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12118-0200-2024-00010
  • 备注/文号: 田林长办〔2024〕12号
  • 发布机构: 大田县林业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4-07-11
大田县林长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大田县林长制工作要点的通知
田林长办〔2024〕12号
来源:大田县林业局 时间:2024-07-11 10:12

各乡(镇)林长办:

现将《2024年大田县林长制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确保全面完成2024年林长制各项工作任务。

 

 

                      大田县林长办公室

                      2024711

 

 

2024年大田县林长制工作要点

 

2024年,全县林长制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传承弘扬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工作期间关于林业改革发展的重要理念与重大实践,深化拓展“三争”行动,推动“四领一促”工作部署,认真落实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办公室关于《三明市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若干措施》要求,持续推进我县林业改革发展,在统筹做好生态保护与绿色发展、发挥资源优势做大做强林业产业、探索完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上下更大功夫,努力推动林长制从“有名”向“有为”“有效”转变。

一、目标任务

2024年底,全县林业各项保护性及发展性指标保持优异水平,森林覆盖率不低于70.91%,森林蓄积量不低于1597万立方米,林地保有量不低于市定任务;省级以上生态公益林和天然商品林管护率达到100%;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8‰以内,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3‰以内;完成植树造林2.56万亩;各项督查检查发现的破坏森林资源案件全面依法查处整改到位。

二、重点任务

(一)实施青山增绿行动。以重点区域林相改善、松林改造提升、珍贵树种造林等为重点,促进国土绿化、城乡美化,完成植树造林2.56万亩、森林抚育3.2万亩、封山育林2万亩、松林防治性采伐改造0.53万亩,建设省级森林村庄2个。加快竹山道路、灌溉蓄水池等基础设施建设,注重营造竹阔混交林,提升竹山经济价值和生态功能,建设丰产竹林0.1万亩。推动国家储备林建设至5万亩规模。加强古树名木监管、保护和修复,积极申报参评福建最美古树群,抢救复壮古树名木1株以上。

(二)实施治理增效工程。严格执行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定额用途双项管控和森林采伐限额管理制度,优先保障重点项目建设,全县年采伐量不得突破“十四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加强自然保护地管理,开展“两违”排查整治,严厉打击各类破坏自然保护地违法活动。强化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加大《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福建省湿地保护条例》宣传力度。深入开展森林防火宣传,加强野外火源管控和隐患排查,大力推广“以水灭火”运用,进一步筑牢森林火灾防线,确保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较低水平。深入实施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攻坚,全面推行“一包二快三打非”防治机制,管好疫木源头,深化联合检疫执法,强化重点区域疫木清理与突发疫情应急除治,统筹做好疫情除治“四个间”重点工作,加大疫情除治力度,力争实现松材线虫病疫情发生面积比上年度下降7%、疫点数量不增加。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行为,做好县级森林督查变化图斑核实工作;健全“一林一警”机制,理顺行刑衔接,确保案件及时移送处置,对新增违法图斑“应查尽查、应改尽改”。

(三)实施改革增益工程。完善林权流转机制,持续提升林权办证服务水平,常态化开展林权地籍调查全免费服务,继续清理规范林权登记历史遗留问题,2024年全县林地流转1万亩以上。完善林地规模经营机制,发挥国有林场、林业龙头企业、新型林业经营主体带动作用,开展多元复合经营,推动林权向国有林场、林企、林业大户流转集中,建立林农、村集体与国有林场、林企多方利益联结机制,推进全县新增场村合作经营森林2000亩,新增新型林业经营主体5家以上。完善林业投融资机制,用好省级绿色金融改革试验区政策,进一步加强金融机构对接合作,推广“福林贷”2.0版等产品,推广林下空间经营权登记发证,开发更符合林业生产经营特点、促进林地规模经营的金融产品,2024年全县新增林业信贷1亿元以上。积极开展全域生态公益林更新改造、全面实行小额采伐告知承诺制审批。

(四)实施固碳增汇行动。积极推进以森林抚育、大径材培育等为重点的森林经营,推行森林全周期经营、目标树经营、近自然经营等措施,提升森林经营质量,完成森林抚育间伐0.38万亩。加大乡土阔叶树种造林,调整优化林分结构,增加乡土固碳树种比例,切实提高单位面积森林蓄积量,提升森林生态系统固碳增汇能力。

(五)实施产业增链行动。围绕竹木产业链“延链强链补链”工作,做好资源培育,强化招商引资,做强链主企业,建设产业园区,打造分级加工体系,推动竹木产业高质量发展。跟踪服务一批竹木产业重点项目,加快发展高端家具家居、竹木新材料、“以竹代塑”、竹综合利用等新业态,引导脉承竹制品有限公司引进先进生产线,购置机械设备,加大人员招聘,扩大生产产能,推动大田县金门油压机制造有限公司在竹材油压机及人造板热(冷)压机设备的研制、生产、销售等方面加大投入,提高产品市场占有率。新签约竹木产业招商项目1个以上,总投资0.5亿元以上。

(六)实施惠民增收行动。着力发展林下经济,用好沪明合作机制,进一步推行“公司+基地+农户”等模式,建设一批金线莲、铁皮石斛、黄花远志、茯苓等林下中药材和沙县小吃配料种植等示范基地,推动林下经济向生物制药、健康食品等方向拓展,2024年全县新增林下经济经营面积500产值8.4亿元。着力发展森林康养产业,加强沪明、山海疗休养、研学、企业团建对接,推动大田翰霖泉、雾海茶等基地融入台湾康养理念和建设元素,完善配套设施,拓展“森林康养+”融合业态。推动开放合作,协助筹办好第十九届林博会,助力海峡两岸乡村融合发展试验区建设。

三、保障措施

(一)进一步推动林长履责。贯彻《进一步提升林长履职效能推深做实林长制》要求,落实落细林长会议、部门协作、信息公开、督查督办、考核评价等配套制度。充分发挥各级林长办牵头抓总、综合协调和参谋助手作用,积极协助本级林长、副林长知责履职尽责。县林长办按照《加强林长制运行管理监督的若干措施》要求,加强工作调度、督导调研,实行“每周一调度、半月一汇总、一月一通报”,实时掌握重点工作动态,定期通报进展情况,对滞后工作及时提醒督办,对调研发现问题重点跟踪、限时整改,对多次整改不到位或整改不力的启动相应问责程序。

(二)进一步强化基层建设。深入实施林业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行动,加快推进标准化林业站建设,至2024年底实现全县林业站标准化达标率60%以上;加强林业站站长能力提升,充实稳定基层队伍力量。提高护林员履职能力,进一步完善护林员选聘、培训、考核等管理机制,积极开展技能竞赛、业务培训以及“一站一员一窗口”典型推选活动,确保每人每年接受岗位培训2次以上。加快推进无人机在护林巡护、资源监测、灾害防控、森林督查等方面的应用,进一步提升森林资源信息化、智能化管理水平。

(三)进一步加强多方协同。加强部门之间的沟通对接、联系会商,各级林长办及协作单位可结合工作实际,适时召开部门联席会议,会商解决林长制工作中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各级协作单位围绕行业领域重难点问题强化督查指导,实现信息共享、工作共促。推动建立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担任“林长监督员”制度,积极发动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广泛动员青少年、妇女、劳动模范等群体联合开展法规宣传、爱林护林等活动,提高“社会共治”效应。

(四)进一步优化支持保障。建立健全覆盖县、乡、村三级林长制工作培训机制,积极开展林长履职能力和业务人员技能培训,确保县、乡、村三级林长、各级林长办和乡镇林业站人员每年接受培训1次以上,切实提升各级履职能力。加强财政资金投入保障,做好项目策划,积极争取专项资金,推动林业财政投入逐年增长。加强林业财政资金支出执行情况调度跟踪、通报督促,确保各类林业资金拨付执行到位。充分利用福建林业、省林长制工作简报、三明日报、三明林业等省、市融媒体平台,积极宣传推广林长制好经验、好做法,提升林业改革发展综合试点市建设影响力,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森林生态保护和林业改革发展的良好氛围。

(五)进一步健全监督考核。优化林长制考核体系,重点围绕国家、省上林长制督查考核内容及我市林业改革发展目标任务,科学筛选考核指标,细化制定考核实施细则,严密公正开展考核,确保以考促干、以考促效。强化考核结果应用,考核结果经县林长审定后全县通报,列入各级政府绩效考评内容,作为党政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重要依据。加强县级林长制工作督查,对督查发现问题,跟踪督办、限时整改,督查结果整改情况纳入年度林长制考核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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