提升。强化生态公益林和天然林保护管理,完善生态公益林和天然林管护责任制;常态化开展打击毁林整治专项行动,严厉打击擅自改变林地用途和破坏森林资源行为;严格执行森林采伐限额和凭证采伐制度,强化伐区监管;强化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持续落实松材线虫病防治“一包二快三打非”和森林防火“双网双线”管理责任,扎实做好森林防火主动御灾和松材线虫病除治工作。
3.促进资源利用水平提升。统筹生态保护,指导森林经营单位科学编制森林经营方案,加快推广国家级森林可持续经营试点项目,以中幼林抚育为重点,适当兼顾过密近熟林抚育和低质低效林分改造,探索天然林、生态公益林更新采伐模式,打造可复制可推广的森林可持续经营样板。
4.促进林业改革能力提升。搭建国有林场、新型林业经营主体、林农之间的沟通桥梁,促进零散的林地资源有序流转、实现规模经营。持续深化林票制度改革,探索将国有企业份额列入林票制发交易范围,结合林业碳汇“三建两创”行动,巩固提升森林固碳增汇经营模式,全面推广“碳汇+生态司法”应用场景。
5.促进产业发展水平提升。延伸开展林业企业服务,深入辖区木材加工企业、笋竹加工、花卉和林下经济等企业,做好企业帮扶工作。优化建设项目用林服务和指导,推动林业产业发展。大力发展林下经济、油茶、花卉苗木等绿色富民林业产业,建设一批效益好、带动能力强的示范基地。
(三)强化“五个联动”,深化林警执法协作
积极应对林业执法新形势、新变化,加强基层林业执法体系建设,深化“一林一警”工作机制,整合基层执法力量。
1.联合宣教。联合开展普法宣传,通过发布典型案例、进行法治宣讲等,让群众做到自觉管山护林,增强法律意识。利用植树节、世界野生动植物日、森林防火宣传月等重要节点,共同开展生态保护执法普法宣传,凝聚社会共识,营造爱绿护绿、保护生态的良好氛围。
2.联合巡林。联合基层公安力量,建立联巡模式,深入林区、景区、苗圃等重点区域开展联合巡查,及时发现苗头性问题,将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遏制在“萌芽”阶段,形成共享、共管工作合力。
3.联合会商。按照“信息共享、优势互补、紧密协作、高效务实”的合作原则,结合森林督查、智慧林长、行刑衔接信息共享等工作平台,互相通报执法检查、案件侦办、线索移交等进展情况,及时解决疑难问题的联席会商机制。
4.联合出警。建立林业部门与公安部门案件线索首接联动出警机制,由接警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民警和林业执法人员共同前往现场联合执法,实现案件处理无缝对接。
5.联合查处。在接受群众报警、举报,日常执勤巡逻发现违法行为明显涉嫌犯罪的,林业部门及时以书面形式向公安机关通报,并提供证明涉嫌犯罪事实发生的证据材料。公安机关及时进行审查,必要时自行调查。发现违法行为明显涉嫌犯罪属于正在实施、情况紧急或者证据容易灭失、不及时通报会造成调查取证困难、嫌疑人逃匿等情形的,林业部门电话通报公安机关,公安机关接报后立即派人核实,对符合立案条件的,及时依法立案侦查。属于林业行政违法行为或一时无法判明是否构成犯罪的森林案件,由林业部门先行处置,违法行为构成犯罪的,依照法定程序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林业部门在查办疑难复杂林业行政案件中,需要公安机关予以协助的,公安机关积极予以支持。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高度重视林业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试点工作,纳入年度林业重点工作和林长制考核内容,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协调推进机制,加快编制试点具体实施方案,凝心聚力、合力共为群策群力推进工作开展。
(二)健全协同机制。建立试点先行机制,支持1-2个乡(镇)先行先试,点面结合,协同推进林业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建立调度通报机制,实行“一月一汇总、一季一通报”工作制度,推动林业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行动顺利实施。建立科学评价机制,让林农林企林场参与林业基层工作成效评价,及时调整、改进、完善林业基层管理和服务工作。
(三)加大资金投入。按照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将林业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在林业站、护林员队伍、空天监测平台、林长制智慧平台建设管理等方面予以优先保障。同时,积极策划生成项目,向上争取项目和资金支持。
(四)抓好人才培养。继续做好公开招聘林业技术人员,充实林业站队伍。同时,通过试点工作在工资待遇、职称评聘及干部选拔等向林业站倾斜。强化宣传引导,为基层服务三十年以上及担任副站长、站长二十年以上的干部颁发荣誉证书,激励林业站工作人员扎根基层、服务奉献。鼓励林业主管部门新入职干部到林业站学习锻炼,培养吃苦耐劳、一线奉献精神,提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开展多形式的林业站站长(站员)岗位培训,提升林业站站长的履职能力。
(五)强化科技赋能。完善提升林长制智慧管理平台,实现管理网格化、联动数字化、巡护信息化,做到事件及时上报、问题在一线解决,加强无人机在森林督查、造林绿化、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森林防火等场景的应用,构建“空天地网”立体化智慧林业应用网络。
大田县林长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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