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SM12116-0200-2020-00030
- 备注/文号: 田农〔2020〕36号
- 发布机构: 大田县农业农村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0-03-23
局属各股站: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政府工作部门权责清单管理办法〉的通知》(闽政办〔2018〕76号)、《三明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公布权责清单的通知》(明农〔2019〕275号)、《中共大田县委编办 大田县发改局 大田县司法局发关于做好县直部门权责清单梳理调整工作的通知》(田委编办〔2020〕2号)以及县农业农村局“三定”规定,我局重新梳理了《大田县农业农村局权责清单》,并经县委编办、县发改局、县司法局审核同意,依法明确农业农村局权责事项361项,其中:行政许可36项、行政处罚227项、行政强制12项、行政监督检查35项、行政确认13项、行政奖励6项、其他行政权力11项、公共服务5项、行政裁决2项、行政征收1项、其他权责事项13项。依法确定的权责事项中,需要以挂牌机构名义行使职权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执行。
进一步推动行政权力公开运行。推进权责清单网上公开运行,推动局各股站按照权责清单履职尽责。坚持以服务为导向,对权责清单中与企业群众关系密切的事项,相应编制简明易懂的运行流程和服务指南,方便公众查询、使用和监督,进一步规范和约束行政行为,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进一步完善权力运行监督机制。强化权责清单对权力运行的制约作用,各股站要建立健全全过程标准化的权力运行监督机制,强化对权责清单执行情况的监督问责,明确监督问责的主体、流程和措施,确保权责清单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要贯彻落实好“三定”规定,并将权责清单执行情况纳入部门年度绩效考核范围。
附件:大田县农业农村局权责清单
大田县农业农村局
2020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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