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SM12109-0200-2025-00003
- 备注/文号:
- 发布机构: 大田县司法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5-06-25
各司法所、县社矫局:
今年7月1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颁布实施五周年。为全面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营造全社会理解和支持社区矫正工作的良好氛围,现结合我县工作实际,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要求,通过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活动,全面展示我县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化建设成果,提高社会对社区矫正工作的认知度和参与度,提升全县社区矫正工作人员执法水平,推动社区矫正工作高质量发展。
二、活动主题以及时间安排
宣传月以“依法矫正五周年·共创平安促和谐”为主题开展系列活动。活动为期1个月,具体时间安排为2025年7月1日至7月31日。
三、主要内容
(一)云端+实地,学法入脑入心
线上线下双轨并行,构建“互联网+法治”立体化学习体系。组织全县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参加以“案例教学+模拟执法”模式开展的执法规范化研修班,通过分组演练入矫宣告、应急处置等场景,聚焦执法文书制作、风险评估等核心社区矫正对象学习模块,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提高业务水平。线下各司法所要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中的监督管理规定,组织村居干部召开社区矫正工作座谈会,让他们充分了解矫正小组成员工作业务和工作职责,充分发挥矫正小组的协助作用。同时在微信群推送“每日一课”,实现碎片化学习全覆盖,让社区矫正对象学法懂法,遵守社区矫正监管规定,成为守法公民,顺利融入社会。
(二)情景+互动,普法走深走实
开办“流动法治课堂”,设置法律咨询台、案例展板区,工作人员化身“普法摊主”,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群众普及社区矫正法律知识,解读社区矫正对象权利义务、监督管理规定及帮扶政策,引导群众正确、深入了解社区矫正工作。同步发起“普法接力计划”,鼓励社区矫正对象发挥主观能动性,制作《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宣传素材,积极参与到宣传活动中来,推动社区矫正对象从“教育对象”转变为“普法先锋”,在普法过程中感受自我价值提升。邀请社区矫正委员会成员单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同志莅临我县社区矫正中心进行参观交流,展现社区矫正执法规范化建设成效,展示社区矫正中心标准化建设成果;参观结束后,召开座谈会,向与会人员普及社区矫正相关法律法规,共同探讨进一步推进社区矫正工作的方法。
(三)榜样+实践,守法见行见效
深度挖掘遵规守法、见义勇为、热心公益的典型社矫对象案例,如社区矫正对象肖某利用矫正期学习相关技能,解矫后创办鞋厂,反哺社会;王某主动参与反诈宣传,帮助公安机关拍摄反诈视频等案例,传播“矫正-就业-反哺”的正向故事。同时,结合我县社区矫正社会化品牌“以孝助矫 回归正道”,以社区矫正对象参加公益活动过程中敬老爱老的实际行动弘扬孝道文化,让社区矫正对象以实践回馈社会,通过“遵规守法标杆”、“公益达人”的示范效应,强化“守法即自由”的规则意识,形成“守法-受益-再守法”的良性循环,助力社矫对象实现心理重塑与社会融入双突破。
四、具体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司法所、县社矫局要高度重视,将宣传月活动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结合本地实际,创新宣传方式,组织社区矫正机构工作人员、司法助理员、社会工作者和志愿者参与宣传活动。
(二)强化部门协作。各司法所要以宣传月活动为契机,积极向党委政府汇报工作,争取党委政府对社区矫正工作关心支持。要发挥社区矫正委员会统筹协调作用,充分调动各成员单位的主动性、积极性,发挥各自优势,形成宣传工作合力。
(三)注重宣传实效。开展宣传月活动要严格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厉行节约,采取群众喜闻乐见、效果实在的宣传形式,避免搞实而不华的“形象工程”。注重宣传内容的针对性和实用性,结合本地社区矫正工作实际和群众需求,开展精准普法,不断提升宣传效果。
各司法所开展宣传月活动的工作情况总结,请于7月25日前报县社矫局。
大田县司法局
2025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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