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SM12203-0200-2025-00005
- 备注/文号: 田市监〔2025〕2号
- 发布机构: 大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5-04-27
为认真贯彻落实《三明市市场监管领域2025年深化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方案》(明市监办〔2025〕11号)和《三明市市场监管局办公室关于印发三明市市场监管领域居民水电气计量和收费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明市监办〔2025〕15号)部署要求,结合我县水电气行业监管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整治目标
紧紧围绕群众关心的水电气计量和收费问题,加强供水、供电、供气领域计量和收费制度建设,完善民用“三表”(水表、电表、燃气表)的生产、检定、使用等全生命周期管理;整治水电气收费乱象,规范计价收费模式,切实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维护市场秩序;建立长效监管机制,提升公共服务质量,切实办好群众身边具体实事,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整治重点
(一)强化居民水电气计量器具管理。全面排查摸清民用“三表”的使用和管理现状,确保民用“三表”的生产、使用、检定工作全链条得到规范管理,依法严厉打击未经首次检定就使用民用“三表”的计量违法行为,落实生产企业和服务企业主体责任,强化对民用“三表”的计量管理,切实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营造诚信、守法、公正、和谐的消费环境。
1.生产环节:对民用“三表”生产企业开展全覆盖检查,主要检查其实际制造的产品与批准型式是否一致;是否配备与生产计量器具相适应的设施、人员和检定仪器设备;是否落实出厂检定等,严厉查处生产不合格产品的计量违法行为。
2.使用环节:一是督促供水、供电、供气企业建立完善民用“三表”计量管理制度,对在用计量器具的总数、当期检定数、当期轮换数、当期去库存率等情况进行登记造册。二是督促供水、供电、供气企业安装使用民用“三表”前必须全面实施强制检定,未经检定不能使用;根据辖区实际,按一定比例重点抽查近年来新建投入使用的楼盘,主要检查其民用“三表”是否经过强制检定,严厉查处未经首次检定就使用民用“三表”的计量违法行为。三是加强推进民用“三表”到期轮换工作,对推进不力、进度缓慢的,运用“三书一函”等形式加大督促整改力度,供水、供电、供气企业要做好轮换前的信息报送、政策解读、舆情应对预案等。
3.检定环节:对辖区民用“三表”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和专项授权计量技术机构全覆盖检查,主要检查其是否按照计量检定规程的要求进行检定、是否存在擅自减少检定项目、是否存在拒检拖检等计量违法行为,切实保障量值传递准确可靠。承担法定检定职责的计量检定机构,要按照《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计量授权监督管理的通知》(闽市监计量〔2019〕67号)要求,对辖区内授权检定的计量技术机构开展复核检定,确保民用“三表”专项授权计量技术机构的检定质量。
(二)深化居民水电气价格收费监管。建立完善水电气收费整治工作台账,采取属地检查、交叉检查或“回头看”等方式,开展居民水电气收费专项检查、抽查核查,重点查处违规估抄错抄多收费用、不执行阶梯价格政策、将多个计价周期用量按一个周期进行阶梯计价、抬高用量阶梯等级多收费用、混淆用户类型收费,以及擅自提高工程安装收费标准、自立收费项目、重复收费、扩大收费范围等行为,坚决查办一批违法违规多收居民水电气费用案件。
(三)优化居民水电气投诉处理机制。指导督促供水、供电、供气公用企业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福建省城乡供水条例》《供电营业规则》《福建省燃气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畅通群众投诉举报渠道,建立快速投诉响应机制,及时妥善处理计量、收费纠纷。同时对群众投诉举报和媒体曝光的居民水电气计量和收费问题,迅速组织核查和处理,强化舆论引导,高质量回应社会关注。
三、整治措施及安排
(一)部署排查阶段(2025年4月底前)
1.全面动员部署。按照省市场监管局、市纪委监委和县纪委监委的统一部署,层层压实责任,推动各部门明确责任分工,做好任务分解。
2.组织摸排自查。要立即组织对民用“三表”生产企业、供水供电供气企业进行摸排,切实掌握主体底数,明确专项整治对象,建立监管主体台账。要督促水电气公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及时排查化解风险隐患。
3.广泛宣传引导。要通过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视频号、宣传栏等新闻媒体宣传声势,向社会发布工作动态,认真梳理居民水电气计量和收费问题诉求反映情况,开门办实事、听意见。
(二)集中整治阶段(2025年5月-10月)
1.畅通举报渠道。通过12315热线、信访举报等渠道,广泛收集群众举报线索。对收集到的投诉举报线索,要及时核实、查办、反馈,做到件件有回音,有效回应群众诉求。
2.建立线索台账。对排查发现的风险隐患问题、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线索,分类建立问题线索台账,立即核查处置到位并逐一销号。对问题线索数量少、办理进度慢的地区,县局专班将适时组织开展专项督导。
3.开展监督检查。要对供水、供电、供气服务主体以及计量检定机构进行全面检查,对安装前未检定、到期未轮换情况以及围绕5类价格违法行为开展重点检查,坚决查办一批违法案件,对典型案例进行曝光,做到发现一起、通报一起,查处一起、整改一批,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要及时报送发现的问题线索,并依法依规进行处置。
4.加强督导促进。成立由局领导带队的指导组,抓紧“走出去”下沉督导,督促扎实推进居民水电气整治具体实事,查摆问题、梳理重点、案件查办,分析根源所在,建立长效监管机制,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三)总结巩固阶段(2025年11-12月)
1.成果总结与效果评价。对前期整治行动开展“回头看”,总结工作推进情况。12月1日前报送工作总结。集中发布一批整治行动典型案例。
2.加强系统行风建设。要结合行风建设“巩固提升年”工作,同步查找在责任落实、日常监管、工作作风等方面存在的不足,在整治行动中推动行风问题查找、纠治常态化长效化,推动监管领域行风建设持续提升。
四、整治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加强监管。居民水电气事关千家万户,是纪检监察机关推动群众身边具体实事之一,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社会和谐稳定。县局成立由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集中整治工作专班(见附件),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标计股,负责统筹调度全县集中整治行动开展,协调推动各项任务落实。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明确工作责任,有目标、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确保专项整治工作落到实处,并于5月起每月18日前将月调度报告报送县局标计股、价监股。
(二)坚持问题导向,压实主体责任。要全面梳理辖区内居民水电气计量和收费问题线索,充分发挥12345、12315等投诉举报平台作用,密切关注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聚焦民用“三表”的生产、检定、使用等重点领域和水电气计价计费等关键环节,实施靶向监管,确保民用“三表”出厂检定、安装使用前首次检定、到期轮换有序推进,水电气价格政策落实到位,压实民用“三表”生产企业、供水、供电、供气企业和计量技术机构相关责任。组织开展水电气整治“回头看”,对历年发现的供水供气供电企业违规行为开展抽查核查,切实保障居民水电气计量准确、收费规范。
(三)健全长效机制,推进社会共治。要深入践行“监管为民”理念,结合市场监管领域2025年深化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及时总结经验,堵塞制度漏洞,针对性提出改进工作、强化监管的具体措施,及时固化长效管用的制度机制,确保居民水电气监管工作规范化、常态化、长效化。结合“5·20”世界计量日等主题活动,组织开展计量计费科普宣传,普及民用“三表”及水电气价格收费常识,引导消费者提升自我维权意识和能力。及时曝光供水、供电、供气企业计量和收费问题的典型案例,以案示警、以案促改,引导企业树立主体责任意识。
大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4月27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