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SM12116-0200-2024-00015
- 备注/文号: 田农〔2024〕42号
- 发布机构: 大田县农业农村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4-04-22
各乡(镇)乡村振兴综合服务中心、局属各股站: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深刻汲取事故教训,进一步督促指导各地开展农业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切实推动重大安全风险防控措施落实到位,根据《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全省农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通知》(闽农办函〔2024〕170号)和《三明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全市农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通知》(明农函〔2024〕34号)部署要求,经研究,决定即日起至12月31日开展2024年度全县农业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省66条细化措施和市50项具体任务,结合正在开展的农业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深刻汲取近期发生的系列事故教训,通过开展全县农业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大检查,深查、细查、严查,补短板、堵漏洞、扫死角,全力排查整治农业生产重大风险隐患,积极开展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坚决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为“五一”、端午、中秋以及新中国成立75周年等重要节庆营造安全稳定农业生产环境。
二、工作安排
2024年度全县农业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大检查分上、下半年共4个阶段进行,县局组织6个检查组(附件2),重点针对农机、沼气、农药、屠宰、农事休闲、渔业等行业领域,对全县18个乡镇农业领域开展全覆盖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大检查。各乡镇农业部门也要同步联动开展,全面推动、立查立改、持续整改,确保有效消除各类风险隐患,全面提升农业安全发展水平。
上半年:
第一阶段(即日起至“五一”前夕):各股站结合实际,制定本辖区和本行业领域大检查工作方案,至少开展1次“五一”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局农业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专班对各股站及18个乡镇农业农村部门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部署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并至少抽查农机专业合作社、沼气、农药、屠宰、农事休闲、渔业领域至少各1家生产经营单位。
第二阶段(5月6日至6月30日):局农业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专班对农业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进展和大检查工作至少开展一次督查,并直接抽查若干涉农涉安生产经营单位以及农机现场作业点。结合大检查工作,根据今年6月份安全生产月主题,积极深入企业和农业生产现场,开展农业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大宣讲活动,进一步提升群众安全意识和避险逃生能力。各检查组至少抽查1家企业,并现场开展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大宣讲活动至少1次。
下半年:
第三阶段(7月1日至国庆前夕):局各检查组及各股站至少分别开展1次“中秋”节前和1次国庆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各股站要对辖区及行业领域内所有涉农涉安生产经营单位做到全覆盖检查。
第四阶段(10月8日至12月31日):局各检查组及各股站至少分别开展1次年末安全生产大检查,确保全年农业安全生产工作结好尾。同时,对全年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进行总结,固化形成好经验、好做法,完善安全监管制度措施,健全安全长效工作机制。
三、检查内容
(一)农机领域。加强对茶园、果园、菜园、田间和农机合作社、拖拉机培训机构、农机大户等区域(场所)的安全检查,重点检查无证驾驶操作拖拉机或联合收割机,酒后、服用违禁药品等操作农业机械;拖拉机、轨道运输机违法搭载人员;无号牌、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投入使用;拼装、改装农业机械等导致不符合农机运行安全技术条件;农机灯光不齐、安全防护装置与安全标志缺失,以及刹车与转向系统失灵等存在安全隐患的情况。
(二)饲料领域。重点检查企业饲料加工车间是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建立安全生产管理台账,企业是否落实第一责任人主体责任。重点对危险操作防护、特种设备、用电防护、消防设施、危险品管理等项目进行检查,排查风险隐患。
(三)沼气领域。加强对农村户用沼气池、养殖小区和联户沼气工程、大中型沼气工程安全检查。重点检查“出料”“清池”“检修”等重点环节,以及闲置废弃沼气设施安全处置措施情况。
(四)农药领域。重点检查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落实主体责任情况。重点对企业生产场所、生产设备、仓库、消防设施、水电、气站管道、燃气管线等方面开展检查。
(五)屠宰领域。重点检查屠宰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重点对消防、供电、锅炉、冷库、屠宰等设施设备以及致昏、刺杀、剥皮、浸烫脱毛、燎毛、劈半、修割、无害化处理等危险作业环节进行检查。重点检查液氨制冷系统、燃气储存设施、有限空间和冷库动火作业、消防、压力容器使用等重要风险点是否制定安全生产预案和应急措施。
(六)农事休闲领域。重点开展非景区市场经营主体种养殖(不含渔业)生产体验、采摘观光、农耕文化展示等农事休闲活动的安全风险排查。
(七)渔业行业领域。严厉打击使用“三无”船舶非法捕捞等违法违规行为,重点检查渔业船舶证书是否齐全、有效,船名、船籍港是否规范;渔业船舶配齐职务船员、普通船员持证上岗情况;渔船适航情况;渔船消防、救生、通讯等安全设备配备情况;是否存在酒后驾船、非法载客载货、临水作业未穿戴救生衣;渔港是否建立健全安全制度、消防安全设施设备是否齐全等情况。
大检查期间,要同步加强机关内部安全管理,强化安全教育,日常及重要节假日前常态化组织开展内部安全大检查,重点抓好办公楼、实验室、计算机机房等重要场所的安全保卫和消防工作,认真检查相关制度是否落实、责任是否到位、隐患是否排查、措施是否有力,把安全工作重点从事后处理转到事前防范上来,切实维护机关自身良好安全形象。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结合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实际细化完善检查方案,明确专人牵头负责相关工作,落实落细职责分工,推进各项任务措施,确保查大问题、除大隐患、防大事故。局各检查组要指定联络员,提前与各乡(镇)及相关股站联系对接制定检查具体方案和行程安排。
(二)加强督导检查。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轻车简从、廉洁自律,充分运用个别访谈、明查暗访等方式,真查真管、严查严管,勇于揭短亮丑、敢于动真碰硬、善于找茬挑刺,正视农业安全生产领域中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做到真督促、真检查,确保了解真实情况、掌握一手信息。局各检查组主要通过采取“四不两直”方式,直接深入有关企业或农业生产现场进行实地对标对表检查(附件3),检查结果形成排查清单、隐患清单、整改清单、责任清单“四个清单”(附件4)。
(三)加强整改落实。对大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和安全风险要做到“4个100%”,即:100%制表列出清单,100%建立台账,100%制定管控措施和整改方案,100%落实事故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到位”。对发现的重大风险隐患,要立即提请地方政府迅速采取管控措施。检查发现的问题,当场直接交办相关股站处理。检查结束并完成整改后,由各股站收集汇总有关整改落实情况及时报对应检查组,确保对账销号、事事落实、整改到位。
请局各检查组分别于6月30日、12月25日前向局安办报送上半年(第一、二阶段)和下半年(第三、四阶段)大检查工作总结、“四个清单”台账以及开展安全生产大宣讲有关佐证材料。联系人:林炳锻;联系电话:0598-7223311;电子邮箱:dtnyjbgs@126.com。
附件:1.全县农业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专班
2.全县农业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大检查分组
3.农机、饲料、沼气、农药、屠宰、农事休闲活动、渔业领域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大检查重点任务清单
4.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大检查“四个清单”台账
大田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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