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试行)》(以下简称《格式》)有关通知要求编制。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在大田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布。如对本年报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大田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室,电话:05987223311。
一、概述
2019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的要求,根据我局工作实际,结合《条例》、《办法》和《主要任务分解表》精神,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保障公民民主权利、促进依法行政、服务科学发展的重要举措,确保政府信息依法、及时、准确向公众公开,在深化公开内容、丰富公开形式、规范公开行为等方面取得了成效,有效地推动全局整体工作提高。全年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1条,其中主动公开文件类51条,属于机构职能4条、规划计划类15条、扶贫救灾类6条、安全生产12条。所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均报送档案馆和图书馆。对照《大田县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及本部门要求,总体情况如下:
1.加强组织机构建设。我局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转变政府职能的有效途径,采取有力措施,做到领导、机构、责任“三到位”,确保公开工作有序有效开展。一是组织领导到位。局领导多次集中组织学习《条例》和《办法》,带头贯彻落实《条例》和《办法》,指导工作,解决问题;二是责任落实到位。我局建立责任制,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我局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具体分解到有关单位和人员,强化“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责任到股室、落实到人头”。积极开展《条例》的学习、宣传和培训。为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我局领导高度重视,派出具体承办人员参加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举办的培训班,接受业务指导,确保按要求依法公开。多次组织学习交流,增强了政府信息公开自觉意识。
2. 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部署和落实情况
依据《大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田政办〔2019〕64号)等相关文件,我局制定了公开实施方案并严格落实,重点做好了以下事项公开:
一是强农惠民政策公开。水稻绿色高产高效创建、粮食产能区优质稻示范推广项目、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粮食种植大户补贴等项目通过大田县人民政府网及时向社会进行公开发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信息通过村务公开栏公布,方便农民群众知情、参与和监督。
二是强化政策解读。一是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公开,制作了乡村振兴战略简明手册,对十九大和2019年中央一号文件中乡村振兴政策进行宣传,通过县电视台、微信、展板等宣传方式,对乡村振兴政策进行形象化、通俗化解读,把政策解释清楚,避免误解误读。二是通过编印操作手册、组织专题培训、驻村干部讲解等方式宣传国家、省、市和部门相关“三农”方面的政策,深入解读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农业补贴等政策措施,真正让农民群众看得到、听得懂。
三是突出扶贫信息公开。一是扩大公开范围,根据相关文件要求,除法律法规有禁止性规定的外,在建档立卡识别和退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易地搬迁项目、项目库建设、雨露计划补助、小额信贷贴息等方面均有实行全面公开。二是完善公开方式,针对社会公益事业主要服务基层和特定群体的特点,我局充分发挥政府网站、政务服务平台、村务公开栏、政务公开栏、村广播、宣传手册等平台的作用,按照内容权威、格式规范、体例统一的要求,集中发布相关扶贫信息,精准推送,便于公众查询利用。稳妥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信息共享和数据开放,为部门间核对和社会开发利用提供条件,以此提升信息覆盖面、到达率,确保人民群众看得到、看得懂。
3.强化公开制度建设。我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先后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认真学习中央、省市有关信息公开的文件和会议精神,研究部署政府信息公开有关工作。根据上级的有关要求,出台专项制度,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建立健全依申请公开的办理程序,完善政府信息的审核机制,制定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办法,严格考核评议措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走上正规化、制度化、长效化的道路,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正常开展。
4.完善工作组织、机构和人员,保障工作经费投入。我局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具体分解到有关单位和人员,强化“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责任到股室、落实到人头”的工作机制,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整体推进、良性互动的工作体系。此外,我局积极保障信息公开必要的电脑、会议、培训等工作经费投入。
5.公开渠道建设和利用情况。我局政府信息公开主要在大田县人民政府网站信息公开栏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310 |
-187 |
123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16 |
16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32 |
1192.9万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
|
|
|
|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
|
|
|
|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
|
|
|
|
|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
|
|
|
|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
|
|
|
|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
|
|
|
|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
|
|
|
|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
|
|
|
|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
|
|
|
|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
|
|
|
|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
|
|
|
|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
|
|
|
|
|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
|
|
|
|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
|
|
|
|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
|
|
|
|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
|
|
|
|
|
|
2.重复申请 |
|
|
|
|
|
|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
|
|
|
|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
|
|
|
|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
|
|
|
|
|
||
(六)其他处理 |
|
|
|
|
|
|
|
||
(七)总计 |
|
|
|
|
|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
|
|
|
|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1.专兼职从事政府信息公开人员队伍力量偏弱,业务水平偏低,往往导致信息公开面和公开深度不够。
2.因机构改革,机构设置等相关信息未能及时更新。
(二)改进情况。
1.加强培训,提升业务水平。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学习,进一步提高专兼职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重要意义的认识,强化对信息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稳步推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新成效。
2.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提高公开实效。将社会关心、群众关注的信息及时、准确、全面公开。以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进展、脱贫攻坚为重点,着力丰富公开内容、拓展公开渠道、提高公开实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大田县农业农村局
2019年1月14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