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SM12116-0200-2024-00027
- 备注/文号: 田农财〔2024〕10号
- 发布机构: 大田县农业农村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4-03-11
各乡(镇)乡村振兴综合服务中心,东风农场,局属相关股站:
为推进我县粮食产能区建设,稳定提高粮食单产,提升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特色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3〕108号)文件要求,结合大田县生产实际,特制定《2024年大田县粮食产能区增产模式攻关与推广项目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确保项目任务全面完成。
大田县农业农村局 大田县财政局
2024年3月11日
2024年大田县粮食产能区增产模式攻关与推广项目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在全县建立粮食作物绿色高质高效示范片6个以上,示范面积2200亩以上。通过示范片建设,示范粮食“五新”和绿色高质高效生产模式,促进粮食增产增收,实现示范片作物亩产高于全省平均水平10%以上。
二、实施内容
1.打造一批绿色高质高效生产示范片。优先选择已完成高标准农田建设的田块,建设以水稻为主、兼顾大豆、玉米、甘薯、马铃薯等粮食作物的绿色高质高效生产示范片,做好优质粮食新品种引进、试验和示范,粮食绿色高效栽培、水稻全程机械化生产、病虫绿色防控稻田综合种养等技术和模式的集成示范推广,实现粮食生产绿色提质增效。创建稻-稻、稻-玉米、玉米-玉米、马铃薯-甘薯、油料-稻等粮食复种示范片,增加粮食产量。
2.示范推广“全环节”关键技术。推广整地、播种、栽插、管理、收获等各环节绿色节本高效技术。在水稻上示范推广优质稻、水稻精量播种、精准条播、全程机械化生产、病虫绿色防控等技术;在薯类上主推优质品种、脱毒种薯(苗),示范推广增施有机肥、轻简化栽培、稻草覆盖等技术;在玉米上示范高产、优质、抗病、抗倒品种,推广高产栽培技术,做好草地贪夜蛾等病虫害防控。在大豆上,重点发展间作套种模式,如稻-豆、豆-玉米复种模式、田埂豆、幼龄果园间套种大豆等,推广配套高产高效栽培技术。
3.开展“全过程”社会化服务。开展集约化统一供种育苗、肥水管理、病虫防控、技术指导、机械作业(含深翻、播、插、防、收、烘等)、宣传推介区域公用品牌、采后统一处理等措施,促进增产增效、节本增效、提质增效、全产业链发展增效。特别是要加大对水稻高质高效生产示范片建设的支持力度,聚焦重点区域、规模经营主体和关键环节,支持推广集中育秧、机插秧、代耕代种等。
三、资金使用范围
1.粮食“五新”推广。资金采取直接补助的方式,补助内容由项目乡(镇)、场制定。一是物化投入补助。对开展示范片建设需要的种子(种薯、种苗)、嫁接苗、专用肥、有机肥、绿肥、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粘虫色板、防虫网、杀虫灯、性诱剂、基质、套袋、围植板、加厚或可降解地膜、功能膜、集约(集中)化育苗(育秧)、水肥一体化等物化投入进行补助。二是社会化服务补助。对开展集约化统一育苗供苗、病虫害统防统治、病虫绿色防控、农机作业、品牌打造、统一销售、统一产后处理等内容进行补助,统防统治、机插作业等要与现行的其他项目补助标准相衔接。三是粮食生产示范补助。对开展的关键技术试验示范、推广展示、试验材料、示范标牌、技术培训、数据检测、现场观摩、测产验收、专家服务、媒体宣传等费用开支给予补助。
2.扶持适度规模经营。对耕地经营权流转面积100亩以上、流转时间3年以上(时间涵盖2024-2026年)且种植粮食作物的规模经营主体(已享受过产能区规模经营补贴的,不能重复享受),在签订规范合同、乡镇职能部门鉴定、耕地流出方所在行政村公示后,每亩给予一次性200元补贴。
四、资金管理与拨付
1.资金管理。在省级、县级方案的资金支出范围内,项目资金按项目乡(镇)、场的具体实施内容和规定进行拨付。同时,按照“谁使用、谁负责”和属地监管的原则,项目乡(镇)、场要切实加强资金使用管理,严格执行有关财经制度和资金管理办法规定,按照实施方案和相关要求组织实施项目、使用资金及财务处理,抓好进度和质量管理,做好全过程档案资料管理,归集整理建档立册,自觉接受监督检查评价审计,保障资金安全高效、项目顺利实施、任务全面完成。
2.资金补助流程及拨付。乡(镇)、场摸底-审核、汇总(详见附表1、表2)—上报县农业农村局—县政府三农信息网公示—确定示范片实施—示范片验收、公示、资金拨付—资料归档。各项目验收完成后,由各乡(镇)、场汇总形成具体补助情况,经公示、签字盖章后(详见附表3)上报县农业农村局,县农业农村局下拨资金至各乡(镇)、场,由其及时拨付至项目具体实施主体,经费不得以现金发放。
五、经费安排与补贴标准
开展粮食“五新”推广经费为2024年特色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100万元和往年部分结余补助资金。
(一)物化投入补助。优先补助复种粮食示范片,实际补助资金按验收面积为准。验收面积小于申报面积,按验收面积为准;验收面积大于申报面积,按申报面积为准;为加强资金使用效率,在各乡(镇)、场预算资金范围内,超额面积补助资金可从项目资金做适当调整,依次优先补助水稻、马铃薯、大豆、甘薯、杂粮、玉米。示范片验收面积早稻不小于10亩,马铃薯、大豆、甘薯不小于20亩,中晚稻、玉米等不小于30亩,才给予补助。各物化补贴资金应不大于实际购买该项生产资料的资金。种粮物化投入补助标准如下:
①相对集中连片种植早稻10亩以上、马铃薯20亩以上的,每亩给予补助500元;②相对集中连片种植大豆20亩以上的,每亩给予补助400元;③相对集中连片种植甘薯20亩以上、中晚稻等30亩以上的,每亩给予补助200元;④若早稻、春大豆、马铃薯等复种一季中晚稻、甘薯、玉米等20亩以上粮食作物的,每亩优先给予叠加补助200元。
(二)社会化服务补助。各示范片开展机械作业(含深翻、播、插、防、收、烘等),统一由县经管站在我县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中按标准给予补贴。
(三)粮食生产示范补助。对于开展粮食高产高效关键技术试验示范、推广展示、试验材料、标牌、技术培训、数据检测、现场观摩、测产验收等费用开支给予补助。实施内容主要是开展稻-豆、油-粮、稻-油、稻-玉米、特色旱粮等粮食作物绿色高质高效关键技术试验示范研究、技术培训,示范片测产验收工作等。
为确保示范片补助面积真实有效,要委托第三方测量示范片面积,由县农业农村局通过政府采购形式确定第三方开展示范片面积的测量工作。
六、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协调。为确保项目顺利实施,成立由县农业农村局、财政局等部门组成的县粮食产能区增产模式攻关与推广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和技术小组(详见附件4)。项目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组织领导、协调监督等,对建设内容、建设标准、建设成效等情况进行检查督导;技术小组由农技、种子、土肥、植保、农机、科教、信息等相关股(站)负责人和项目乡(镇、场)农技人员组成,主要负责项目实施方案制定、技术培训、现场指导及技术总结等工作。
2.细化实施方案。各乡(镇)、场在县级项目实施方案的基础上,结合当地粮食生产实际,因地制宜制定项目实施方案,明确建设地点、建设内容、建设标准、项目负责人、资金安排、时间进度、评价指标等内容。项目方案中要将每个示范片的具体地点、示范规模、实施内容、技术模式、关键技术等内容作为附件报送县农技站。
3.树立标牌。选择交通便利、规模较大、基础较好的示范片设立标牌(格式详见附件5),标牌尺寸2.5米×4米(可根据示范片实际大小调整)。标牌需注明地点、规模、示范内容、工作责任人、技术负责人、实施单位等内容,方便农民观摩学习,扩大宣传影响。
4.强化指导服务。县、乡农业部门要做好粮食绿色高产高质高效示范片的技术指导服务。大力开展绿色增产模式攻关与示范,引导农民采取秸秆还田、增施有机肥、科学施肥用药、推进病虫害统防统治和绿色防控等综合措施,促进粮食生产绿色发展;要积极推进农机与农艺相结合,配套推广高产高效技术,提高农业生产效率。
5.严格项目验收。实行乡(镇)、场初验、县级核验验收制度。马铃薯、春大豆、早稻等作物一般于7月底前完成面积、测产验收;中晚稻、玉米、甘薯,属于早稻、大豆、马铃薯且复种一季粮食作物的,一般于11月底前完成面积、测产验收。各乡(镇)、场要根据农时,负责抓好第三方现场面积测量,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做好示范片测产验收(测产表见附件6),并收集汇总示范片相关材料。县级核验时,县农业农村局在专家库中随机抽选验收组,根据项目实施方案(合同)、实测面积、土地流转合同、物化清单、发票、影像图片等有关佐证资料予以验收确认。项目完成后,项目乡(镇)、场要及时分析2024年粮食生产示范片种植效益(种植效益调查表见附件7),形成工作总结和技术总结,将项目建设有关材料汇编成册,加盖公章,原件存档备案,复印件加盖各级公章后于11月30前报送一份到县农业农村局存档。
七、有效期一年
附件1.2024年大田县粮食产能区增产模式攻关与推广项目示范片建设申报表;
2.2024年大田县粮食产能区增产模式攻关与推广项目粮食作物绿色高质高效关键技术试验示范研究建设申报表;
3.2024年大田县粮食产能区增产模式攻关与推广项目资金补助汇总表;
4.2024年大田县粮食产能区增产模式攻关与推广项目领导小组和技术小组名单;
5.福建省粮食产能区增产模式攻关与推广项目标牌(参考样式);
6.2024年大田县粮食产能区增产模式攻关与推广项目示范片测产验收表(样式);
7.2024年粮食生产示范片种植效益调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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