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大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局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8〕23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闽政办〔2018〕43号)、《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明市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明政办〔2018〕48号)和《大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田政办〔2018〕76号)精神,经研究同意,现将《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大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6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
大田县人社局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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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 作 任 务 |
牵头单位 |
责 任 单 位 |
工 作 要 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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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着力加强公开解读回应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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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围绕建设法治政府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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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政府工作要做到公开透明 |
局办 |
各中心、股室 |
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政府全体会议和常务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政府及其部门制定的政策,除依法需要保密的外应及时公开,以公开促进依法行政和政策落地见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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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推进政策执行阳光透明 |
局办 |
各中心、股室 |
制定出台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的政策文件,要对公开相关信息作出明确规定,使政策执行更加阳光透明,做到让企业和群众“快知晓、会运用、多受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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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做好权责清单调整和公开工作 |
局办 |
各中心、股室 |
全面完成县、乡两级权责清单融合工作,推进行政机关权责清单网上公开,除涉密事项外,均应及时向社会公开。权责清单纳入各级行政机关政务公开清单或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强化权责清单的便民性,方便群众查询和监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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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推动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 |
局办 |
各中心、股室 |
对于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建议和提案办理复文,原则上都应全文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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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推动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 |
局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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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中心、股室 |
各部门单位要制定并公布本部门单位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事项、对象、依据,及时公开抽查结果。多渠道、全方位及时公开综合监管和检查执法信息,提高监管效能和公正性,增强监管威慑力和公信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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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围绕重点领域加大主动公开力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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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 |
局财务 |
各中心、股室 |
推动县政府及其部门全面公开财政预决算信息,完善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建立健全预决算公开统计和考核工作机制,研究制定地方债务信息公开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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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 |
局办 |
各中心、股室 |
贯彻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意见》(闽政办〔2018〕25号),以社会关注度高的重大建设项目为重点,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保密审查程序,突出做好项目批准和实施过程等信息公开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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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 |
局办 |
各中心、股室 |
贯彻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意见》(闽政办〔2018〕26号),努力实现公共资源配置领域全流程透明化,依法做好公共资源交易公告、资格审查信息、交易过程信息、成交信息、履约信息以及有关变更信息的公开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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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 |
局办 |
各中心、股室 |
贯彻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意见的通知》(闽政办〔2018〕28号),进一步推进精准扶贫脱贫、社会救助托底保障、食品安全、重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调查处理等信息公开。注重运用技术手段,实现公开的信息可检索、可核查、可利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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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围绕稳定县场预期加强政策解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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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聚焦重大工作部署进行政策解读 |
局办 |
各中心、股室 |
坚持推动高质量发展和实现赶超有机统一,聚焦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建设创新型国家、深化基础性关键领域改革、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扎实推进区域协调发展战略、积极扩大消费和促进有效投资、推动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等重大部署,解读好相关政策措施、执行情况和工作成效,赢得人民群众的理解和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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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落实主要领导“第一解读人”职责 |
局办 |
各中心、股室 |
落实信息发布主体责任,各单位主要领导要履行好“第一解读人”职责,每年至少1次通过在线访谈、新闻发布会等方式解读重大政策,深入解读政策背景、重点任务、后续工作考虑等,及时准确传递权威信息和政策意图。各单位主要领导落实政策解读职责情况纳入政府绩效考评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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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落实政策解读制度 |
局办 |
各中心、股室 |
制定和完善政策解读制度,全面贯彻落实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的“三同步”工作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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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推进政策解读形式多样化 |
局办 |
各中心、股室 |
出台专业性较强的政策时,牵头起草部门要注重运用客观数据、生动实例等,推广运用图表、图像、视频等多种形式进行形象化、通俗化解读,把政策解释好,避免误解误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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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抓好三大攻坚战相关政策措施的解读工作 |
局办 |
各中心、股室 |
重点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相关政策措施的解读工作,密切关注市场预期变化,把握好政策解读的节奏和力度,主动引导舆论,为推动政策贯彻落实营造良好环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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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围绕社会重大关切加强舆情回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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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建立完善舆情回应快速反应和协调联动的工作机制 |
局办 |
各中心、股室 |
建立宣传、网信、公安、通信管理等部门的突发事件应急联动工作机制,增强舆情风险防控意识,密切监测收集苗头性舆情,特别是涉及经济社会重大政策、影响党和政府公信力、冲击道德底线等方面的政务舆情,做到及时预警、科学研判、妥善处置、有效回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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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稳妥做好突发事件舆情回应工作 |
局办 |
各中心、股室 |
积极稳妥做好就学就医、住房保障、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食品药品安全、养老服务等民生方面的热点舆情回应,准确把握社会情绪,讲清楚问题成因、解决方案和制约因素等,更好引导社会预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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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开展政务舆情应对工作效果评估 |
局办 |
各中心、股室 |
开展政务舆情应对工作效果评估,建立问责机制,各级政府办要会同本级宣传主管部门,适时开展专项督查,对重大政务舆情处置不得力、回应不妥当、报告不及时的涉事责任单位相关责任人员,要予以通报批评或约谈整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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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着力提升政务服务工作实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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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推进网上办事服务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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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全面推广“互联网+政务服务” |
局办 |
各中心、股室 |
贯彻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方案的通知》(闽政〔2016〕66号),大力推行网上审批、智能审批,全面推行“一趟不用跑”和“最多跑一趟”办事清单制度,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不断创新服务方式,提升用户体验,优化营商环境。加强政府门户网站、网上办事大厅、闽政通APP、12345便民服务平台融合应用,整合同级部门政务服务平台,构建全县一体化政务服务体系,让企业和群众办事像“网购”一样方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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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优化审批办事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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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规范和完善办理指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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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中心、股室 |
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办事指南,办事指南之外不得增加其他要求。办事条件发生变化的事项,应在完成审批程序后1个工作日内公开变更后的相关信息和具体实施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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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着力推进政务公开平台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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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强化政府网站建设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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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提高政府网站管理服务水平 |
县数字办 |
各中心、股室 |
贯彻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闽政办〔2017〕65号),强化责任管理,做好常态化抽查通报,不断提高政府网站管理服务水平。加强政府网站内容建设,丰富信息资源,强化信息搜索、办事服务等功能。严格政府网站开办整合流程,规范政府网站名称域名管理。加快推进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及整合,建立健全站点建设、内容发布、组织保障等体制机制。完善政府网站安全保障机制,做好防攻击、防篡改、防病毒等工作。建立健全政府网站用户信息保护制度,确保用户信息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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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用好“两微一端”新平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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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充分发挥新媒体平台作用 |
局办 |
各中心、股室 |
充分发挥政府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灵活便捷的优势,做好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办事服务工作,进一步增强公开实效,提升服务水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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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加强新媒体平台维护管理 |
局办 |
各中心、股室 |
按照“谁开设、谁管理”原则,落实主体责任,严格内容审查把关,不得发布与政府职能没有直接关联的信息,信息发布失当、造成不良影响的要及时整改。加强“两微一端”日常监管和维护,对维护能力差、关注用户少的可关停整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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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规范有序开展政府公报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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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完善政府公报工作机制 |
局办 |
县直有关部门 |
办好本级政府公报,进一步规范公报刊登内容,探索推行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文件由本级政府公报统一发布机制。选择3~5个县直部门为试点单位探索部门规范性文件刊登县政府公报工作。探索政府公报刊登政策解读材料工作。完善政府公报编校审及出刊等工作机制,增强出版规范性和时效性。强化政府公报服务功能,赠阅范围覆盖政府信息查阅场所、公共服务场所、基层单位和司法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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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着力推进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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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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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局办 |
各中心、股室 |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出台后,各级各部门要调整完善相关配套措施,严格落实条例各项规定,做好衔接过渡工作。对照条例要求全面梳理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未公开的要及时向社会公开。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建立健全接收、登记、办理、答复等流程,依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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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组织开展条例宣传活动 |
局办 |
各中心、股室 |
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10周年和新修订的条例出台,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营造社会公众充分知情、有序参与、全面监督的良好氛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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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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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 |
局办 |
各中心、股室 |
各中心、股室要完善本级、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健全审查制度和工作规程,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严格依法审查。特别要做好公开内容表述、公开时机、公开方式的研判,避免发生信息发布失信、影响社会稳定等问题。要依法保护好个人隐私,除惩戒性公示、强制性信息披露外,对于其他涉及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公开时要去标识化处理,选择恰当的公开方式和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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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建立健全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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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建立健全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制度 |
局办 |
各中心、股室 |
各中心、股室要组织开展相关领域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制度制定工作,建立健全公开考核、评议、责任追究和监督检查具体办法,切实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工作开展情况要列入全年落实情况报告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接受社会监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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