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SM12118-0200-2025-00008
- 备注/文号: 田林长办〔2025〕16号
- 发布机构: 大田县林业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5-04-17
各乡(镇)林长办:
为进一步提升全县森林资源保护水平,充分发挥护林员队伍和无人机技术在森林资源管护中的重要作用,有效防范和遏制森林火灾、乱砍滥伐、违法占用林地等破坏森林资源行为的发生,现就持续强化全县护林员巡护和无人机应用工作通知如下:
一、优化护林员巡护机制,筑牢生态安全防线
要按照《福建省护林员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切实加强护林员队伍的管理,严格落实考核制度,提高护林员管护工资待遇,提升护林员工作积极性,强化巡护效能。
(一)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各乡(镇)要清晰界定护林员巡护区域、规划合理巡护路线,并明确具体巡护要求。同时,要督促护林员做好巡护记录,保证每月巡护天数不低于15天,及时借助巡护系统上报各类事件,推动护林员依规开展日常巡护工作,实现工作过程可追溯、便于复盘总结。护林员要重点对辖区内的森林火灾隐患、乱砍滥伐现象、非法占用林地行为以及森林病虫害发生状况等进行巡查,一旦发现有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举动,需第一时间予以制止。尤其是在高森林火险期,必须保证全体护林员在岗在位,坚决杜绝脱岗离岗现象。
(二)强化保障,提升能力。各乡(镇)要提高护林员工资待遇,确保管护工资按时足额发放,实现护林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率达100%,并做好保险续保工作,为护林员提供坚实的安全保障。要定期组织护林员开展业务培训,学习森林资源保护法律法规、森林防火知识及其他林业基础知识,护林员熟悉掌握巡护设备的使用,提高护林员业务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
(三)严抓监督,严格考评。各乡(镇)要建立健全护林员巡护监督机制,采用不定期视频抽查、定期检查等方式,对护林员的巡护工作进行监督。若发现护林员存在巡护不到位、发现问题不及时处理等情形,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进一步完善护林员年度工作综合考核评价体系,将巡护工作成效与护林员的绩效工资、评优评先等挂钩,激励护林员积极履行职责,提高巡护工作质量。
二、提升无人机应用水平,加速智慧林业发展
要充分发挥无人机灵活性强、监测范围广、操作简易等优势,加强无人机在森林督查、造林绿化、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森林防火等场景应用,构建多元化智慧林业应用网络,确保森林资源安全。
(一)科学规划,合理安排。林业站要将每月无人机飞行任务划分为上、中、下旬三个时间段,有针对性地开展巡护飞行工作,保证不同时间段巡护工作的全覆盖。在年度规划中,要设计不少于5种航线,以满足不同巡护任务的需求。
(二)加大巡护,确保安全。2022-2023年采购的无人机,要严格按照每月不少于5次的巡护次数开展工作,完成不少于3幅的拼图,且单幅面积要大于100亩。巡护飞行后,要及时将巡护数据上传至无人机应用管理公共平台,严禁出现在同一时间点全部一次性上传数据以及当月飞行数据为前几个月飞行的照片等违规行为。林业站要对照巡护要求,按时、高质量地完成年度无人机巡护工作任务。在森林防火戒严令时,要加大无人机巡护次数,进行无死角全覆盖巡查。
(三)自查自纠,立即整改。林业站要对照上述无人机巡护各项要求,开展全面、深入的自查工作,包括无人机实名登记情况、巡护飞行安排、数据上传要求、巡护频次、拼图数量和面积、航线规划等方面,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期限,立即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确保整改工作有序推进。
三、压实防控主体责任,保障林区安全稳定
要深刻认识强化护林员巡护以及无人机应用工作在森林资源保护中的重要意义,全力加强全县护林员巡护与无人机应用工作,保障各项任务都能扎实推进、取得实效。
(一)提高认识,压实责任。各乡(镇)要充分认识加强护林员巡护和无人机应用工作的重要性,将其作为森林资源保护的重要举措来抓。同时加强统筹协调,全面压实责任,对标工作要求,确保全县护林员巡护和无人机应用工作落到实处。
(二)空地结合,优势互补。各乡(镇)要建立无人机与护林员协同巡护机制,充分发挥无人机空中监测和护林员地面巡查的优势,实现“空天地”一体化巡护。无人机巡护发现问题要及时反馈给护林员,护林员要迅速到达现场进行核实和处理;护林员在日常巡护中发现的重点区域和可疑情况,可利用无人机核实,提高资源保护效率。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乡(镇)要构建起全方位、多层次的宣传体系,充分利用村村响、无人机广播、线下宣传等多种方式,广泛宣传森林资源保护的重要性,提高广大群众的保护意识和参与度。及时总结推广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森林资源保护工作的良好氛围。
大田县林长办公室
2025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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