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大田县司法局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推进新形势下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增强司法行政部门公信力、执行力,提升司法行政工作的群众满意度,根据大田县政府办《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田政办〔2018〕76号)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我局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紧密围绕县政府政务公开工作部署要求,深入贯彻落实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8〕23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闽政办〔2018〕43号)、《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明市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明政办〔2018〕48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细化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加大公开力度,加强政策解读回应,不断增强公开实效,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助力法治大田建设。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依法公开。以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为依据,推进司法行政政务公开工作,依法依规明确政务公开的主体、内容、标准、方式、程序,加快推进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公开。
2.坚持便民快捷。认真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把政务和信息公开作为维护公众权益、方便公众生产生活的重要途径,有效避免信息封闭带来的负面影响,切实做到及时、准确、全面公开政务和政府信息。
3.坚持改革创新。注重公开工作的精细化、可操作性,务求公开实效,让群众看得见、听得懂、能监督,扩大公众参与,促进政务公开工作有效施政。
三、保障措施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建立责任机制,明确责任分工,责任领导要把政务公开工作作为日常业务工作具体抓,完善微信公众号、政务公开栏等政务信息发布平台,加大政务信息公开力度,确保将本年度政务公开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2.强化培训,提升水平。要加强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政策理论和业务能力学习教育和培训,不断增强专业素养,强化公开理念,提高政务公开工作信息化集中化水平。
3.严格保密,认真审核。严格遵循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和“谁提供、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人秘科主要负责人要严格把关,认真履行经办、校对、审核及发布等各环节签署手续。任何信息未经审核一律不得发布,任何涉及国家安全和有保密要求的信息均不得发布。
附件:大田县司法局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
大田县司法局
2018年6月29日
大田县司法局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
工 作 任 务 |
牵头部门 |
责任部门 |
工 作 要 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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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着力加强公开解读回应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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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围绕建设法治政府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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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政府工作要做到公开透明 |
人秘科 |
各司法所、各科室 |
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除依法需要保密的外应及时公开,以公开促进依法行政和政策落地见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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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推进政策执行阳光透明 |
人秘科 |
各司法所、各科室 |
制定出台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的政策文件,要对公开相关信息作出明确规定,使政策执行更加阳光透明,做到让企业和群众“快知晓、会运用、多受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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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做好权责清单调整和公开工作 |
人秘科 |
各司法所、各科室 |
进一步推进大田县司法局权力清单公开,积极配合县编办开展本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梳理,明确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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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推动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 |
人秘科 |
各司法所、各科室 |
对于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建议和提案办理复文,原则上都应全文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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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推动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 |
人秘科 |
各司法所、各科室 |
制定并公布本部门单位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事项、对象、依据,及时公开抽查结果。多渠道、全方位及时公开综合监管和检查执法信息,提高监管效能和公正性,增强监管威慑力和公信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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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围绕重点领域加大主动公开力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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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 |
人秘科 |
财务室 |
按照县财政局的相关要求,做好财政资金和预决算公开工作,及时公开单位经批准的财政预算、决算和 “三公”经费财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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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 |
人秘科 |
各司法所、各科室 |
以社会关注度高的重大建设项目为重点,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保密审查程序,突出做好项目批准和实施过程等信息公开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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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 |
人秘科 |
各司法所、各科室 |
努力实现公共资源配置领域全流程透明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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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 |
人秘科 |
各司法所、各科室 |
进一步推进精准扶贫脱贫、社会救助托底保障等信息公开。注重运用技术手段,实现公开的信息可检索、可核查、可利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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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围绕稳定县场预期加强政策解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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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聚焦重大工作部署进行政策解读 |
宣教科 |
各司法所、科室 |
主动做好政策解读。及时发布重要政策的解读,注重运用新闻媒体及时全面准确解读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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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落实主要领导“第一解读人”职责 |
人秘科 |
各司法所、各科室 |
落实信息发布主体责任,主要领导要履行好“第一解读人”职责,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法规政策和重大措施,及时准确传递权威信息和政策意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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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落实政策解读制度 |
人秘科 |
各司法所、各科室 |
制定和完善政策解读制度,全面贯彻落实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的“三同步”工作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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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推进政策解读形式多样化 |
人秘科 |
各司法所、各科室 |
出台专业性较强的政策时,要注重运用客观数据、生动实例等,推广运用图表、图像、视频等多种形式进行形象化、通俗化解读,把政策解释好,避免误解误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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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抓好三大攻坚战相关政策措施的解读工作 |
人秘科 |
各司法所、各科室 |
重点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相关政策措施的解读工作,密切关注市场预期变化,把握好政策解读的节奏和力度,主动引导舆论,为推动政策贯彻落实营造良好环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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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围绕社会重大关切加强舆情回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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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建立完善舆情回应快速反应和协调联动的工作机制 |
人秘科 |
各司法所、各科室 |
建立突发事件应急工作机制,增强舆情风险防控意识,密切监测收集苗头性舆情,做到及时预警、科学研判、妥善处置、有效回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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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稳妥做好突发事件舆情回应工作 |
人秘科 |
各司法所、各科室 |
遇有重大突发事件时,主要负责人要当好“第一新闻发言人”,快速反应、及时发声。针对涉及突发事件的各种虚假不实消息,要迅速澄清事实,消除不良影响。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发生后,应在24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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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开展政务舆情应对工作效果评估 |
人秘科 |
各司法所、各科室 |
开展政务舆情应对工作效果评估,建立问责机制,适时开展专项督查,对重大政务舆情处置不得力、回应不妥当、报告不及时的涉事责任单位相关责任人员,要予以通报批评或约谈整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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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着力提升政务服务工作实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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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推进网上办事服务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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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全面推广“互联网+政务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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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服务管理科 法律援助中心 |
全面梳理“一趟不用跑”和“最多跑一趟”办事目录,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不断创新服务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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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推动网上办事服务事项标准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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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服务管理科 法律援助中心 |
推动政务服务事项办理由实体政务大厅向网上办事大厅延伸,逐步实现服务事项在线咨询、网上办理、电子监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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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逐步实现政务信息共享共用 |
人秘科 |
各司法所、各科室 |
加快整合各司法所、科室信息系统,汇聚各司法所、科室政务数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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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完善政府网站反馈机制 |
人秘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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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时处理答复政府网站网民留言、咨询的受理、转办和反馈机制,为群众提供更好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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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提升实体政务大厅服务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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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推进“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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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服务管理科 法律援助中心 |
加快推行“一窗受理、集成服务”,充分运用司法行政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平台,“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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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优化审批办事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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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深化“放管服”改革 |
人秘科 |
各司法所、各科室 |
围绕深化“放管服”改革,及时公开相关改革举措、工作进展和改革成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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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规范和完善办理指南 |
人秘科 |
各司法所、各科室 |
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办事指南,办事指南之外不得增加其他要求。办事条件发生变化的事项,应在完成审批程序后1个工作日内公开变更后的相关信息和具体实施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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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着力推进政务公开平台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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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强化政府网站建设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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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提高政府网站管理服务水平 |
人秘科 |
各司法所、科室 |
加强政府网站内容建设,及时更新部门工作动态,公开文件,丰富信息资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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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用好“两微一端”新平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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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充分发挥新媒体平台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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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教科 |
充分发挥政府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灵活便捷的优势,做好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办事服务工作,进一步增强公开实效,提升服务水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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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加强新媒体平台维护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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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教科 |
加强“两微一端”日常监管和维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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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整合各类政务热线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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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全面清理整合政务热线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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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援助中心 |
加强“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平台建设,加强热线日常值守和督办考核,提高热线服务水平,及时解答群众的法律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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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着力推进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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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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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人秘科 |
各司法所、各科室 |
对照条例要求全面梳理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未公开的要及时向社会公开。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建立健全接收、登记、办理、答复等流程,依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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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组织开展条例宣传活动 |
宣教科 |
各司法所、各科室 |
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营造社会公众充分知情、有序参与、全面监督的良好氛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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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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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 |
人秘科 |
各司法所、各科室 |
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健全审查制度和工作规程,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严格依法审查。特别要做好公开内容表述、公开时机、公开方式的研判,避免发生信息发布失信、影响社会稳定等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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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全面推行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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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部署开展《大田县重点领域政务公开清单》编制工作 |
人秘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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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加大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同时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中公布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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